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ray (獨自哼著歌的男孩)
看板gay
標題Re: [心情] 姊被警方遭疑持有搖頭丸臨檢
時間Sat May 22 01:08:46 2010
我想原po應該沒被刁難過才會這麼認為吧~
但我真的不認為警察做的一切盤查都是[對的]或[正確的]~
(中山分局)
有一次晚上7點半.我在路邊抽捲煙喝咖啡
突然有2個員警開警車停下來要求我出示證件
我沒多想.想說查完身份證就沒事了吧~
結果除了查身份證之外.警察還要求我將包包讓他翻
我也照做了
但接下來就過份囉!
警察要求我打開我的機車車廂讓他檢查
等他們全都翻完之後.說懷疑我的捲煙有大麻成份要我回警局配合調查
我也跟他們回去了~
當他們用大麻包檢驗我的煙草是否含有大麻成份的同時
也將我的包包與隨身物品全都掏出來擺在桌上
還將我的衣物解開.把我的鞋子襪子都[徹徹底底]的搜查了2.3次!
這段期間我的態度非常配合.他們要求什麼我就做什麼
當大麻包沒有檢驗出我的捲煙有大麻成份後.我要求要去上廁所
有一個警察就跟著我到廁所.要我將內外褲都脫下來讓他檢查
[有需要到這種地步嗎?]我說
[就看一下啊!你有的我也有看一下又不會怎樣!]員警a說
對~你有的我也有~但我為什麼無緣無故要給你看!
但我還是做了~
最後我回到座位坐著
這時又來一個穿便服的員警吧~
看他們在我身上搜不出什麼東西.就自己再搜了我身一次.......
當整件事結束之後已經是2個多小時之後的事了....
當然.他們也沒在我身上搜到任何東西~
後來我覺得整件事的處理過程有很多瑕疵.我就問我一個當警察的學姐詳細的情況
然後我就寫信到署長信箱反應我的不滿了!
後續處理呢~就很官方~
一下是事務處的人打電話跟我道歉~
然後是該分局的局長打電話跟我道歉~
說之後會請同仁再教育也會注意行政上的細節避免不好的觀感
也要我體諒同仁的辛苦八拉八拉的~
然後就不了了之了~
還有一次.早上6點多
我跟我朋友唱完歌後在路邊抽煙聊天
正準備轉身去7-11買東西時.後方有2個警察從警車上下來追了上來
[ㄟㄟㄟ!幹嘛看到我們就想跑!]其中一個警員說
最好我後腦杓有長眼睛看到你啦!!!!!
然後一樣的.要查我們的身份證
然後就動手要搜我的包包
這次我笑著跟警察說
[不好意思~你這麼做讓我很不舒服~可不可以請你將你行使的權責跟我的權利
說清楚到什麼樣的程度再讓你搜呢?]
警察應該沒想到我會這麼要求.反而惱羞成怒的板起臉說
[我這樣拍搜是正常合理的程序啊!我也怕你身上有武器會對我不利啊!]
我繼續笑著說[ok~那你拍搜啊~]
當我是日日野晴矢隨時就可以從身後掏出個什麼鬼東西攻擊人嗎!
當然我只穿一件短T + 薄外套.用肉眼看其實就看得出來我身上是否有有藏武器
反正我也只當是對方找台階下的說法.我就不追究了~
最後也只查完身份證.對方就走了~
我想說的是
警察與法律並不是百分之百的對.其中有很多的模糊地帶
也不是說我沒做什麼事.配合就好又不會怎麼樣
請記得.法律不是預設你有罪而去搜證來證明你有罪
而是在有證據之前都是無罪性假設 (雖然台灣法律很明顯不來這套~= =)
今天是我沒事的情況下我才願意跟他這樣耗時間
要是我有緊急的事.又沒有直接證據.憑什麼我要配合警察[不特定搜查臨檢]?
很多事非要遇到了你才會知道你的權利
更何況.台灣警察很賊的一點是在於
他根本不會主動告知你[可以拒絕搜身]這樣的行為~
也不會告知你的權利跟他的權責到什麼樣的程度
ps.難得有機會洗警察的臉.老實說.我心裡超爽的啦!!!!!!!!!!!!!!
