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damaiya (群妖亂舞,退散!)
看板gay
標題同性婚姻法
時間Fri Dec 14 15:11:38 2007
■ 鄭維鈞
去年十月,由蕭美琴、鄭運鵬、余政道、林淑芬四位民進黨籍立委在立法院提出《同性婚
姻法草案》,獲得三十五位立法委員連署,其中有二十六位為民進黨籍委員(佔所有連署
人八成),親民黨三位、台聯兩位、無黨兩位,國民黨只有黃志雄與孫大千兩位。
而阻擋蕭美琴所提法案一讀的委員,提案人是國民黨的賴士葆與民進黨的王世勛,連署人
共二十一位,他們讓此案退回程序委員會,整個連署提案程序必須重來。其中國民黨十二
位(超過所有連署人之一半)連署阻擋,台聯四位(廖本煙與尹伶瑛如今已離開台聯),
無黨與民進黨都兩位,而新黨則一人參與連署。
性別人權當然是人權的一環,人權國家不只反政治壓迫、反資方壓迫、也要反性別壓迫,
公民權利更不應有所差別。這年頭藍綠的政治口水淹腳目,聽他們說了什麼還不如直接看
他們做了什麼。希望下次該法案在立院要再度闖關時,這些叩應節目的名嘴們,以及罵過
莊國榮性別歧視的政治人物們,都不要忘記自己說過的話,屆時還得幫忙敲敲邊鼓,遊說
自己黨內的保守同志,讓人權立國的圖像早日落實在台灣這塊土地上。
(作者為民進黨中央黨部婦女發展部前專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dec/14/today-o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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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85.105
推 eggbox:雖然不喜歡民進黨~不過還是要推一下= = 12/14 15:18
→ imchien:可是蕭美琴,被黨內的人鬥走了。 掰~ 12/14 15:32
推 aaron4:嗚嗚嗚美琴姐~ 12/14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