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洛杉磯二十八日專電】 2008.05.29 01:47 pm
加州人口紀錄辦公室今天宣佈,受到許多同性情侶關注的「結婚證書」,可望於六月十七
日起發給辦妥婚姻註冊的當事人。新證書與傳統結婚證書最大的不同是新郎與新娘的稱謂
,將改以「甲方」(part A)與「乙方」(part B)取代。
根據加州慣例,最高法院五月十五日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後,至遲應於一個月內,也就是六
月十四日付諸實施,但因涉及加州境內五十八個郡的龐雜同步作業,被迫延至十七日才能
上路。
人口紀錄辦公室主任麥基指出,與傳統婚姻有別的同性婚姻,一度受到加州書記協會的杯
葛,甚至有不少書記就明白表示,將拒絕為同性情侶辦理婚姻註冊或填寫表格。
麥基認為,來自於傳統觀念的影響令不少人仍舊難以接受同性戀者在公開場合出現親密動
作,而婚姻註冊處的書記通常是難以避免目視的一群。
除了心理因素外,同性結婚證書與傳統結婚證書間在遣詞用字上也有所不同,包括結為終
身伴侶的雙方稱謂等,都需有充裕的時間來做出改變,並且必須慎重其事,否則難免招致
批評。
【2008/05/29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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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法國在2001年通過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
父母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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