※ 引述《Vicky1016 (蜜雪)》之銘言:
: 看了原PO的文章
: 我覺得有點不知道怎麼講....
: 既然你身上沒有搖頭丸
: 而你最後也確實讓包包被檢查
: 那你一開始就配合不就好了???
: 正好你也沒怎樣
: 先不管你是否真的有用藥
: 你當下確實沒有攜帶可疑藥物
: 怕什麼?
: 警察搜無所獲 自然就會走人
: 你中間弄出一大堆東西
: 但最後結果是什麼?
: 警察還是搜了你的包包 也簡單搜了一下你的身
: 然後查無所獲 離去
: 中間那部分 argue 我看不太出必要性是什麼??
: 還有 警察的氣質形象?
: 是一定要合乎你們的標準嗎??
: 再說
: 人面獸心有的是 面惡心善也大有人在
: 你對警察的敘述 包括什麼"看起來像流氓"
: 某種意義上
: 是不是一樣以貌取人 或者套用刻板印象理解??
: 長的帥 談吐斯文的 搞不好是最狠最黑心
: 抽煙吃檳榔?
: 哪條法律規定警察不能抽煙吃檳榔?
: 就警察立場來看
: 他們無法預期他們臨檢的對象是什麼樣的人
: 都發生過臨檢酒駕 員警被酒駕者撞死的事
: 萬一 員警是碰到是真的有帶毒品的
: 如何?
: 而且就算現場 員警也無法預期對方可能有什麼行為
: 如果突然拿出針頭攻擊呢?
: 萬一拿出一把刀捅過來呢?
: 萬一直接拿槍射擊呢??
: 不是沒有發生過呀
: 就像有一個遊民性侵他人
: 很多人看到遊民就會產生戒心
: 因為他們無法確定 這裡邊有無類似的人??
: 警察也是 只要有過一個不配合或曾襲警的"疑犯"
: 警方看到任何"疑犯" 會有什麼判斷跟態度?
: 警察必須保持一種警覺 也算是自我防衛
: 因為他們先假定 不預期對方會乖乖配合
: (事實上包括原po在內 都不是配合型的)
: 而且也可以確認
: 若真的有攜帶違法藥品者
: 當下坦白自首的可能性 是接近零
: 抗拒搜查 結果事後被抓包的 也很多
: 所以警方態度讓你可能覺得不好
: 我真的覺得 不是警察的問題
: 我碰到路上隨機臨檢 也碰過酒測臨檢
: 基本上若沒犯錯 態度配合 警方也不會太差
: 越是表現反抗
: 警察自然會覺得這一定有問題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第 85 條
: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者,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
: 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 若你把警察惹毛 他可以把你帶回去依法拘留三日
: 你就算沒其他犯罪 但你對警察態度太差 這點就夠了..
