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dafish (達達‧費許)》之銘言:
: 我覺得『裸露』這個議題/話題性
: 本身就具有極大的爭議
: 無論這是否扯到同不同志
: 個人認為『接納同性戀 與裸露無關連 』
: 接受男性裸體(藉由一個公共空間,有點是視覺強暴,不想看的人該怎麼辦?)
: 和接受同性戀 是兩回事情。
: 為什麼要將兩件事情連結在一起,話題是這樣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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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國時報 論壇 930613
接納同性戀 與裸露無關連
羅智強/基隆市(文字工作者)
由國內十三所大專院校同志社團發起的同志甦醒日活動,共行成果發表會,學生並將獲獎
的自拍裸露 男體照片貼在台大校園的廁所裡,藉此凸顯裸露不淫穢的訴求,並具體要求
廢除妨害風化罪,希望藉此喚起社會對同志情欲的重視。
社會該不該歧視同志與社會有沒有歧視同志,是二個不同層次的問題。社會該不該歧視
同志,以強調人性尊嚴的現代社會核心價值來說,一個人的「性傾向」,應是人性尊嚴的
一個重要內涵,因此,如果大家不歧視「異性戀」這樣的「性傾向」,用同樣的邏輯來看
,自也不該歧視「同性戀」這樣的性傾向。基於這樣的認知,現代社會在「該不該」歧視
同性戀的應然取捨上,個人覺得,答案應該很清楚。但這樣的應然決定,會不會落實在社
會的實然面,就不一定了。
然而,把接納同性戀者和裸露除罪化等同起來,排除媒體吸引的效果外,在邏輯上,筆
者卻認為是有問題的。
首先,可能對部分同志而言,裸露構成了伸張情欲的重要表徵,因而對部分同性戀者來
說,其對裸露有其特別心理需求。然而,這樣的可能性,事實上也完全可能發生在部分異
性戀者身上,換言之,對裸露的道德譴責乃至於法律禁制,並不是僅針對同性戀族群而設
的,事實上,異性戀族群也在同樣的譴責與禁制的約制之下。其次,從結果論來看,即便
「裸露禁制」被解除,也不等於可以提升社會對同性戀者的接納度,因為,一個仍以異性
戀者為主結構的社會,其對同性戀者的排斥,是基於「性傾向」的不同,和裸不裸露,並
無直接關係。
筆者並不對裸露該不該除罪化作出道德判斷,只是認為,裸露該或不該除罪化的價值選
擇,有其在邏輯上的獨立性,也就是其和同志情欲或同性戀歧視問題,基本上是不同範疇
的價值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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