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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重點在於藥物, 至於其他的事情,我也有自己的觀點, 而那些觀點在其他人的一些文章中也有出現一部份。 但是我不想多談,以免再度模糊焦點,我也不想捲入別人的意氣之爭或恩恩怨怨。 只是有一些話不吐不快。 對於許多人而言,化學藥品應該是來自地獄,很可能由撒旦製造。 如果有媒體對一般大眾說,「某某食物中添加某某化學藥品!」 那麼一般大眾才不管那化學藥品是什麼,絕對是避而遠之。 所以我覺得,患有「化學藥品恐懼症」的人數遠高於恐同症。 (YES! 貼標籤的確讓我覺得好爽!) 有些化學藥品的目的純粹是為了帶給人類歡愉, 有些具有成癮性,有些還會傷害服用者的健康。 酒精,大概是人類最原始的歡愉劑。 Q1:有沒有成癮性? A1:有 Q2:會不會傷害使用者的健康? A2:會 Q3:服用後會不會造成反應遲鈍,行動力遲緩? A3:會 Q4:服用後有沒有可能造成他人傷害? A4:有可能,例如酒駕。 為什麼在絕大部分的國家中,酒精都是合法的? 酒精不是有可能會害人害己嗎? 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於大部分的國家相信, 在絕大部分成年人類的自制力與判斷力下,酒精造成的危害很小。 如果大部分人類的自制力與判斷力沒有辦法駕馭酒精, 那麼大概每天報紙要出現500則酒後駕車肇事的報導。 絕大部分成年人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喝酒,該喝多少,喝完不能做哪些事。 當然,我個人相信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 為什麼酒精會在那麼多人類文明,那麼多人種社會, 那麼多國家中存在,而且還延續了數千年? 這不就證實了,大多數人類需要這種歡愉劑? 要把人類已喜愛了幾千年的歡愉劑奪走,我想在絕大部分國家都會引起暴動。 人類都已經喝了這麼多年,酒精就理所當然成為人類生活必需品了。 人類的欲望無窮,只有酒精是無法滿足的。 所以還有尼古丁,甚至吃零食也是一種歡愉劑。 零食是一種比較輕型的歡愉劑,害處沒有酒精那麼大。 但是人類吃零食完全是為了自己的歡愉,不是為了營養,也不是為了生存。 有誰吃洋芋片是為了營養或是生存的? 還不是為了讓自己爽嗎? 吃零食也是會對身體造成危害,吃油炸物品的危害很大,應該都知道吧? 但是愛吃雞排的人依然可以從基隆火車站排到枋寮火車站去。 為什麼? 因為人活著就是為了快樂啊,所以人總是有犯賤的時候, 明明知道吃雞排很傷健康,又常常不衛生,但是為了嘴巴爽還是照吃不誤啊? 那政府要不要立法規定禁止人民吃雞排或油炸食物? 這東西會傷害人民健康呢! 不行,因為以大部分人類的自制力與判斷力,他們可以控制。 大部分人都知道不能三餐吃雞排,不然很快就會向閻羅王報到。 所以政府不用擔心他們人民會因為雞排而死光光。 藥品的種類非常非常多,成癮性以及對於精神狀態的改變程度也差很多。 說來好玩,很多人去看醫生後,拿了大把大把的藥往嘴裡吞, 雖然吃了會有點頭昏昏的,有點輕飄飄的,讓人反應遲鈍又行動力下降, 但是完全不會覺得這有什麼不好,因為那是從"醫院"拿的藥品,一定是好東西。 而且生了病吃藥就是天經地義啊!!! 如果有人吃同一種藥,只是為了享受其輕飄飄的快感, 雖然不影響別人,依然是罪惡。 嗯...聽起來好熟悉的邏輯啊。 為了繁衍後代的性交是好東西,為了享樂的性交是罪惡。 感覺很像不是嗎? 人類純粹為了享樂而做的事可多著了,性愛大概是頻率最高的一項。 因為大家都做愛,所以這當然不會是壞事,很直接的邏輯是不是? 不,真正的原因在於,對於自制力以及判斷力足夠的成年人, 性愛並不會造成危害,不會傷害他人。 不然,每天報紙就會出現500則強暴的新聞。 化學藥品中當然有一些具有高度成癮性,對於人體健康傷害極高, 是的,我舉雙手雙腳贊成這些東西一定要完全禁止, 因為以大部分人類的自制力以及判斷力完全無法抗衡這類的化學藥品, 例如海洛因,古柯鹼。 