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sky0418 (我也要野狼的身材)
看板gay
標題[新聞] 兒少無性化 情慾眼不見為淨
時間Wed Feb 16 02:36:44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6/131/2mh5j.html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目前施行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將要修法,可能大幅限縮新聞
自由,包括報紙、網路等各種媒體刊載色情相關內容。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夜
盲則指出,許多同志的情慾認同,都是從幼兒或兒童時期開始。
無性空間限制情慾
夜盲從去年同志諮詢熱線舉辦的男同志情慾書寫工作坊經驗發現,生活中的性資訊,對很
多同志在兒少時期其實非常重要。但所謂性資訊,有部分可能被視為色情,有些可能不是
,例如內褲外包裝上的圖片、色情電玩、日本動漫等等。
同時,夜盲分析,同志的情慾認同不是從青少年時期才開始,很多同志是從幼童時期就開
始。但情慾認同卻常常是透過觀看性資訊,剛開始可能懵懂無知,但之後漸漸整理出來,
同時了解自己的情慾。
部分有制服癖、SM慾望的人,其實在小時候就有一些探索,當然這些探索也是透過生活中
的人事物而發現。夜盲指出,從這些現象可以發現,兒少其實是有性慾,同時也隨處可見
。
但在現今的台灣,夜盲認為,並沒有空間讓兒少討論這些發生在自己身上、關於情慾的感
受,也不讓兒少有整理爬梳自己情慾的空間。現在的台灣創造出一個無性兒少的空間,也
期待兒少沒有情慾感受。
過分管制加強性污名
夜盲表示,在社工的實務工作時,性往往被呈現為各種社會問題,例如性侵害、性騷擾、
性暴力、青少女懷孕、同性戀等等。這些與性相關的社會現象多半把性視為問題,尤其對
青少年/女更為負面看待,例如青少女懷孕,就像是社工代表國家社會在控制青少女的身
體,以問題的方式呈現。不過對於同志族群,社工界反而相當政治正確,在社工倫理中,
也規定不能歧視同志,或矯正同志的性傾向。
不過,部分有宗教背景、同時也有權力參與制定政策的NGO,對青少年/女的性抱持負面
思考,這樣的意識型態就會出現在政策制定的過程裡,也同時結合類似雛妓、兒童性侵害
等社會問題。
例如,以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為例,兒少定義為18歲以下,其中第26條規定:「兒童及少年
不得為下列行為,包括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猥褻
、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
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同法第27條規定:「出版品、電腦軟體、電腦網路應予分級;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
康之物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應予分級者,亦同。前項物品列為限制級者,禁止對兒
童及少年為租售、散布、播送或公然陳列。」
另外,在第30條中也規定,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利用兒童及少年拍
攝或錄製暴力、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
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違反媒體分
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
、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
所。」等等。夜盲指出,這些種種對兒少的保護,其實也剝奪了兒少的情慾發展機會。
另外,《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名稱最近要修改成「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未來兒少相
關法令將從福利的概念進一步到權益保障的概念,新法中將更多更綿密的管理控制兒少接
觸性資訊。夜盲指出,社會不應該是加強性污名,而是應該協助兒少整理並統合兒少的情
慾經驗,甚至進一步協助兒少培力(empower)情慾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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