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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cky1016 (蜜雪)》之銘言: : bbray大碰過情況我確實是沒有經歷過 : 但我還是想說 : 警察很多 素質不一 : 有好有壞 : 我不想因為碰到壞的警察 : 就去說警察都怎樣 : 一棒打死所有人 : 我也不會因為碰過好的警察 : 就天真以為每個警察都如此 : 至於普遍情況如何? : 台灣警察有好幾萬人 : 我親身碰過的警察可能不過100來人 : 這麼少的樣本我無法去斷定 : 我為bb大遭遇感到遺憾 : 至少以我個人目前經驗 : 像我騎車 常常就被警察攔下來看證件 : 其實我也不知道警察要幹嘛 : 每次看完行照駕照後 就讓我走了 : 也有過半夜一個人在街頭閒晃 : 被警察臨檢 就是看身分證 : (有時不會看 報身分證字號給他 他會拿一個東西輸入 閒問幾句就走掉) : 至於為何您會有如此情況 : 這我也無力解答.... : 至於提到捲煙的問題 : 可能是因為 在捲煙中混麻的大有人在 : (我身邊就有人在幹這種事) : 所以警察對這類東西很敏感?吧 : 煙板也有過類似討論 (捲煙混麻的問題) : 檢查肛門.... 海關查緝走私好像是會這樣啦 : 至於警察 如果沒有進行侵入性動作 : 好像 我不確定有無法律規範?? : 我不絕對信賴公權力 : 但我也不想完全否定公權力的執行 : 我是有政府主義者 : 既然我支持政府的存在以維持管理國家社會秩序 : 那我就應該在一定程度上 : 接受公權力對我的執行 : 當然公權力隨時可能與個人意志發生摩擦 : (廢話 公權力又不是為單一個人存在) : 只是怎麼處理摩擦 每個人方式都不同就是 : 不能否認有公權力濫用而侵犯個人之事 : 但若因此認定 公權力必然是在侵犯個人 : 那也太過       Vicky1016大大你說的基本上可以認為是正確,但我認為可以再往前走一步。     公權力:http://zh.wikipedia.org/zh-tw/%E5%85%AC%E6%9D%83%E5%8A%9B,   公權力的本質必然就是侵犯個人的,至少我是這麼認為啦,但這不是重點,暫時   不談。     今天我們當然容許公權力存在,那也必須去忍受它,這也是很顯而易見的。   但是請再看一次wiki上公權力的解釋:公權力必須有權利在背後支撐。     簡單講,警察當然可以行使公權力:搜索我們的包包、口袋,但是「不是毫   無節制」。有些事情如果不是政府的權利,那就是人民的,至時候我們可以拒絕   公權力侵犯我們。     所以我認為重點在:我們要知道哪些事情警察可以做、不能做,也就是什麼   時候有公權力、什麼時候沒有。     例如從你的文中,我會認為你就沒有分清楚這件事,也可能我搞錯了。你說   的檢查駕照行照,是警察可以行使的公權力,沒錯,基本上你無法拒絕,不然會   被帶回派出所---但是,翻你的包包、開的你機車坐墊、搜你的口袋,這些不   一定是警察可以行使公權力!或許有人會覺得為什麼有分得這麼奇怪,沒辦法,   這是目前的事實,要找理由也是可以扯一串。     但重點是:我們要容忍的公權力是哪些?哪些我們不必容忍?     今天警察可以隨意問你要身分證,但是不能隨意翻你包包,這不是他的公權   力。如果他想翻你包包那他必須先去拿一張搜索票,或是先把你抓起來,這是無   令狀搜索,雖然我認為在這邊不重要,都先被抓了,要吵不是吵這種事,但還是   寫一下,不然又害人笑死。到這時候警察才有公權力,我們才需要容忍。     所以您說的都沒錯,但是我們容忍的前提是警察「真的有」那些公權力。     您對警察的觀感我也同意,不是每個警察都是壞警察,有人也是很努力在維   持國家社會的穩定--但是也不是每個都是好警察。今天許多警察利用人們的不   知:沒有搜索票可以拒絕警察搜索,用強硬的態度、假裝自己有公權力去要求我   們讓他們搜包包、摸口袋,對於這些人,我並不認為是歸類為好警察這一塊。     奉公守法很好,但是要先知道你奉的是什麼公、守的是什麼法,不然就會變   成最近很紅的形容詞:鄉愿。     或許其他人會想,如果你不是心裡有鬼,行的正坐的直,讓他搜一下不會怎   樣。當然,你可以讓警察搜包包。但我可不想,我不想讓我包包裡的按摩棒、跳   蛋遙控器、泛黃的內褲、偷情的簡訊、扎滿針的草人被別人看到、被攤在大街上   讓路人駐足。     所以我們當然可以答應警察讓他們搜,證明我們清白雖然這他媽的可笑,我 們為啥要證明自己清白,而不是警察來證明我有罪?,但是我們也可以說不,因   為,警察不是每分每秒、每件事情都有公權力的。     補個g點吧。姊姊遇到的警察,開口第二句話就說類似:你最好乖乖配合,   不然只好通知你的父母,的這些話。真是他媽的低劣,這分明是利用gay不敢出   櫃的心理,藉此予取予求。我甚至也懷疑,也是因為gay有這個「弱點」,所以   警察才刻意在ut上釣魚,選擇性辦案,因為輕鬆可以賺業績,何樂而不為? 或許這是警察的公權力(??,有爭議),但這樣利用,是個好警察嗎? -- 你叫我做浮誇吧 加幾聲噓聲也不怕 我在場有悶場的話 表演你看嗎 夠歇斯底里嗎 以眼淚淋花吧 一心只想你驚訝 我舊時似未存在嗎 加重注碼 青筋也現形 話我知 現在存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83
ohaboy:推 05/22 09:34
magenta:推 05/22 11:41
akasagarbha:推 05/22 12:31
Vicky1016:通知父母這點我覺得是不是Gay都會吧... 05/22 12:41
Vicky1016:話說這表示 警方知道你父母的聯絡方式 當然這查一下便知 05/22 12:42
IAIFAG:現在網路上亂說話 唯恐天下不亂的人有很多 那個叫啥姐的 05/22 12:52
IAIFAG:我一開始還以為是他姐做的 噗 她說不定只胡亂po文耍帥 05/22 12:53
IAIFAG:根本就沒這回事啊 文裡還說的很利害哩 好好笑 05/22 12:53
imchien:這篇系列根本就變成月經戰文了。 05/22 13:10
chitakudo:我覺得最原po 重點不是否定公權力...而是在質疑警察 05/22 13:47
chitakudo:執行公權力時 有否過當的問題.. 這是很多同志被逮捕時 05/22 13:48
chitakudo:會遭遇到的問題... 05/22 13:48
kaorikuraki:推樓上 05/22 20:49
yclou:推薦這篇文章 05/22 22:05
Tutt:受用受用!! 05/23 00:53
zuniji:推。捍衛自己所屬的權利;同意你g點的看法 05/23 13:46
Renson:這篇我喜歡~ 05/23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