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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maii (愛螞蟻)》之銘言: : 既然如此, 那為什麼三位板主在17395篇聯合發表聲明 : 對luciferpku提出警告,甚至說再發生類似情況就要將 : 他列為拒絕往來戶呢? 這不就是很明顯的標準不一嗎? : 而且他噓文內容也看不出有哪裡違反板規的地方,倒是 : 沒被節錄的他人推文反倒有違反板規的嫌疑. : 因此那又要怎樣讓人明白呢? 順便引一下另一篇的推文
felix76116:17395那篇跟這篇是怎樣??? 怎麼一件事情兩種標準???09/10 00:58
所以這時候luciferpku的事件就會被兩位認為這是明顯的標準不一... 我也覺得實在有夠莞爾的... luciferpku的事件是有累積性的不是? 而且有長時間的警告文與勸戒文等... 所以過去的公告都是po假的就對了~ 姑且不論我之前也說過對警告與勸戒的內容有些疑慮... 「有可能列為拒絕往來戶」的確有相關瑕疵~ 不過這嚴格說來並不算是板主「判決標準不一」吧! 因為相關的歷史事件不同~ (可見#1Adqyiw7) 而~相關警告與勸戒累積這麼久以來... 卻也沒見兩位出來這麼踴躍的出來說過話~ 這時候卻抓著這東西在等同類比... 真不免給我有種見縫插針的感覺! 所以是只有我認為這兩件事不同的事情嗎? 還滿顯而易見的吧! 套句周星馳的台詞... 尚書大人真是英明啊!! -- 歲月不居 時節如流 五十之年 忽焉已至 君不見 高堂明鏡悲白髮 朝如青絲暮成雪 嘆時光 流驚奇 歲月匆匆 今何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44.36 ※ 編輯: papaduck 來自: 118.169.144.36 (09/10 02:27)
imaii:累積性..那他那篇有需要被累計進去嗎?? 09/10 02:27
felix76116:所以呢? 09/10 02:28
imaii:還有之前的我並沒參予到OK 09/10 02:29
我想無知不能當作討論裡面的擋箭牌吧...
felix76116:真懷念鬆餅大大~~~~~~~~~~~~(吶喊) 09/10 02:29
OGX:媽媽我被打了~~老師都不打他啦 (哭訴 09/10 02:30
imaii:你的護航更是讓我感到莞爾 09/10 02:30
我就單純提出我覺得指證錯誤的地方... 我可沒說板主對或不可批評~ 少給我扣帽子!
sTeMp:鬆餅大的帳號已經消失囉!! 09/10 02:31
felix76116:阿嗚............~~~ 鬆餅大大 不見了:( 09/10 02:32
felix76116:然後 現在版主都會在公告鎖文 要說什麼呢?! ?! 09/10 02:34
公告鎖文又沒有禁止重發新文討論公告內容是否有問題的部份...
OGX:我是從上次版主選舉之後才知道有板主存在.. 09/10 02:34
ipiscrh:#1Adfak0O,看一下版主們是怎麼前後不一的 09/10 02:46
相關的想法我應該在另一篇(#1Adqyiw7)大多提了~ 至於imaii我可不會讓你在我的文章下面推些言不及義的東西... 想說話 或說我錯就回文囉...
ipiscrh:原來有前科的人沒有發言權利..嗯... 09/10 03:22
ipiscrh:版主們自己說只看推、噓文內容有沒有違反,不是嗎? 09/10 03:25
對luciferpku的警告與判決我覺得的確有問題... 但是這兩件事情我覺得類比起來不太對~
kissahping:板主標準因人而忽嚴忽寬,而且也不是第一次這樣了。 09/10 03:30
只是我覺得要想討論板務... 有時候盡量明確的提出相關事證... 比這種很概略性的說法 要來的有意義多了! 不然只是單純表達對板方的不信任而已... 於事無補!也沒有討論的餘地~ 當然... 這只是我覺得比較有益的方法~ 不代表每個人都必須這麼做...
ipiscrh:有何不對?一個是有意義的噓文,一個是無意義的推文 09/10 03:34
我想我覺得不太對的原因 我已經有說得很清楚了吧...=___=
bbasa:因人廢言,覺得這樣很難客觀罷。是麽? 09/10 03:49
※ 編輯: papaduck 來自: 118.169.137.185 (09/10 13:50)
ipiscrh:你還記得後來版主的公告嗎?他主要看內容有無違法而判定 09/10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