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otoyen (Mr.麻摳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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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愛滋高危險群捐血 擬修法罰15萬
時間Sun Jan 30 11:22:35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30/78/2loku.html
愛滋高危險群捐血 擬修法罰15萬
更新日期:2011/01/30 04:11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
透過捐血篩檢愛滋而致人感染,最高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但去年國內仍有高達70名捐血者
,捐血後,被篩出感染愛滋病毒;衛生署為此著手推動修法,針對有不安全性行為、吸毒
者等愛滋高危險群,明知不符合捐血條件卻刻意捐血者,新增最高15萬元罰鍰的行政處分
。
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林頂表示,我國自民國77年至今共篩出741名捐血者感染愛滋病毒,
平均每年有70到80人,有22名受血者無辜遭感染,其所輸血液來自16名愛滋感染者,當中
有9人是根本就不符捐血條件而不該捐血,其中8人是男同志、1人為藥癮者。
雖然現行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明知自己感染愛
滋,卻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具,致他人感染者,可處5年到12年徒刑,但要證
明感染者有明知故意的難度很高,過去有3件捐血致人染愛滋的案件,1件尚在偵查中,2
件已以不起訴偵結。
為了嚇阻捐血篩檢愛滋的不道德行為,衛生署正推動修正「血液製劑條例」與「人類免疫
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針對捐血者在健康標準資料登載不實,即明
知不能捐血仍執意捐血者,最高處15萬元罰鍰,同時也要求捐血中心進一步落實諮詢責任
。
林頂指出,國內現有25家匿名愛滋篩檢機構,篩檢不但方便,個人隱私也受絕對保護。愛
滋高危險群靠捐血來篩檢真的很笨,即使篩出問題,捐血中心只會通報疾管局,不會告知
感染者,更何況,此舉還可能傷及無辜並觸犯刑責,希望民眾多利用匿名愛滋篩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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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2.156.196.137
噓 qwilfish:男性間性行為=男同志? 01/30 12:26
→ wiloveyou:覺得應該要改成「有肛交行為」男女也會肛肛好的 01/30 13:27
推 Grashof:覺得應該改成"有性行為",畢竟陰道交也很危險,每三次陰道 01/30 16:03
→ Grashof:交大概就等於一次肛交傳染危險,因此,男女間性行為應該比 01/30 16:04
→ Grashof:照男性間性行為辦理,不過次數門檻可以考慮酌予提高三倍 01/30 16:05
→ stan1986:男性間性行為=男同志沒錯啊~會哪有2個異男這樣 01/30 17:22
推 XXXXGAY:男性之間發生性行為 不等於 兩個都是男同性戀唷 01/30 20:43
推 olioolio:男性間性行為但不是同性戀的可多著呢 01/30 21:26
推 knight9135:照這樣下去以後只有尼姑和尚可以捐血了..... 01/30 23:08
推 Fandihaha:真的很有多身邊的朋友是靠捐血驗愛滋..都告訴他們沒有用 01/31 10:12
→ Fandihaha:篩出來不會告訴他們,他們還是覺得會,真的很笨像文尾說的 01/31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