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mind (一定可以的)
看板gay
標題[尋人]去年10月10日在Funky...
時間Sun Dec 5 23:25:37 2010
提醒:這是「尋人」專用分類文章,並不是「徵人、揪團」用,請注意,
內文非尋人類的文章會直接給予刪除,請勿尋「未來想遇到的人之類的」。
請在「->」後方打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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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遇的時間:
->去年2009年10月10日的晚上
2.相遇的那座城市/地點:
->在Funky!
3.對方的特徵:詳述衣著、長相/體型(身高體重)、部分姓名/學號、部分車號等資訊
->大約175~178公分,沒有戴眼鏡。(跟他同行的朋友也沒有戴眼鏡)
4.聯絡方式:推文/站內信/E-mail/Blog/交友/個人板/留言板/等等
->請留站內信
5.想說的話:
->我是幫我朋友尋人,他說他非常後悔當初為什麼不跟對方留下聯絡方式,都過了一年
朋友的說法:當初兩度在舞池面對面跳舞,從頭到尾沒有講過一句話,你很帥,我一直
無法忘記你的眼神。你是和一位朋友一起來的,最後要離開的時候,我朋友有去問你
,說有一個人想認識你,而你回絕了。現在真的好後悔,希望能在這邊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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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25.43
推 slycsboy:太久遠了吧XD 12/05 23:58
推 Anthi:這是要考驗人的記憶吧0.0 12/06 00:01
推 ExpoEmblem:當初不是回絕了...@@ 12/06 00:11
→ lightmind:我朋友是說 可能回絕是因為對方不知道是他想認識對方 囧 12/06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