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不可以不要不理我?」他哭著說。
他長的英挺,濃眉大眼。我還是第一次看他哭成這樣,
男人的樣子頓失,卻使我更加憐惜他。
「不行。」我板著臉拒絕他,雖然心理不好受,不過這是對我們之間最好的辦法。
「為什麼?我們之前明明是這麼好的朋友,
明明我們做什麼都一起...到底是為什麼?」
他的眼裡反映著我一張無情的嘴臉,而那張嘴臉的主人是我。
「因為我喜歡你,我是一個同性戀。」
他聽完以後倒抽一口氣,說真的,我一點都不意外。
因為他之前好多次,跟我抱怨「同性戀真是越來越猖狂了,竟然敢辦什麼狗屁遊行。」
、「欸欸欸,你看前面那兩個男的,他們牽手耶,有夠噁心的啦。」之類的話。
不過我還是愛上他了。
喜歡他的天真、樂觀、不做作、沒心機..... 很多。幾乎是他整個人的組成成分,
我渴望他,我想肏他,非常想,即便是反過來,他肏我,我也甘之如飴。
我還能大膽的說,就像對山巒間放聲呼喊,我-只要他。
可惜事與願違,越想的得到的東西,越難得到。
「我不在乎。你想上我,是不是?想要我幫你吹,是不是?蛤?你說話阿! 幹!」
我被他這麼一吼,給嚇到了。不行,在氣勢我不能輸。
「對,我想擁有你。不過你不喜歡男生,我也不想為難你。
你可以當我們兩個從來沒有認識過嗎?答應我,好嗎?」
完蛋了,眼角的淚好似藤蔓般的,慢慢的爬出我的眼外。不能哭,我告訴自己,
哭了就輸了。
「拜託不要不理我,我什麼都願意。叫我做什麼我都願意!」真是的,他又哭了。
「真的什麼都願意?」一抹微笑沿著我的嘴角爬出。
「恩,真的什麼都願意,只要.....你不要不理我。」
語畢,他便開始扯開自己襯衫的釦子。
「你願意離開我,忘了我。然後去追尋自己的幸福嗎?」
他拖衣服的手,就這樣停在半空中。
然而我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我想也是,叫他忘了我好像很難,我太自私了,
怎麼有人可以隨便叫別人忘了自己呢?
不知道從十樓靠重力加速度,到達地面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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