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a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6/131/2mh5j.html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目前施行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將要修法,可能大幅限縮新聞 自由,包括報紙、網路等各種媒體刊載色情相關內容。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夜 盲則指出,許多同志的情慾認同,都是從幼兒或兒童時期開始。 無性空間限制情慾 夜盲從去年同志諮詢熱線舉辦的男同志情慾書寫工作坊經驗發現,生活中的性資訊,對很 多同志在兒少時期其實非常重要。但所謂性資訊,有部分可能被視為色情,有些可能不是 ,例如內褲外包裝上的圖片、色情電玩、日本動漫等等。 同時,夜盲分析,同志的情慾認同不是從青少年時期才開始,很多同志是從幼童時期就開 始。但情慾認同卻常常是透過觀看性資訊,剛開始可能懵懂無知,但之後漸漸整理出來, 同時了解自己的情慾。 部分有制服癖、SM慾望的人,其實在小時候就有一些探索,當然這些探索也是透過生活中 的人事物而發現。夜盲指出,從這些現象可以發現,兒少其實是有性慾,同時也隨處可見 。 但在現今的台灣,夜盲認為,並沒有空間讓兒少討論這些發生在自己身上、關於情慾的感 受,也不讓兒少有整理爬梳自己情慾的空間。現在的台灣創造出一個無性兒少的空間,也 期待兒少沒有情慾感受。 過分管制加強性污名 夜盲表示,在社工的實務工作時,性往往被呈現為各種社會問題,例如性侵害、性騷擾、 性暴力、青少女懷孕、同性戀等等。這些與性相關的社會現象多半把性視為問題,尤其對 青少年/女更為負面看待,例如青少女懷孕,就像是社工代表國家社會在控制青少女的身 體,以問題的方式呈現。不過對於同志族群,社工界反而相當政治正確,在社工倫理中, 也規定不能歧視同志,或矯正同志的性傾向。 不過,部分有宗教背景、同時也有權力參與制定政策的NGO,對青少年/女的性抱持負面 思考,這樣的意識型態就會出現在政策制定的過程裡,也同時結合類似雛妓、兒童性侵害 等社會問題。 例如,以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為例,兒少定義為18歲以下,其中第26條規定:「兒童及少年 不得為下列行為,包括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猥褻 、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 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同法第27條規定:「出版品、電腦軟體、電腦網路應予分級;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 康之物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應予分級者,亦同。前項物品列為限制級者,禁止對兒 童及少年為租售、散布、播送或公然陳列。」 另外,在第30條中也規定,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利用兒童及少年拍 攝或錄製暴力、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 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違反媒體分 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 、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 所。」等等。夜盲指出,這些種種對兒少的保護,其實也剝奪了兒少的情慾發展機會。 另外,《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名稱最近要修改成「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未來兒少相 關法令將從福利的概念進一步到權益保障的概念,新法中將更多更綿密的管理控制兒少接 觸性資訊。夜盲指出,社會不應該是加強性污名,而是應該協助兒少整理並統合兒少的情 慾經驗,甚至進一步協助兒少培力(empower)情慾發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36.83
FacebookMan:建議將連結一併附上會比較好 02/16 02:49
※ 編輯: husky0418 來自: 140.114.36.83 (02/16 03:00)
deanbo12:我小三就有之類的徵兆 只是現在想起來很蠢 02/16 05:22
OmegaWind: 02/16 09:13
blue010679:性向認同確實是從很小開始 大概國高中定型 02/16 09:54
blue010679:華人的做法就是 禁止和汙名化 然後性教育不夠落實(茶) 02/16 09:55
homo6:同意樓上 02/16 10:46
deartfa:乾脆修法 一出生就把性器官移除等到18歲之後再接回去好了 02/17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