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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還是完整回文... 比在你文章下噓你 要完整多了! XD ※ 引述《wowowg (Janet Jackson / DCT)》之銘言: : machinly提到: : 經板主群們考慮再三後,本板現階段不對連續噓文進行明確規範及懲處, : 我們會做的,就是針對連續噓文進行審查, : 看該文句是否已經違反板規6.或板規7.,若違法則給予相關懲處。 : ----------------------------------------------------------------------- : 請回顧一下板主Makotoyen先前公開勸導文章: : 文章代碼(AID): #19Oha6KY (gay) [ptt.cc] [公告] 勸導名單:luciferpku : Makotoyen提到: : 噓文,噓一次就好,幹嘛噓這麼多次,表達不滿也不是用這種方法, : 你這是在無理性噓文嗎?你的推文讓我有這樣的感覺, : 其他人噓一次你噓這麼多次,板主也是要睡覺喔 = =a"" : 如果真的不滿,可以直接來信請板主處理,板主看到了 : 也會第一時間處理的。 : 因為快感而噓文,有快感? : 丹丹丹丹丹丹,然後呢?我看到的是你不睡覺狂噓文然後你很爽? 我想你可能忘記2009年後來板規6有所修改... 從原本的情緒保障條款... 修整的比較合乎公領域使用的管理辦法~ 而你引言的部份... 是板規6修整之前~ 不信可以自己查時間... 當時就是這樣的連續推文會讓人不爽... 但是板規6又是模糊難判... 也因此當時有許多的判決都是順了爹意 娘就不爽了~ 但板主又不得不針對踩到板規6這個大洞的舉動作出判決或警告 而現在由於板規6已然修改... 因此除非是有故意製造事端或者人身攻擊... 範圍得以縮限許多~ 而也因此luciferpku版友前後兩篇我覺得會有不同的判決文引用的內容... 對我而言是合理的... 因為畢竟規定早就有所改變... 而相關的勸導與警告... 也都是有歷史文件的~ 有興趣的人也可以多看看~ 不過各勸導、警告文有許多推噓文的摘錄與板主的理由等... 你僅引用了一段... 恐怕失去相關脈絡... 再者... 當初luciferpku連續噓文~ 事實上...其他版友的推波助瀾也有... 判決文也僅列出luciferpku的噓文或箭頭等... 我事實上也覺得是失真的~ : ------------------------------------------------------------------------- : 先前公開勸導時板主有提到"噓一次"就好, : 可見連續噓文對某些網友 (或是當時的 Makotoyen 而言) 是挑釁、不悅的行為, : 現在又要強調,噓文數量不重要,噓文內容才重要。這...??? : 處罰與否一直隨著板主的心情、甚至犯規的對象 而不一耶? 本段我上列回應了~ : 1. luciferpku 大量噓文,你把噓文拿掉,其他部份我看不出違反哪一個板規? : 他的挑釁的行為是"噓文數量",噓文內容純粹表達不喜歡看到連續出現的文字, : 對某些人(例如我)而言,看不出他的噓文"內容"挑釁在哪? 你是指這最新一次嗎? 我個人也是「這次的內容我也看不出哪裡挑釁了」的看法 不過這次會有相關勸導的重點也不在於噓文數量「這麼單純」吧~ 判決文寫得很清楚... 也有相關過往的勸導文淵源等~ (不過我並不贊同過往勸導文的所有內容 但是這是實際發生的事) 奉勸你不要自己斷章取義得好! : 2. 一直不斷有濫用噓文的事件,板主還是說沒有必要針對推噓文進行規範, : 何不進行投票決定? 一直不斷有濫用噓文... 怎樣叫濫用?怎樣叫一直不斷? 你引的這些推噓文... 要不要先看看是因為怎樣的文章或原因被噓? 而且人家也是有內容的喔~ 除了少數一兩段以外 可不是只是在那邊噓爽或者不知所云喔... 