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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引用,請註明出處、作者及本會名稱 【同志要結婚權!同志伴侶要實質的權益及保障!】 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發言稿2003.3.24 很多人以為同志爭取結婚權或者伴侶權,是要求一種特別的權利。其實不然!在憲法平等 權的概念下,同志本來不應該因為身份的關係而被剝奪某些權利。這些權利包含了:就學 權、工作權、組織家庭和結婚的權利。許多人認為,現今社會開放的狀況底下,同志在就 學權或工作權的保障上已經有很大進步,同志可以過得很好,為什麼還要爭取結婚權?事 實上,這是錯誤的。狹義的同志,指同性戀者,那麼自然是有別於異性戀者的一種愛戀/ 伴侶關係;在這種愛戀關係下,如果異性戀的伴侶會有想要相守到老,會有想要結婚、組 織家庭的慾望,同性戀者當然也會有想跟一個人結婚、組織家庭的念頭。如果一般異性戀 男女可以在法律下,在家庭的祝福下締結婚姻,當然不能夠剝奪同性戀者結婚的權利。因 為無論從心理層面來看,這是剝奪情侶想要相守的情感需求;從法律公平性來看,因為特 定身份而剝奪既有的權利,違反公平正義的原則。 如果我們擴大對同志的定義到雙性戀及跨性別群的朋友,就會發現,相同的狀況一樣發生 在這些朋友身上。目前的社會對於跨性別朋友有著比同性戀更多的污名,在台灣要成功轉 換性別是非常困難的事情。並不會因為他們的外表看起來像是異性戀男女而有所區別,但 在沒有成功拿到身份證之前,他們的戀情一樣不被法律認可。 因此,從各種層面來看,不承認同志婚姻或同志伴侶,都是一種因為偏見所造成的歧視性 、不公平的結果。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在2005年年底針對台灣同志作了一向問卷調查,調查結果發現,有89% 的同志贊成同志婚姻合法化,其中81%的人認為這是公民的權利,11%的人覺得這是人生的 重要階段,6%的人想跟另一半有婚姻約束關係。顯示了台灣同志需要也認為同志婚姻必須 合法化。 更實際的來看,從這個伴侶關係會衍生出很多法律上相關的權利、義務關係。上述問卷在 問到願意去結婚的理由時,52%的同志表示「想要有婚姻上的保障(如:配偶減稅、配偶可 簽手術同意書……)的權利。一個人一生不脫「生老病死」,然而在同志婚姻或同志伴侶 權不被承認的現今台灣,同志卻在生老病死這些基本的課題上都面臨重重困難。 因為伴侶身份的不被認可,同志伴侶無法生養下一代。《民法親屬篇》§1075條規定除配 偶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同志自然無法以伴侶身份共同收養小孩,或者收養 同志伴侶跟前夫/前妻所生小孩,成為小孩法定的監護人。而同志更不可能擁有自己血緣 關係的小孩,因為《人工生殖科技法》規定必須要是夫妻,且一方無法生育才可以進行人 工生殖。 以台灣目前的社會福利制度來說,大多是以「家」做計量。這樣的設計是將異性戀婚姻以 外的人排除在外的,像同志伴侶、單身者皆排除在外。以賦稅來說,一般夫妻可以享有優 惠,如果有撫養就可以不用繳更多的稅。同志不是不願意繳稅,如果以能力的同志很樂意 為國家貢獻,但是反過來想,在同志繳了這麼多的稅,台灣的社會福利政策有沒有考量到 同志的需求?同志的另一半無法以眷屬的身份投保健保,同志無法在伴侶職災意外身故時 獲得勞保的給付,同志伴侶無法申請國宅。而同志的伴侶也不可能以眷屬的身份享有工作 機構的福利,像是員工旅遊、申請給配偶居住的員工宿舍,陪產假等等。 內政部在民國93年的社會福利綱領做了一個相當進步的宣示,「支持多元家庭:各項公共 政策之推動應尊重因不同性傾向、種族、婚姻關係、家庭規模、家庭結構所構成的家庭型 態,及價值觀念差異,政府除應支持家庭發揮生教養衛功能外,並應積極協助弱勢家庭, 維護其家庭生活品質。」內政部顯然是有注意到在台灣現今的社會底下,家庭的面貌勢必 呈現不同以往的多元樣貌。但是這樣的政策綱領卻很可惜地流於宣示性意義,而沒有落實 到實質的社會福利照顧。 