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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板友該段文字,其餘恕刪。 : 還有這邊我要交代一下我原文寫了什麼 : 我只是問 donky板友為什麼 ip 位置跟nahald板友相同 : 並附上兩位板友在同志板發文的文章代碼以及內容 : 畢竟如果是浮動 ip 的話 要這麼湊巧都有在同志版發文章而且 ip 還一樣  關於浮動以及固定IP前篇相關討論文中已有說明,  IP相同不能代表使用者相同,  IP不同也不能代表使用者不一樣,  所以在「疑似多重ID使用者」時,  多半所採取的方式是將其帳號提供帳號部去查詢處理,  至於帳號部怎麼查,怎麼判定,  我會認為有興趣的人不妨直接去信詢問,  而非只是在這裡mur mur碎嘴。  但不論使用者是否相同,  主動且公開式的告知,明顯侵犯隱私權,  這不單只限於板友也適用於板主在執行板規上的認定;  我們不能因為質疑兩者ID疑似使用者相同,  所以在「公開」板上發文,就算文字取巧上的避開板規限制,  或者法律規範的內容,  都無法為其影射性文字賦予正當及合理性。  雖然就目前看來,法界對於「假想式」的言論仍未有共識,  不過我個人極度討厭這種「說八卦式」的假設文章,  我也主觀性的認為這類型的人只是不想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純粹只想逞口舌之快,將自己的快樂建立於別人的痛苦之上。  離題了。  相關IP文章之處理(引用原標題),  對於違反板規、執法過程以及判定,  確實板主有其責任告知板眾,  但若板眾公開發表、推測,  不同ID為同使用者的文章侵犯個人隱私(不論最後同或不同),  那麼,板主於公告文章中附註多重帳號使用者之其他帳號,  是否也同於侵犯個人隱私權?  也許我們能夠從這方面去思考,  法院宣判某某人是強姦犯,  但其不會登報(公開板)告知全國大眾「某某人是強姦犯」是同樣的道理。 (報紙刊登相關報導是否侵權不在此討論範圍)  對此目前我能想像得到的作法(我並不清楚目前的處理程序):  如違反板規者,  除板主寄信告知違反者外,  板主另能在板上公告其相關處理過程以及結果, (板主如果不想其實也可以,畢竟程序上來說,跟違反者告知即可)  但內容需不涉及「可能公開使用者之資料」為基本原則,  若有其必要在宣判文中附註者,  得在精華區相關處理專區文章內加註其說明。  這種作法就像法官會在法院張貼判決公告(專區),  但想知道的人必須赴法院查詢(看)才會知道。  最後,  我仍認同板主有公告違法者資料(限定)上之必要性,  只是可求更細膩化的作法,  以避絕執法的同時也違法的情況發生。 -- 有人愛的是人道;沒人愛的是王道。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47.211
papaduck:多重ip使用者?還是多重id使用者? 09/11 11:48
HuangDon:我都沒發現我打錯了,真的是ip、id傻傻分不清楚 XD 09/11 11:59
swow:以資訊角度來說…IP是公開資料,不然也不能用ctrl+q查到 09/11 12:00
 懶得等十秒,哈哈,  同理雖然ID屬公開資料的部份,  但公開發文指明兩個不同ID為同使用者,  對我而言這就算侵犯隱私權; (我有好幾個公開ID,不代表我就想讓別人知道。)  被動式的查詢得知,與公開式的發文告知,  畢竟仍有所不同之處。
jojoliu:我倒想知道使用不同ID在同一個板面出現的意義是? 09/11 12:08
jojoliu:避免出櫃嗎? 09/11 12:09
HuangDon:噗,我也有另外一個ID耶,我是只想申請個新帳號, 09/11 12:12
HuangDon:把中文名字用英文拼音拼出來的帳號。 09/11 12:13
jojoliu:應該用在其他更美好的地方,何苦用在同一個地方又怕人知道 09/11 12:13
HuangDon:我是沒怕別人知道啦,哇哈哈哈。 09/11 12:17
imaii:還滿不喜歡把別人的發文或推文說成碎嘴 09/11 12:51
 對我而言,  討論與批評若不能同時提出自己的想法,  以及可能性的改善方案,  那倒不如別說了,  因為那跟自己自顧自的碎碎唸沒什麼不同。  當然我們能說發表自己的意見不就一種企圖改變的行為,  只是說大家都會說,  不論說的有理或無理,  說到底我們只是為了想說而說,  還是我們是真的想要改變什麼?  前者應該就不用討論(反正就是碎嘴);  如為後者,  又豈能不提出可能性的改善方案?  總不能把責任與該做的事都丟給別人,  不是嗎?
