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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aNaShinichi (凌)》之銘言: : : "同性戀在台灣沒有違反社會大眾風俗?" :   我覺得你真的很可愛。 :   當然有違反社會大眾風俗啊。要不然同志運動這麼多年來 : 到底是在幹嘛?你以為大家都吃飽太閒嗎? http://www.plurk.com/p/2i3eki 岔個題。早上我剛好看到一個女人跟男人戰男女平權。(見網址) 大體上就是有個男的跟她說男主外女主內社會才不會亂,這是自 古以來的道理ooxx,也或許台灣現在還是有許多人跟這個男人一 樣,所以「統計上」(註)女生負擔長期照顧責任的還是多數。 作為一個路過的男同性戀,我是不是應該:   支持這個社會大眾風俗,拿它打壓女生。再順便說句 你好可愛之類的酸一下對方似乎不識時務呢? 然後也因循這個風俗,家裡面只要有人需要長期照顧,因為這是 社會風俗,或者ptt不少鄉民可能也這麼認為,就把它推給女生呢? 請您給我答案參考謝謝。 註:根據家庭照顧者協會統計,目前台灣5成以上的家庭照顧者是 超過50歲的女性,平均照顧時間長達10年。有46%缺乏親友協助。 照顧者多是媽媽、媳婦、女兒。 -- 個人經營的部落格 1.中島美雪 http://blog.roodo.com/honkwun      2.中村中 http://blog.roodo.com/atarunakamura 很用心準備的線上廣播收聽: http://mymedia.yam.com/honkwun 拓網 http://friend.top1069.com/profile.php?ID=15958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45.109 ※ 編輯: honkwun 來自: 112.104.45.109 (11/04 18:07) ※ 編輯: honkwun 來自: 112.104.45.109 (11/04 18:08)
sukikunai:其實大多的女性也都是被教育成該主內...當她們想以工作 11/04 18:09
sukikunai:為重心時 還會受到社會或是從小被教育的觀念束縛 11/04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