→ ADONIES:不認同這個說法~那夫妻生小孩 全都是高危險群 內射 08/05 22:29
那本來就是個賭注,醫院可是把HIV列在產檢項目裡面喔,
麻煩請思考為什麼會有這個項目。
※ 編輯: nilworld 來自: 114.137.68.243 (08/05 22:31)
→ imaii:如果明知自己是H+的朋友可以不發生危險性行為不是對防治更好 08/05 22:34
→ bbasa:剝奪H+朋友的性權?好驚人的發言 08/05 22:35
推 eckert:24小時再一起應該很難偷吃吧.....所以我放心的無套了 08/05 22:35
→ hiroteru:其實,還是拿出數據做例證比較有力..不過支持安全性行為. 08/05 22:35
→ hiroteru:imaii說的是,不要有危險性行為,而不是不能做愛.... 08/05 22:36
→ imaii:我沒有阿 請你住意看 我是說危險性行為指的是不戴套 08/05 22:36
→ ADONIES:剝奪H+朋友的性權? 如果H+可以誠實告知 08/05 22:37
究我所知法律規定的範疇是:「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
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略)」,反之既是安全性行為,為什麼要
告知H+?他是有權利不告知的。
※ 編輯: nilworld 來自: 114.137.68.243 (08/05 22:39)
→ imaii: 注 08/05 22:37
→ ADONIES:而對方也同意 那就沒人講話 偏偏大多數都不是如此 08/05 22:37
→ ADONIES:大多數都是隱瞞H+的事實 08/05 22:37
推 tiest0913:阿阿阿 請別這樣講 我被內射過了阿 (遮耳朵 08/05 22:38
→ hiroteru:染病後,蓄意不告知對方,還發生性關係,這樣比較不好.. 08/05 22:38
→ leego1224:所以ADONIES覺得H+應該弄個刺青在身上,做愛前秀出來? 08/05 22:39
推 honkwun:照理說如果要告知 應該是有過危險性行為的人都應該告知@@ 08/05 22:39
→ hiroteru:不用弄刺青阿,但是「事前告知」對方,很合理吧... 08/05 22:39
→ imaii:哀~~~ 有必要這樣解讀嗎? 08/05 22:39
→ honkwun:比方說板上疑似口交不戴文的那種登記名冊(這是個諷刺...) 08/05 22:40
→ bbasa:沒有人理會為何H+不敢事前告知嗎?嘻嘻,捨本逐末 08/05 22:40
→ leego1224:為什麼"告知"會排在"安全性行為"前面? 08/05 22:40
→ imaii:他有權利不告知的跟別人發生危險性行為? 所以因他感染勒 08/05 22:41
我並沒有這麼說,我說的很簡單,H+安全性行為的狀態下有不告知的權利。
※ 編輯: nilworld 來自: 114.137.68.243 (08/05 22:42)
→ hiroteru:都有「婚前檢查」了....這種狀況下告知有這麼奇怪嗎?? 08/05 22:42
推 ADONIES:戴保險套 仍有被感染的機率 並不代表100% 安全 08/05 22:42
→ honkwun:因為想要危險性行為才會需要對方告知? 08/05 22:42
→ hiroteru:就算有安全性行為,但是還是有風險不是:) 告知有這麼難? 08/05 22:42
→ hiroteru:重點不在於什麼樣的性行為,在於是否先讓對方知道... 08/05 22:43
→ honkwun:可是認為有人會告知 會減低大家防範的程度吧@@ 08/05 22:43
→ hiroteru:難道,對方被告知的權益,可以被漠視??? 08/05 22:44
→ imaii:hiroteru大說得沒錯! 08/05 22:44
我真的還是很不懂告知的點在哪裡,是很想內射嗎?還是「告知了我就可以不用冒
風險跟H+做愛了,呀比──」?