ipiscrh:又回到原點了,"IP=個資?"這是版主群認可就算?如果真是 09/11 13:04
ipiscrh:如此,那站方的程式是否也應該要做修正? 09/11 13:05
HuangDon:我是認為我寫的那段也挺饒舌的,只是我現在也想不出, 09/11 13:08
HuangDon:如何用文字來說明其兩者的關連以及必然性。 09/11 13:09
ipiscrh:所以我說又回到原點了咩..ID=個資我認同,可是IP部份,以 09/11 13:13
ipiscrh:現今社會,是否=個資還真有很大的討論空間,畢竟很多資料 09/11 13:13
ipiscrh:還是鎖在ISP那邊,除非你有特殊專長,否則一般人該如何去 09/11 13:14
ipiscrh:推斷"機房ip之後是連結到誰家"就是一個大問題點 09/11 13:15
 我突然想到這其中的癥結點了,  Thanks God,  多虧你後面又重新提出了這一段。  原文段為:  相關IP文章之處理,  對於違反板規、執法過程以及判定,  確實板主有其責任告知板眾,  如果板主群認同IP屬個資,  那麼擁有多少ID算不算是個資的一種?  又或者,公告多重ID使用者(並附上其ID部份),  是否也同於侵犯隱私權?    修正成:  相關IP文章之處理(引用原標題),  對於違反板規、執法過程以及判定,  確實板主有其責任告知板眾,  但若板眾公開發表、推測,  不同ID為同使用者的文章侵犯個人隱私(不論最後同或不同),  那麼,板主於公告文章中附註多重帳號使用者之其他帳號,  是否也同於侵犯個人隱私權? (原文已同步修正。)  另外,  或許有板友認為我於文章內所提: 「在討論的同時亦須提出可能性的改善方案。」  為一種限制討論的思維與作法,  對此我另起說明。  我並不限制任何討論的文章,  或者對其反感,  而是不論我們在討論任何事情之前,  都應站在執行者的立場去思考,  其中是否有困難度甚至是其他問題。  沒錯,執行者是有其該有的責任,  但這不代表批評者沒有該負的;  今天我們能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去思考這件事,  其實就已經少了很多現實與道德上的責難,  難道我們不需為自己的言論再多負擔些什麼?  最後,我仍得說,  在說別人不好的同時,  不只該說別人為什麼不好,  提出相關的資料與事實佐證,  也該提出可能性的作法,  不然就別只說別人不好,  自己上來做做看怎麼樣?  請別說我放大絕,  因為我也沒說他們不能接受批評,  只是如果我要批評,  我會更嚴格的要求自己提出改善方法,  如此而己。  至於說是碎嘴,  我並不想修改我對此的形容,  其他人要怎麼認定我就管不著了。
imaii:痾我只是借你講的碎嘴來講看看法不是指針對你所說的啦XD 09/11 13:49
imaii:況且你的文章也算就事論事而非夾雜酸言酸語 09/11 13:49
※ 編輯: HuangDon 來自: 118.232.47.211 (09/11 13:53)
ipiscrh:其實,整段討論一開始的時候是可以好好解決,是真的可以 09/11 15:49
ipiscrh:好好"討論",至少有和平收場的機會 09/11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