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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rstloveofu (ㄚ吉)》之銘言: :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之銘言: : : 我也非常希望可以用私下講的或其他方式來表達意見, : : 遺憾的是,兩位板主的態度過去給許多人的感覺並非「樂於傾聽」。 : 你能說符合你的意思就是正確的嗎... : 不一定吧... 舉個例子。簡單描述一下。 像前兩天我提醒/詢問他禁推文的紛爭, 並附上兩位板主過去做過的相關公告, 請他們照公告所說的去做。(注意,照他們自己所說的公告去做。) 雖然才剛公告過說會提升處理效率,而且早處理可以減少戰火, 但m板主只說了「謝謝你的提醒。」,後來就沒回覆了。 後來m在給其他人的回文裡提到相關的事情。 也許那算是對我私下詢問的問題的一種回覆, 只是畢竟不是給我的,我只能當做他沒回應。 如果他給別人的相關回應也是要給我的, 比方說是目前他有不清楚的地方所以沒做也可以呀。(雖然那樣其實有違反板規) 我頂多就是根據板規再討論,不可能只是回說: 「你沒照我意思走,就是不對。」 以上,請明察。 <(_ _)> P.S. 順便把這件事情直接相關的板務缺失說一說好了, 省得大家不了解,以為只是有立場。 1411 m 2 7/10 Kukulza □ [公告] 關於推文 這篇k板主說「原作者有權利刪除或註明請勿推文」。 然後在另一篇公告裡: 13412 ! 12/01 makotoyen □ [公告] 關於17747文章鎖文 m板主說:「不是警告板友說不要推文就可以不要推文。」 你說這樣會不會起紛爭?像這種詭異的公告, 看似細節,其實會有不小影響的, 某些看過k的公告的會照他的做,而某些照m的做, 照k或m說的去做的,又會引起不同的模仿。 不知不覺板友就會強碰、相撞、吵架, 要翻歷史紀錄又莫衷一是,無法直接說服對方, 然後彼此就結下樑子,累積的不爽下次就藉由別的話題來對幹。 再者依據板規,發公告時兩位板主應該要彼此商量過, 這顯有矛盾的公告卻看不出來有如此處理,板主自己就沒有謹守板規呀。 而且如果讓人覺得其實公告並沒有經過商量的話, 每次無法快速處理板務說是需要時間商量的理由也會變得無法服眾。 後來k板主說現在置底板規對於禁推文的相關規定是最後版本, 倘若如此是不是應該要把舊的或矛盾的同規定公告刪除較好呢? 省得以後有人不清楚又查到不同的訊息。 這件事我也公開說過了,也不花什麼時間,也是沒做呀。 另外可以看得出來,有這種前後不一的弊病的話, 就應該避免或慎重地用公告設立新規定, 可是你會發現兩位板主還是很習慣「開例外」, 比方有人文章「好像」在對談,就不值得用公告來設新規定, 這種最多是出現兩篇個板文、也非曼延成風的小事, 這樣就想設新板規的話,會容易在不知不覺地寫出矛盾的公告。 或者這次選板主出現了PTT從沒見過的年齡限制也是開先例的行為,習慣不好。 諸如此類的建議會給你一種「照我的意思做」的感覺嗎?@@ -- 小孩曾經因為要離開美菲家而十分緊張,一直跟大人說他要把穿不下的衣服拿去賣、要畫 卡片放在網路上賣,還說要自己賺國小一年級的學費... 兩個媽媽一樣好──美菲&肯尼的同志家庭記實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45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29.44
bbasa:他們互捅不是第一次了(噗) 02/08 13:15
※ 編輯: honkwun 來自: 61.62.129.44 (02/08 13:32)
kennai:說真的,1411這麼前面的文章,會翻出來講的有哪些人呢? 02/08 15:50
kennai:版規除了改版時期,一直都有置底,裡面應該都有相關條文 02/08 15:51
kennai:就算臨時寫的突然且矛盾,版主也是有說開放給大家討論 02/08 15:54
kennai:並也沒有說專制的說「我說了算」如此吧? 02/08 15:55
問題是1411跟最新版規也是一致的呀(可以禁推文) 不一致的是13412(跟舊不舊無關),那個是公告方式直接定案,沒有討論。 再者即便是很久的文章,據版規,公告也是版規之一, 想知道這麼做有沒有違規的板友自然可以透過搜尋去查, 怎麼能說久了就沒人翻呢。 ※ 編輯: honkwun 來自: 61.62.129.44 (02/08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