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HTBOY (小小海)
看板gay
標題Re: [請益] 對GAY的十大迷思之愛滋病
時間Wed Jun 10 10:31:07 2009
: 每次看到不利的統計數據,就假裝他是錯的。這樣自我催眠有什麼用?
: 一點到晚想像異性戀對同志污名化,
: 沒有任何科學數據,就全盤否定異性戀的統計數字,真是自我感覺良好...。
並沒有人會全盤否定,
而是愛滋防治這件事情應該強調的是"行為的不安全",
而非性向所導致,
然而CDC總是以族群來宣導(而且還多半著墨於篩檢),
加上媒體的渲染
導致1.民眾不理解只要有非一對一的性關係就會有感染的機率。
2.同志標籤與疾病污名化的結果,導致民眾不願正視自己染病以及歧視染病者。
(這也是為什麼有人會說異性戀黑數更大)
截至目前為止,都不是否認異性戀統計數字,
更何況黑數也是有科學根據的。
所以,仍然還請避免遽下判斷,
那將會使得數據多了太多臆測,
那麼數據(包含黑數)也將失去參考價值。
而是,每個人無論性傾向應當警覺自己的性關係安全與否。
: 我跟你打賭,就算把全民一一篩檢,男同性戀的感染率還是比異性戀高。
: 你不看感染率,說異性戀篩檢率低。
異性戀篩檢率低是事實,
不是只有你我身邊的異性戀如此,
而是衛生署的作業目標近年來擺在同性戀身上,
預算的確比較多,
也同時考績制度上對於[檢測重點族群的數量]與[非檢測重點族群的數量]有不同標準。
衛生署幾乎不是全面對人民篩檢的,
那麼篩檢數、通報數、發病死亡數又能說代表了什麼?
就像做問卷都專找學生作,
那麼學生族群當然就會是分析裡面的最大群阿!
: 那你看看發病率跟死亡率吧,異性戀發病後至少也會去檢查吧。
: 你所說的異性戀篩檢偏低的影響可以降低很多。
: 如果你硬要說異性戀就算感染了,也不治療,寧願等死,那你繼續這樣想像好了...
我們的確不能這樣想像,
但換句話說,
也沒有人會因為這個想像而繼續從事不安全的性行為阿!
若當初發現該病是在異性戀身上,
那麼該病現在就不會是這種族群比較法(可能就變成多重性伴侶、性工作者、...)。
: 疾管局93年7月資料(93年8月後,統計月報只剩下感染率而沒有發病與死亡率)
: 感染數 發病數 死亡數
: 異性戀 2182(37.00%) 858(49.08%) 491(50.05%)
: 同性戀 2087(35.39%) 480(27.46%) 219(22.32%)
: 雙性戀 647(10.97%) 274(15.68%) 167(17.02%)
: 毒癮 229( 3.88%) 37( 2.12%) 34( 3.47%)
: 0. 你不要忘了,很多同性戀會假裝異性戀,但是異性戀不會假裝同性戀來衝高數字。
: 且雙性戀都還沒有納入異性戀或是同性戀的數字中喔。
這種假設不能拿來做結論,沒有任何來源指出的話,它依舊只是個假設。
若真要假設同性戀偽作異性戀,
那麼37%-3.7%=33.3%(以異性戀裡有10%人口是同性戀好了),
異性戀者依舊不會比較小;
況且,當做這樣假設時候,
又變成毫無根據了(你怎知道有10%而不是20%、30%),
我們真要探討的話恐怕還是不要先假設這種想像,
因為沒有確切的證據,
那是無法衡測與下結論的。
: 1. 同性戀染率高,但是發病與死亡率較低,表示控制比較好。
這點的確是對於愛滋的警覺性,
同志族群高於異性戀族群,
是要感謝CDC與媒體呢!(苦笑)
: 2. 從死亡數與發病數來看,同性戀人數約異性戀的一半,
: 除非同性戀佔總人口的一半以上,不然同性戀的感染比例還是比較高。
一個重點是,
異、同性戀者兩個
母體大小不同,
在感染、發病、死亡總案例裡,
用異同性戀分布數量來看,
只能比較出感染(發病/死亡)者異同性戀比值,
如何類比到全台灣人?(下面會說明母體其實也不客觀)
就像要比較老王與老吳的"種豬"誰比較多頭,
不代表種豬多的人就多產(產率高)。
還得看這個老王、老吳的種豬在豬群(母體總數)裡佔多少%,
再來比較兩個%數(假設種豬生育力都一樣)。
更何況這裡的情況,
還得考慮異、同性戀的感染黑數,
也就是說,
異性戀總數(或說母體)=(異通報+異黑數+異性戀未得病者)
同性戀總數(或說母體)=(同通報+同黑數+同性戀未得病者)
[異通報+異黑數/(異性戀總數)]:[同通報+同黑數/(同性戀總數)]=異感染率:同感染率
小 大 大 小 <--目前的狀況
如何下得結論同性戀就感染率高?也如何說異性戀感染率就低呢?