噓文的重點本來就不應該在數量... 現代人的自尊已經薄弱到被噓... 就化為灰燼了嗎? 被噓或許會不爽~ 不過我的立場一向是「不爽是你家的事」... 這邊是「公領域」... 除非相關舉措是與板務秩序或管理有關... 板主或板友沒必要因為個人的不爽... 而要有所配合~ 當然這是我的立場... 不代表板方的立場... 就好像我之前不爽原始板規6超久~ 但規則不是我定的... 我當時也只能寫建議文而已~ : 3. 板規內對 luciferpku 的相關處罰板規只有浸水桶, : 根本沒有"拒絕往來對象"的法源, : 這呈現出 板規的不完整,而且只針對luciferpku進行量身訂做的處罰。 : 相同的,Tutt 網友也有相同的多次違規(違規比警告與勸導更嚴重吧?), : 為何針對 luciferpku "列為拒絕往來",對tutt 卻是一般的浸水桶? : 相關的處理不是對luciferpku太嚴,就是對Tutt太寬鬆。 : 1 ! 6/13 Makotoyen □ [公告] 違規名單:Tutt : 2 ! 7/05 machinly □ [公告] 警告名單:Tutt : 3 ! 9/02 Makotoyen □ [公告] 違規名單:Tutt 不過我個人也的確贊同你提到的... 對於這樣的行為... 以「拒絕往來戶」做為處罰... 一來違反了比例原則 二來也違反了罪行法定主義... 不過你後面補充的理由真是讓我莞爾... 明明自己都提到了該警告是對於luciferpku是量身訂做... 所以這樣的原則是不對的啊~ 既然不對... 怎麼還會扯到板主對Tutt太寬鬆? 我只能說這會讓我不免聯想到想報老鼠冤啊! 有種借題發揮的感覺~ 不過反正你也不是第一次讓我有這樣的感覺啦~ XD : 4. 站方設計推噓文時,不希望使用者濫用,但是沒想到我只要重複登出入就可以破解。 : 請見文章代碼(AID): #10eg4axy (SYSOP) [ptt.cc] [公告] 新的推文怎麼用 : 其中提到:以上兩個功能都有時間限制 防止單一使用者過度膨脹權利 : 板規隨著使用者規模需要隨著演進,所以為何甲板還是不公開徵詢板友意見, : 而是用"板主覺得沒有必要"來說明? 你提到的這些是濫用嗎? 我想你要自己先解釋清楚吧! 連續推噓文他人=濫用? 我想這等式是有問題的... 補充說明~ 再者... gay板大部分討論性質文章後的連續推或噓文... 大多是對彼此推噓文內容的回應~ 有些已經不是單純針對原文了~ 我想這跟你所引的推文想比對過往luciferpku的案例... (不過這次luciferpku的噓文就少很多啦~不是單純對原文連續噓文~) 兩者有本質上很大的不同... 而我個人的作法一向是如果長度較長的回應... 我就會另行引用推文而發文... 一來因為連續推文因為有時間限制... 所以容易被中斷 造成閱讀上的困難 二來也避免被刪推文~ 所以基本上我個人是對目前的推文系統是很贊同的... 因為規定並沒有什麼大問題~ 畢竟可以刪推文~真的想認真回應的人就會回文 不喜歡下面奇怪推文的人 原po也可以予以刪除 喜歡在下面一搭一唱的 如果原po不反對 也都可以留著啊~ 每個人事實上的彈性是很足夠的~ : 5. 我的先前文章有統計過,許多熱門看板有推噓文數量的規範,隔壁拉子版也有: : 八卦版: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 HATE版: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SEX版 :濫用推文:推文影響閱讀的情形,由板主認定。 : 濫用推圖:一個ID於一篇文章中限推一次圖。 : 拉版 :同一人第二次之後的推文請善用箭頭 (→) : 處理:歸零推文數 : 表特版:12.濫用推文 推圖 無意義連噓 意淫歧視(經投票增加)的推文 : O2版 : 連續挑釁(推噓)文,吵架,互戰,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美食版: 推文內容若一次超過三行,請直接發表文章回應。 : 不要跟我說甲板不需要參考其他版的規範, : 甲板的板規有一段是"直接引用kkcity motss版的板規說明", : 參考其他版的做法再進行討論,本來就是合理的事。 板主覺得有理且也真的合理而引用相關條款 很好啊~ 而且你引用的條例的重點都不在於推文「數量」... 主要歸納一下在約束的是避免流於挑釁(Gossip、hate、Beauty、O2) 或者維護其他閱讀人權益(避免浮濫推薦數:Lesbian、避免推文過長:Food) 第一部份用現行板規6就可以解決了! 而第二部份.... 我比較期待板友能有多點公領域使用的思維... 別什麼事情都要像小學生一樣... 什麼都要別人管...然後什麼規則都是別人得幫你定好~ 畢竟過多綿密而重複的板規... 事實上很綁手榜腳的... : 6. 現在 luciferpku 警告的原因是"重複強調一樣的事"、"為反對而反對", : 請看下面的例子,也是大量使用20個噓要原PO說明 "為什麼用藥有問題" : 甚至還包括一個"空白"的噓文。 : 為什麼沒有認定他的連續噓文有問題?而luciferpku的噓文使用方式有問題? : 再 次 說 明 板 主 的 判 決 標 準 不 一 : 噓 junkos: 08/04 18:40 : 噓 junkos:什麼叫追求快感啊?誰不追求快感啊? 08/04 18:44 : 噓 junkos:已經說了啊.... : 噓 junkos:請問哪樁是不用藥就不會發生的? : 噓 junkos:你這句話跟"gay就gay 還敢要求人權?"有什麼兩樣 : 噓 junkos:可是你連不合理在哪都說不出來 : 噓 junkos:你打算回答為什麼用藥得有原因的問題了嗎 : 噓 junkos:喝水過量也會死啊..... 08/04 19:45 : 噓 junkos:說到這裡你可否冷靜理性的思考用藥哪裡不正當了呢? 08/04 19:47 : 噓 junkos:我沒有說他正當啊....是你說它不正當,我問你哪裡不正當 08/04 19:50 : 噓 junkos:你到底要反用藥 還是反吸毒? : 噓 junkos:我沒有說我說的是真理啊 : 噓 junkos:那怎麼不禁止吃麥當勞啊 08/04 20:06 : 噓 junkos:所以你只想禁吃得多死得快的物質? 08/04 20:09 : 噓 junkos:....你混亂了,你剛說被禁止是因為濫用,我才反問你 08/04 20:11 : 噓 junkos:那個邏輯是你說的 不是我說的啊Orzzzzzzzzzzzzzzzzzzzzzzz 08/04 20:15 : 噓 junkos:沒有要你一定要支持,只是要你冷靜思考過 08/04 20:18 : 噓 junkos:"濫用"這兩個真的有這麼罪該萬死媽 08/04 20:21 : 噓 junkos:你大概不知道有種東西叫安慰劑 08/04 20:24 : 噓 junkos:請培養抗拒許多"常識"的能力,謝謝 08/04 20:30 斷章取義的文章... 我想... 應該該回應的我都回了~ 實在很好奇... 這樣的建議文到底是真建議?還是假建議呢? -- 歲月不居 時節如流 五十之年 忽焉已至 君不見 高堂明鏡悲白髮 朝如青絲暮成雪 嘆時光 流驚奇 歲月匆匆 今何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36.175
KaiXuanHuang:可是我一點都不期待小學生能變成國中生(攤)。 09/03 13:11
OGX:其實我覺得紅色還蠻好看的A_A 09/03 13:15
pokky:啊啊 那次修版規我好像有點印象齁 XD 09/03 13:20
※ 編輯: papaduck 來自: 118.169.136.175 (09/03 16:33)
j87b0003:其實要戰的話,聽者有意說者無心,這樣不管怎定都會戰 09/03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