現在台灣同志也開始關注老年的社會福利政策發展,但是回到伴侶權的議題,同志伴侶一 樣無法申請給配偶居住的老人社區或公寓。不過比起老年的社會福利,同志恐怕更重視疾 病與死亡這兩個議題。Ted的男朋友住院開刀,手術到一半,護士出來說醫生要找「家屬 」進入開刀房講解病情。Ted沒想太多就跳起來,跟護士講他就是「家屬」,護士問是「 朋友」還是「家屬」,他很堅定的跟護士說是「家屬」。但當護士追問他們之間關係, Ted突然猶豫了一下,該怎麼說他是我的男朋友?說了之後會不會對他不利?會不會因而 有差別待遇?但不說的話,家屬身份與朋友身份,能在病房照顧他的程度就全然不同!情 急之下,Ted說了:「我是他男友!」 兩星期後Ted男朋友再度發生腸阻塞,主治醫師決定再開一次刀。開到一半,一個自稱是 開刀房的護士跑來聊天,內容不外是依她經驗看起來這是腸癌第三期以上之類等等。把 Ted嚇一跳,說醫生沒講啊!至少會跟本人講吧?她看著Ted說:「你跟他又不夠親」、「 這種事情只有家屬才會知道的啦」、「主治不會跟你們講這些」、「最好喔,把他在國外 的血親請來台灣」。言下之意是恐怕由「至親」來處理後事會較好……Ted聽了冷汗直流 ,一直來回踱步、乾嘔,因為好怕會失去他,而同時也感到無力與恐慌,畢竟在別人眼中 (包括眼前這位開刀房護士),Ted只是個外人。 相同而類似的故事一而再再而三發生在一對對同志伴侶身上,同志伴侶在遇到這樣的事情 時,是十分無力的。以無法替對方簽署緊急手術同意書,你進入加護病房的排序永遠在後 面。萬一你的伴侶不幸身故,你們共有的財產該如何處分,你是否可以成為對方的保險受 益人。即使有預立遺囑,因為同志伴侶的身份不被法律認可,也無法與一般異性戀配偶擁 有相同繼承共同財產的權利,而必須依法將特留份依照比例扣除。甚至有可能會在共同財 產的認定上與對方親屬產生糾紛。 同志運動常常談到權利侵害,好比隱私權、工作權等,這都是具體的。但有種事情根本無 法指明哪裡錯了,因為從頭到尾同志就被忽略掉了,像是婚姻及伴侶權。同志所受到的侵 害在於,同志根本不在這個制度裡,伴隨而來的許多權利(例如探視、繼承、保險等), 也就因此隨之消逝。在國外因為基督宗教的關係,許多國家僅承認同志同居伴侶法,或公 民結合(如英國),有些國家已通過同志婚姻(如荷蘭、加拿大),這些立法讓這些國家 的同志伴侶享有實質權益及保障。 台灣從民國90年法務部便草擬《人權保障基本法》打算讓同志得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 ,也為台灣在國際的人權加了不少分數,但是一直到今天,很遺憾地,這個法卻從未送出 行政院進入立法院立法。昨天,立法院打算修法讓同志得以適用於家暴法,但僅是在說明 中做擴充解釋。今天,同志要說,同志不是說明詞,也不是美化政府的形容詞。同志婚姻 及伴侶的不被承認,造成了許多台灣「同志」在權益上、在情感上實質的受損。台灣的同 志不想繼續坐視自身的權益被忽略,我們要要求政府(行政院及立法部門)儘速推動並且 通過同志婚姻或同志伴侶法。 ---- 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TTHA,Taiwan Tongzhi Hotline Association 行政電話:02-23921969每週一至五,下午一點半至晚上十點 諮詢電話:02-23921970每週一四五六日,晚上七點至十點 協會網站:http://www.hotline.org.tw --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 想要成立班系社團站台嗎? telnet://bbs.kkcity.com.tw:20064/ │ █ KKcity即日起開放BBS站申請囉! └──From:61.64.136.117 ──┘ ◥ ╲ 免程式技術、硬體成本的選擇!! -- ※ 編輯: darkfish 來自: 140.112.218.11 (04/12 08:30)
Antonio11:總算,終於…終於有人說到同志問題的重點了…頭推~~~ 04/12 10:01
Antonio11:…這篇真是道出我的心聲… 04/12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