同性戀較低未必異性戀就高,
異性戀較低也未必同性戀高,
也有可能是同異比率都差不多。
: 3. 異性戀篩檢率低,所以早發病早死,
: 所以光用發病數與死亡數來當比較,異性戀比較吃虧(因為同性戀發病率低)。
: 4. 異性戀感染數37% & 發病數49%
: 同性戀感染數35% & 發病數27%
: 不論你怎麼說,同性戀與異性戀實際的感染人數不可能差異到讓結果翻盤。
從CDC給的表格裡知道公式如下:
異感染率= 異性戀感染者數量/總感染者數量 =37%
同感染率=
同性戀感染者數量/總感染者數量 =35%
(請注意同性戀者的篩檢數量較多,所以與同性戀感染者成正比)
這裡兩者的比值說穿了起來就是等於上面說過的比值:異、同性戀者感染數的比值。
所以還原其名稱應該是,
異性戀佔總感染者比率以及
同性戀佔感染者比率;
而非實際在人群結構裡的感染率。
況且,它用
感染者數量當母體,加上
CDC篩檢普遍集中於同性戀導致母體選擇上的
不客觀。
真正感染率,應當要將分母還原成客觀母體(甚至在分子加上黑數)如下,
異性戀感染率= 異性戀感染數 / 總異性戀人數(或
隨機抽樣異性戀母體);
同性戀感染率= 同性戀感染數 / 總同性戀人數(或
隨機抽樣同性戀母體);
(當然母體不可能是總數,要靠母體的定量抽樣)
: 就算異性戀實際感染人數是同性戀人數的兩倍,
: 從人口比例來看,同性戀的感染比例還是比較高。
: 5. 你可以倡導HIV風險與性取向無關,但是你不能說"公衛界部份腦袋不太靈光的人",
: 你的身份地位還沒有像你想像中的偉大。
: 如果換個身份,你手上的統計資料如此,你也只能做出這樣的結論。
: (統計資料呈現的是某種條件下"真實的狀況",但是不是"真理"或"定律")
其實因為最經濟廉價的衡量方法就是【數量】,
預算也因為"數量"可以顯示出成本與效益(照理來說疾病的防治不應該成本取向);
所以寧可花錢在篩檢數量,
也不願從公衛宣導、性別教育、性教育來推廣,
尤其從前愛滋的推廣方式是用
A守貞 B單一性伴侶 C保險套,
ABC以A為最優先B次之C最末;
用這種自身道德責任來操作的確高明,
後遺症是許多得病者不願意就醫,
因為對此病道德淪喪的氛圍太甚,
這都導致後來愛滋防治困難的原因之一。
(而且目前愛滋的跨部會小組似乎已經變成衛生署下轄單位)
: 6. 唯一可以稱得上"陰謀"的是,
: 從93年8月起,危險因子統計 只有感染率,沒有發病率與死亡率,
: 所以異性戀比較容易早發病早死,死亡率與發病率比同性戀高的證據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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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danielh:當時整個就...但他說了愛滋病的事之後,我都會擔心 06/10 10:47
→ hdanielh:所以是每個都要先問清楚嗎? 06/1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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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kwun:覺得自己不會得的最危險 這種看法也不是只有同志內部有 06/10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