顧慮性權不是這樣吧(笑)
※ 編輯: nilworld 來自: 114.137.68.243 (08/05 22:46)
→ leego1224:"不告知"和"危險性行為"孰輕孰重? 08/05 22:44
→ hiroteru:會不會降低,那也是發生性行為兩個人告知後自己的決定阿 08/05 22:44
→ hiroteru:不告知,跟危險性行為,都很重要...重不重要看他個人.... 08/05 22:45
→ honkwun:真有那種權益嗎?@@ 而且實際上可行嗎?@@ 08/05 22:45
→ imaii:LEE 也並沒說危險性行為就OK啊 ~ 08/05 22:45
→ hiroteru:如果沒有這些權益,那有何必討論用藥、性行為模式的問題 08/05 22:46
→ leego1224:為什麼不告知會很重要?所以還是要H+刺青嘛? 08/05 22:46
→ honkwun:明知道有人就算感染自己也不知情 這種告知的意義在哪?@@ 08/05 22:46
→ hiroteru:討論用藥、行模式的問題,很多也是跟可不可行有關連... 08/05 22:46
→ nilworld:我也認為現在有股強迫H+註冊化的感覺 08/05 22:47
→ ADONIES:體液交換 也會有感染可能性 包含 深吻 08/05 22:47
→ hiroteru:跟內不內射有關係嗎??? 性權,是大家的事情.... 08/05 22:47
別忘了,H+隱私權也是法律明訂保障的,只要沒有觸及危險性行為,
法律都保障他。
※ 編輯: nilworld 來自: 114.137.68.243 (08/05 22:49)
→ ADONIES:若未感染一方不知情 難保作愛的時候會與對方深吻 08/05 22:48
→ imaii:不是說了那也不是百分百嗎? 如果知道後願不願意與他發生關係 08/05 22:48
→ imaii:也是他的性權啊 08/05 22:49
→ ADONIES:在法歸界定上 深吻 歸類在危險性行為 08/05 22:49
→ bbasa:那深吻會感染嗎請告訴我 08/05 22:50
→ nilworld:那可以不要深吻啊(笑) 08/05 22:50
→ ADONIES:若其中一方有傷口 會有感染機率 08/05 22:51
→ hiroteru:想要什麼樣的性生活,個人選擇個人承擔...沒有誰對誰錯.. 08/05 22:52
→ leego1224:ADONIES,恩丟喔,是雙方都有傷口才構成感染因素。 08/05 22:53
→ bbasa:怎樣的傷口會感染呢?牙齦流血?口腔好像有刮到?好像有咬到 08/05 22:53
→ imaii:的確沒有誰對錯,只是在維護H+病友權力時,其他人的也該被重視 08/05 22:54
→ ADONIES:深吻 口水直接接觸 有傷口 即可能被傳染病毒 08/05 22:54
口水不屬於傳染的體液範圍...
※ 編輯: nilworld 來自: 114.137.68.243 (08/05 22:55)
→ leego1224:ADONIES,恩丟喔,傷口的血液才是傳染因子喔! 08/05 22:55
推 hiroteru:那「深吻」,卻被歸類在危險性行為???? 08/05 22:56
→ ADONIES:深吻在衛生署 被歸類在危險性行為 08/05 22:57
→ imaii:該避免共用牙刷 更何況深吻 08/05 22:58
→ nilworld:可以翻個衛生署網站資料出來借我看一下嗎? 08/05 22:58
推 ADONIES:網址太長 搜尋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常見問答 08/05 23:02
→ nilworld:...有種東西叫縮網址... 08/05 23:03
→ nilworld:常見問好像有28頁,可以告知是第幾頁嗎?你關鍵字搜不到 08/05 23:06
推 Hiphopvsrnb:深吻假如雙方又有牙周病 常流血 其中有一方是hiv+ 08/05 23:10
→ Hiphopvsrnb:那的確有機率傳染 08/05 23:11
推 Hiphopvsrnb:所以 請單一性伴侶 且固定每3月一起例行檢查是必要的 08/05 23:15
→ nilworld:我沒有說沒有傳染機率喔。我只是想知道深吻到底哪裏被定 08/05 23:15
→ nilworld:義成危險性行為,可惜還是沒有看到。 08/05 23:16
→ ADONIES:你上GOOGLE 搜尋 深吻 危險性行為 就一堆新聞了 08/05 23:16
→ imaii:他可能就是要看到"深吻是危險性行為"這幾個字 08/05 23:17
→ nilworld:我的意思是,如果它是危險性行為,你可以不要做 08/05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