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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網路上找原文, 總不能自己不用功, 又要什麼東西都要人家款 的好好給你看, 看了以後, 又開始跳針。 還有, 讀報的基本常識就是, 別只看標題。 ============== 8< ===============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 0,4521,110503+112008031700267,00.html (原始連結, 不過已經連不過去了) 「吸毒是種病」 檢協籲除罪化醫療化 劉鳳琴/台北報導 政府向毒品宣戰十五年了,但去年檢察機關的新收案件,仍以毒品案 件居冠。檢察官協會認為,毒品依賴者,可能身體缺少某種神經物質, 建議法務部改弦易轍,將施用毒品者除罪化、醫療化,改由醫療單位 提供協助。 檢察官協會日前召開常務理事會,討論到當前的毒品政策時,認為政 府推動反毒十五年來,仍是藉助司法的手段來處理毒品問題,但不論 施用毒品的種類,一律將這些人放在一處高牆內的看守所進行勒戒, 其實並無太大的意義。 「毒癮戒癮治療,心理治療為戒斷之根本所在」,檢協會認為不管是 心理治療,或以第二級毒品美沙酮替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都是強烈 的醫療行為;但目前吸食第一及第二級毒品仍屬犯罪行為,由檢察官 主導或由檢察官積極主動介入醫療行為之替代療法,是角色及定位的 錯亂,也有過分動用國家檢察權之質疑。 檢協會指出,不管那類的毒品施用者,若無危害他人行為之狀態,都 應屬於無受害者的犯罪,而解決無受害者犯罪的最好方式就是除罪化。 檢協會說,各類研究報告及文獻均顯示,無論投資多大的成本,大部 分的吸毒者仍難達到完全戒除的目標,毒品施用者的再犯率不會顯著 降低。 很多國家都已體察到全面禁絕人民施用吸食毒品的政策,是失敗的, 目前奧地利、比利時、德國、愛爾蘭及英國使用毒品不是犯罪的行為, 只有少數毒品例外,而歐洲各國近年的大麻政策則向荷蘭看齊,也走 向除罪化的做法。 檢協會指出,台灣青少年及社會各階層使用違禁毒品越來越普遍,而 目前的毒品政策,窒礙難行、效果不彰,建議法務部應參考歐陸國家 的做法,對於施用毒品者,採取除罪化的做法,由國家醫療機構以減 少傷害及醫療治療政策全面接手,司法機關不再處理吸食毒品的行為, 全力朝向追訴毒品製造、運輸、販賣及轉讓者之刑罰,在需求減少下, 供給亦有效的被阻斷。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 0,4521,110503+112008031700268,00.html (原始連結, 一樣是連不過去了) 毒蟲不同級 應有不同治療待遇 劉鳳琴/台北報導 檢協會指出,根據醫學研究,大麻與成分純粹的快樂丸等軟性毒品造 成的健康危害,不見得比香菸或酒精來得嚴重,國家視前者為違法的 毒品,卻視後者為稅收來源,是專斷的決定。 國外對於毒品,有軟性及硬性之分,軟性毒品不易上癮、不易造成生 理傷害,如大麻;硬性毒品易上癮且對生理危害較大,如海洛英、古 柯鹼、安非他命等。 軟、硬毒品最大的不同,在於對人體生理反應、效果、與成癮性不同 而劃分,多數人使用軟性毒品並無成癮問題,亦無成癮後的生理戒斷 現象。檢協會認為,既然軟、硬毒品因特性不同而有區分,也應有不 同的處理模式。 檢協會說,對硬性毒品應以預防或減少使用毒品對社會或個人造成危 險為目標,以刑法制裁毒品的非法交易,對持有低劑量硬性毒品的成 癮者,若未涉及非法行為,應採除罪策略;對軟性毒品應採寬容政策, 以衛生宣導方式,讓人民自動斷絕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29.4
lovedomoto:要求除罪化!表示現在還是罪名! 06/11 19:04
lovedomoto:「毒癮戒癮治療,心理治療為戒斷之根本所在」 06/11 19:06
lovedomoto:完了!上面這句話,好像說毒癮心理都有問題 06/11 19:06
KC73:加油~繼續畫重點~ 06/11 19:06
lovedomoto:當然囉 不能只看標題啊!要細心看完 06/11 19:07
KC73:1. 無受害者犯罪的最好方式就是除罪化 06/11 19:09
KC73:2. 多數人使用軟性毒品並無成癮問題,亦無成癮後的生理戒斷 06/11 19:10
KC73:3. 顯然光是不看標題, 又細心看完是不夠的, 還要看懂. 06/11 19:10
lovedomoto:哈 希望那天趕快到來!我好找到副業 06/11 19:11
KC73:4. 第一、二點是檢協會的意見, 第三點是在下的心得. 06/11 19:11
lovedomoto:希望哪天可以在父母親面前使用,都可以光明正大囉 06/11 19:13
kaorikuraki:希望哪天你也可以在父母親面前與男人接吻,光明正大 06/11 19:39
lovedomoto:樓上,我敢啊!呵呵!我敢驕傲推崇同性戀 06/11 19:51
lovedomoto:但是我絕對不敢在父母面前驕傲推崇拉什麼K,E什麼S 06/11 19:52
kaorikuraki:但其實這一切根本都沒什麼好「驕傲推崇」的。 06/11 19:54
lovedomoto:在這個台灣最大的學術殿堂下的BBS,看到這類支持者 06/11 19:55
lovedomoto:也真的堪稱一絕,有台大教授或研究生嗎?快來幫忙平反 06/11 19:56
lovedomoto:不然拉K的人怎麼得到永遠的救贖呢 06/11 19:56
KC73:可以問問看厲珍妮呀! 她應該很樂於救贖你. 06/11 19:58
lovedomoto:哈 我有最愛我的家人!我不需要救贖了 06/11 19:58
lovedomoto:愛護我自己的身體就是最大的救贖 06/11 19:58
rainbowchild:不知道L會不會在父母面前打手槍,甚至是嘿咻? 06/11 20:30
usobu0905:除罪改醫療.但是喜歡嗑藥的人會願意去醫治嗎? 06/11 21:23
pierce0614:...竟然還有人在陪L玩(大驚),看來我找到PO自介文沒人 06/11 22:16
pierce0614:推好帥還是可以獲得關注的爛方法了 06/11 22:17
swow:沒什麼好吵的啦…基本上"定罪"也只是希望人民不要去做 06/11 22:34
lovedomoto:樓上!你沒發現每次推好帥都是阿諛奉承嗎! 06/11 22:34
swow:以學法律的人來說,所謂的犯罪或罰則目的不是在說那個人有罪 06/11 22:34
lovedomoto:我不需要有人關注我!而是要去關注這個議題! 06/11 22:35
swow:而是希望用這樣的手段要大家不要去做 06/11 22:35
lovedomoto:老實說,我還真的被我老媽撞見過我在打手槍! 06/11 22:35
※ 編輯: KC73 來自: 118.166.135.4 (06/12 16:43)
KC73:sorry..我發現我忘了放原始連結進來.. 06/12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