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npan (小向)
看板gay
標題[社論] 重申愛滋人權 拒絕污名化報導!
時間Tue Dec 29 21:03:42 2009
重申愛滋人權 拒絕污名化報導!
全文: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9578
潘柏翰
台大社會系學生、同志諮詢熱線義工
愛滋病先從美國爆發之後,至今年也將近三十年,世界各國也積極投入這項慢性病的防治
。每年十二月一日為世界愛滋日,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縮寫UNAIDS)在這時候提出年度
各洲愛滋報告以及訂出未來可行的努力方向。台灣衛生署也在這個月提供了免費篩檢的擴
大服務來讓民眾可以自行篩檢。在看似對於愛滋感染者已經有相當尊重的愛滋日以及篩檢
服務的同時,卻看見了這幾日的新聞報導實在讓人不禁懷疑:「我們的愛滋知識教育是否
有進步?」
近日愛滋相關報導的標題多為轟趴、濫交、販毒,還有一項可以列為關鍵字搜尋到這些報
導的則是同志。其中有兩三篇的報導標題都有同志。從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每月公布的統計
資料上可見危險因子分別為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注射藥癮者…等,與聯合國愛滋報
告中的統計資料差異處在於:聯合國資料是用MSM(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男
男性行為),而台灣卻是以性向(身分)來做區分。標題中放入同志字樣目的是為了要吸
引閱報人以什麼樣的心態來讀這則新聞,以及台灣衛生署在公布統計資料時以性向來當作
危險因子,這背後的心態是否透露了記者以及衛生署隱約都想要引導民眾將愛滋病與同性
戀,可以約略畫上等號的心態?若真的要對愛滋防治有助益,應該是從感染途徑的方式來
分析及呈現報導,而非身分。
甚者,有些報導還以「同性戀轟趴是愛滋感染最大的溫床」如此聳動的報導方式,不正是
開倒車,走回以前愛滋病剛爆發時,大眾都認為這是同性戀的天譴、的口吻來編寫新聞。
部分報導也在字裡行間可以讀出:同性戀與轟趴都是負面的,不好的。感染者原本有高學
歷、好生活,但因一時性向困惑,「潦下去」才會導致今天不堪的後果,甚至得了這樣的
「絕症」連未來都不敢想。試問:難道高學歷與感染者、同志身分是相互衝突,甚至感染
者、同性戀的身分會有加乘的壞效應?我們對於感染者的形象總是停留在「生者難堪、死
者難看」,而忽略了及早發現與接受藥物治療,是可以擁有正常生活且長的平均餘命。愛
滋病也已從早期的絕症,近年慢慢改為「慢性病」。社會的觀感也要慢慢進步,不該停留
在這樣的報導方式。報導中也看見了記者、警方愛滋病知識匱乏。有篇報導寫道:偵訊從
藥物派對中承認自己是感染者的嫌犯時,「嫌犯全部戴上口罩接受訊問,承辦員警及複訊
檢察官都心驚膽跳。」愛滋病傳染途徑僅有三(危險性行為、血液、共用針頭),HIV病
毒並不會透過飛沫傳染,記者如此的報導方式容易誤導大眾建立「愛滋病毒會透過飛沫傳
染」的錯誤觀念,也寫出了執法人員愛滋病的知識其實也有待加強。
一部分報導中也有專家醫生的評論,評論中寫到男同志之間不當性行為會導致感染愛滋病
的機率提升。其中不當的性行為即針對男同志肛交性行為而來,但愛滋病傳染的途徑是危
險、不安全性行為,「不當」一詞的用法看似與不安全、危險可以畫上等號,這其中是否
偷渡了醫生自己本身的道德觀以及想要傳播「男同志間的性行為其實是不對、不合理的。
」?性行為只有分安全/不安全,不該由專家學者、記者來告訴大眾什麼是「正當」的性
行為。
編寫新聞者身為替大眾把關廣大資訊的守門人,理應要在報導之前對其所要編寫的新聞議
題有深入的了解,呈現的內容也該是如實呈現社會事實。近日對於愛滋議題的報導,以同
志為標題的聳動手法、悄悄將同性戀與愛滋掛上掛勾、誤導大眾建立錯誤的愛滋病傳染途
徑以及專家醫生將個人道德觀偷渡至性行為上的評價,無一不是在傷害感染者與同志社群
。守門人該是要注重資訊的正確性及如此呈現報導,如今卻一再寫出駭人聽聞的標題、污
名化的內文,讓人對於同志與感染者社群有更負面的刻板印象。這樣的污名化報導,我們
有權不讀,更有權利說:「拒絕污名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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