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okky:我可沒三天兩頭 我也只跟他提過這麼一次 他不理我我能怎樣 12/30 10:04
推 jojoliu:你如何知道POKKY三天兩頭就丟訊而且還一副好意呢? 12/30 10:05
→ pokky:個版算不算公領域去問問法官吧 早說過公開的個版還是公開板 12/30 10:05
→ kissahping:這樣好像是毀謗罪,因為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 12/30 10:05
→ pokky:文章就算不是他寫的 他張貼標題是我的id而且指涉我是智障 12/30 10:06
→ wiloveyou:公然侮辱是要在"公場合" 網路好像不算喔 12/30 10:06
→ WangHaoZhong:可以靜待司法判決就好,不用再約人家喝下午茶了。 12/30 10:06
→ kissahping: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XDDD 12/30 10:06
推 LonyIce:@@不認識確知道pokky三天兩頭丟訊息~ 推翠懷 12/30 10:06
→ pokky:網路不算公場合 盧教授怎麼敢告鄉民? 12/30 10:06
→ kissahping:網路算啦,只是網路ID能不能代表pokky本人要看法官心證 12/30 10:07
→ pokky:k大正解 誹謗罪是沒在管是誰寫的文章 12/30 10:07
→ kissahping:假如你所說情況為真,s板主偏向的是毀謗罪XD 12/30 10:08
→ angelvoise:網路ID當然可以代表本人 不然網路遊戲的暱稱怎麼告 12/30 10:09
→ pokky:一個我用十年的id 批踢踢、系站 facebook gmail都用pokky 12/30 10:09
→ kissahping:不過那篇連中研院都說出來了,中研院的pokky能有幾個XD 12/30 10:09
→ pokky:我才沒必要三天兩頭就丟訊息提醒他 他不理我就算了 12/30 10:11
→ pokky:就說我不是揚言提告 而是已經提告要來和解 12/30 10:11
→ AndrewPublic:呃,版規是不是說私人士私下了?我覺得這篇是節外生枝 12/30 10:12
→ pokky:這篇當然是節外生枝阿 但誰叫他要把這種事情寫在公告裡? 12/30 10:13
→ kissahping:誰叫板主文章在聲明廢格的事,還寫出他和p的恩怨... 12/30 10:13
→ WangHaoZhong:那篇後半段也是他的辭職聲明吧,辭職聲明裡提到辭職 12/30 10:14
→ WangHaoZhong:原因,即便是個人因素,也蠻合理的吧。 12/30 10:15
→ kissahping:s板主完全避重就輕啊,看到後半段就覺得奇怪,怎麼含糊 12/30 10:15
→ kissahping:其詞,果然馬上就有回文了XD 12/30 10:16
→ kissahping:當板主的人,有些事絕不能碰、有些話絕不能說 12/30 10:17
→ kissahping:淌罵板友的混水,轉錄那種文章發布,何苦呢?= = 12/30 10:18
→ wiloveyou:所以每次在版主選舉時都覺得莫名奇妙 明明就是苦差事 12/30 10:20
推 mited:只要行為於不特定第三人得觀看的處所 就足以構成毀謗囉 12/30 10:35
→ pokky:而且我不是很想提… 批踢踢兔有一個個板跟原po帳號一樣 12/30 10:36
→ pokky:他板上也有轉貼這篇文章 請問原po認識嗎 12/30 10:36
→ kissahping:何必說破... 12/30 10:37
推 jojoliu:我想應該是沒什麼關係,巧合而已。 12/30 10:37
→ pokky:那篇我也有備份起來~ 12/30 10:38
→ kissahping:不過到處轉毀謗性文章有什麼好玩的...= = 12/30 10:39
推 mited:很多人以為個版就不會有毀謗問題 其實個版才容易抓到辮子呢 12/30 10:39
→ wiloveyou:那個板鎖起來僅開放友人進入是否屬於公然呢? 12/30 10:45