: 若原po口出惡言或嗆聲
: 中華民國刑法
: 第 五 章 妨害公務罪
: 第 140 條
: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
: 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 文章看下來 我感想還是一個
: 若沒有違法 根本不必怕警察
: 你要搜就搜 正反也沒什麼東西
: 丟直球 雖然容易被打出來 但簡單明瞭
: 擺明不怕你揮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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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
是被用來讓人狠狠踩在地上蹂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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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40.1
推 Tutt:真的是太過分了 05/22 01:13
推 bigTAR:為什麼我有一股原PO有罪的感覺... 05/22 01:13
推 ffmuteki9:日日野晴矢不過也就只有球棒、平底鍋跟毛蟹而已! 05/22 01:14
→ bigTAR:八成是原PO太帥,警察假搜查之名,行搭訕吃豆腐之實... 05/22 01:14
推 ji3wl3u04su3:因為二樓被洗腦了 05/22 01:15
→ bigTAR:所以,本(假)庭判定原PO有罪!判到我床上服刑10年... Orz 05/22 01:16
推 merman1223:我可以說不意外嗎XDDDD 05/22 01:17
推 yspen:所以原po裡裡外外都被看光光了 真是好大的官威啊 05/22 01:20
→ noruas:這是真的嗎?? 能說一下分局名稱嗎?? 05/22 01:21
→ noruas:我每天都會走過海山分局 從來沒有警察要搜我 05/22 01:22
→ noruas:而且我之前頭髮長 跟不良少年沒什麼兩樣 05/22 01:23
※ 編輯: bbray 來自: 114.45.140.1 (05/22 01:23)
→ noruas:看到警察還會低頭斜視...快步走過...可是警察也不會找我 05/22 01:24
推 Gallium:可能no大祖上積德上輩子燒好香吧 被查這種事不就隨機嗎 05/22 01:26
→ Gallium:人生很多事情未必都有理由的 05/22 01:26
推 chrissu:可能差別點是捲菸?不良少年這沒業績的事情警察才不想理XD 05/22 01:27
推 noruas:G大說的有道理~~ 05/22 01:27
→ chrissu:不過用自己沒遇過就質疑別人真實性,這樣不太好,二度傷害 05/22 01:28
→ noruas:但我覺得 一個人對於警察的觀感 是從小就受到影響的 05/22 01:28
→ chrissu:唉,哪件事情不是這樣呢..╮(﹋﹏﹌)╭.. 05/22 01:29
→ noruas:就像希區考克小時候被警察為難過,他電影的警察沒一個是好人 05/22 01:29
→ noruas:但有的人 比如說我 對警察的看法還算正面 05/22 01:29
推 Tutt::) 等有一天你遇到爛警察 你就會開始改觀了 05/22 01:31
→ DeBLeK:但是「我沒被警察為難過所以警察都是好人」是不成立的。 05/22 01:31
推 Gallium:人本來就是受制於經驗的動物 XDD 05/22 01:32
推 bigTAR:也沒必要拿自己的經驗來制別人,儒家社會大家都是這種行為 05/22 01:33
→ bigTAR:的受害者,怎麼有人這麼做的時候還沾沾自喜的起來啊~ 05/22 01:34
推 noruas:big大..是用分身吧...剛進版就很懂甲版..想必不是新人 05/22 01:36
→ bigTAR:你很無聊的第二次質問我的身份了,我很想發個文來回應你, 05/22 01:38
→ bigTAR:但是礙於此板板規太巨大,貧僧實在無法讀完,未免觸規,我只好 05/22 01:39
→ bigTAR:選擇放棄,但貧僧可以寬懷的給你一個提示:老不是老假的! 05/22 01:40
→ bigTAR:話說...古時候的椰林風情,我也曾被質疑過是免洗帳號... 05/22 01:41
推 noruas:big大用分身來打我本尊..怎麼看我都吃虧呀 05/22 01:44
推 nautica77:真的很討厭警察, 但被開單的時候還是要為他裝瘋賣傻... 05/22 01:45
→ noruas:我有過去的包袱,還要顧慮交情,所以不能亂講話 05/22 01:45
推 bigTAR:靠腰...力...阿是看不懂就不是分身啊...都飆髒話了我... 05/22 01:46
→ bigTAR:入圈子我就叫阿塔,TAR就是塔,是把我的花名看的這麼賤是不? 05/22 01:48
推 noruas:抱歉.. 05/22 01:49
→ bigTAR:怎麼有股水桶朝我而來的感覺...noruas害我的,一起浸~ = = 05/22 01:49
推 honkwun:這種事是可以莫名其妙地被捲入到判死刑的程度的....... 05/22 02:01
推 PEN3gg:============裸體搜身 頗有gv畫面(大誤)================= 05/22 07:35
推 Connels:我最近遇到路檢有50%都被攔下來,難道我長得像壞人? T.T 05/22 09:16
推 cockroach02:法律當然認為無罪推定,不吃這套的是警察。 05/22 11:54
推 Fandihaha:天啊 警察真是太賤了 我遇到過警察時也大都是爛警察.. 05/22 13:36
→ Fandihaha:幸好我長得一副乖乖臉 很少警察會想臨檢... 05/22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