→ wiloveyou:友人是否屬於所謂的特定多數人呢? 12/30 10:46
推 yspen:w大的問題可以去問版或是法律版 12/30 10:50
→ wiloveyou:也是 不該貪圖方便 12/30 10:58
推 mited:即使只提供給友人觀看 但只要特定友人人數足認多數數量也算 12/30 11:03
→ mited:至於怎樣的數量算多數 就要看法官的心證了 12/30 11:04
→ kissahping:就算只給友人看也是散布毀謗謠言...= = 12/30 11:05
→ elek:大家都好懂法律,這串下來每個法律概念好像都毋庸置疑 XD 12/30 11:06
推 kissahping:現在這時代請懂得自保,網路小心觸法。= = 12/30 11:08
→ kissahping:就算沒有公然侮辱問題,毀謗罪也等著你... 12/30 11:09
推 mited:所以提告橫行下現在反串當道 例如:"中研院專收天才少女嗎?" 12/30 11:23
噓 XYZdragon:護航過了頭 12/30 12:14
→ potatofat:親友出現啦~~~ 12/30 12:21
推 yspen:如果我是你就會自刪了...... 12/30 12:25
→ potatofat:漏餡只是反打你自己朋友巴掌而已.... 前車之鑑很多了 12/30 12:28
→ yspen:你不覺得臉有點腫嗎? 12/30 12:28
噓 ViolentBear:一邊說等法官判定一邊說pokky不是,請問您的職稱是? 12/30 12:49
噓 higher1234:一開始說跟事件沒關係 又怎知道人家三天兩頭騷擾..... 12/30 13:15
噓 XYZdragon:不意外 都是台大的阿 現在應該在邊吃午餐邊商量對策吧 12/30 13:19
→ wiloveyou:劇情越來越精采了 12/30 13:21
→ apteekki:哇 交大幫要進攻惹 12/30 13:24
→ XYZdragon:交大就我一個 哪來的交大幫 一人同時兼任大哥小弟啊? 12/30 13:31
推 yspen:你可以學人用分身(飄走) 12/30 13:34
→ potatofat:分身個板幫的出動了!!! 12/30 13:39
→ kissahping:分身前面有人開過了...XDDD 12/30 15:03
噓 champeaux:那我東海的來幫你 12/30 16:10
推 Felix76116:只是要網路公開的平台都算 不然郭冠英幹麻下台哩 12/30 16:12
→ Felix76116:之前有聽過一個警察大學教授的演講 說的 12/30 16:13
→ s80385:前陣子才有例子,因為帳號用很久也融入當事人生活,所以ID 12/30 22:40
→ s80385:等同於當事人現實生活的姓名,所以毀謗成立。 12/30 22:41
→ ffmuteki9:怎麼會在我當兵時出現這麼有意思的事。 12/30 22:55
推 cockroach02:有人可以貼一下那篇有「中研院專收智障嗎」的文章連結 12/30 23:01
→ cockroach02:讓大家參考一下嗎 12/30 23:02
→ knight9135:爸媽~我在這裡~ (跳跳) 12/31 00:57
噓 Labcat:原PO說不定是高級反串,單純想婊他朋友 ㄏㄏㄏㄏㄏ 12/31 01:17
→ pokky:阿 完全被樓上說中了 我律師朋友叫我備份這篇 12/31 14:47
→ pokky:我跟事件沒什麼關係 -> 非特定人士也知曉的證明 12/31 14:48
→ pokky:剛好可以拿來擋法官的自由心證 12/31 14:49
噓 XYZdragon:專業裏切XDDDDDDDDDD 下次開庭跟我說 我也要朝聖 12/31 14:49
推 cockroach02:哪這麼多連續廢噓啊 12/31 15:48
噓 jengjye:有夠難看的護航...想替朋友說話也不是用亂掰的方式吧 01/01 16:48
→ jengjye:況且還被搓破...頗見效的.. 01/01 16:48
噓 s80385:部落閣沒鎖文都算公領域了,不要以為BBS比較少人用算私領域 01/02 18:10
噓 s80385:連我都去辦P2帳號去看來源了,還能說是私領域嗎? 01/02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