不禁止這些東西,每天報紙上就會出現500則因為服用海洛因過量而暴斃的新聞。 政府當然要禁止,這些東西很快會讓人民死光光。 但是對於那些患有「化學藥品恐懼症」的人而言, 所有的化學藥品都與海洛因與古柯鹼屬於同一等級。 有個笑話,非常有名:「一氧化二氫」的禁止使用連署書 http://0rz.tw/0c4jS 這個笑話我一點也不覺得好笑,只讓我心寒。 人類在二十世紀的科技大躍進讓人類的生活水準大幅提升, 但是也因為科技,人類將這個世界搞得好複雜。 那麼,科學家以外的人類是否因為享受了高水準的生活, 就有義務去搞懂這個被科技搞得非常複雜的世界? 不,我覺得那不是義務。 很可悲的,因為現今世界是如此的複雜, 所以搞懂它並非義務,那是生存必需的條件。 許多人選擇逃避,許多人選擇將事物簡化到不需思考就可以理解的程度。 但是,那只是一廂情願的幻想。 這個世界依然非常複雜,不是幻想它很簡單,它就真的會變得很簡單。 藥物也是一樣,這是一個很複雜的集合。 如果選擇一廂情願將所有藥物貼上同一種標籤來節省腦力, 說實話,這並不會讓這個世界看起來比較安全。 有些藥物在許多方面都與酒精或尼古丁相去不遠, 但是人們給予的評價卻是天差地遠。 全面禁止的原因是什麼? 捫心自問,是不是因為它與海洛因全部被貼上同一種標籤, 而那個標籤上寫著「毒品」? 還是經過仔細評估後,發現其害處遠大於酒精,所以應該被禁止? 我必須再說一次,人類的本性很賤, 如果不是真的很危險的東西,人類都願意去使用,尤其是可以讓自己爽的事物。 打火機很危險啊,可以拿來縱火。 可是烤肉的時候點一下就有火了耶! 菜刀很危險啊,可以拿來殺人。 可是吃西瓜的時候切一下就開了耶! 鹽酸很危險啊,可以拿來毀容。 可是掃廁所的時候灑一下就清潔溜溜了耶! 但是根據台灣的法律,這三樣東西好像都是合法,成年人都可以買得到的耶? 為什麼? 就是因為政府相信,大部分人類的自制力與判斷力足以駕馭這些東西。 所以報紙上不會每天出現500則縱火,500則菜刀砍人,500則鹽酸毀容。 讓這些東西合法不會讓政府的人民很快就全部死光光。 手機也會造成危害啊,邊拿手機講話邊開車很容易就會撞死人呢! 那麼,真的要禁止的是「使用手機」還是「在開車途中使用手機」哪一個? 藥物使用是這個被人類搞得很複雜的世界中,其中一個非常複雜的議題。 我知道偷懶是人類的天性,全部的藥物都禁止看起來好像就會很輕鬆沒事。 實際上,這也是另一種將複雜事物一廂情願變得很簡單的幻想。 人類就是把這個世界搞得這麼複雜,就是弄出了這麼多藥品。 面對現實吧,經過千年的歷史證明,人類是離不開藥物的。 人類高度智力的腦袋,不就是為了處理複雜問題而生的嗎? 道德,真要從道德的觀點來看,這世上應該要消滅的東西可多了。 等等,在那之前,請先透過道德翻譯機,讓世人先溝通交流一下彼此的道德觀吧。 因為我不知道這要花多久,所以我去翻了一下歷史課本。 嗯...我估計那大概要花上500年,然後溝通完後還要打架,大概還要500年。 打完架很累要休息100年,然後休息完後就可以再做一次溝通。 所以現在道德那邊很忙,就先回到非道德這邊來看吧。 人有慾望,所以需要一些東西來滿足慾望。 真正判定的準則在於,如果某事物在絕大部分人的自制力與判斷力下, 不會對他人造成危害,有可能會對自己造成危害, 但是程度輕微,需要大量或長期服用才會造成一定的損傷, 而且以一般人的能力就足以判斷自己是否願意接受這種程度的傷害。 那麼這事物我覺得就可以合法,而某些輕級藥物我覺得就屬於這個範疇, 酒精會率先合法,很簡單,那是因為歷史因素。 在人類社會秩序完善建立前,這東西就已經被極多人使用, 要強硬抽出人類文明,根本完全不可能。 要是有哪個立委敢提出禁止酒精的法案,大概是不想活了。 道德那邊好像暫時打累了,經過我的訪問, 某位道德先生觀點,喝酒或抽菸都是不道德的,更別說藥物了。 手淫也是不道德的,同性戀也是不道德的,婚前性行為也是不道德的。 另一位道德先生的觀點好像有點不一樣,所以他們又打起來了。 我也不喜歡那位道德先生,所以我偷偷揍了他一拳,好險他沒有發現。 附帶一提,某位道德先生興趣是貼標籤,問我有沒興趣跟他一起貼。 我承認,這個世界是很複雜。 有時腦力沒那麼好,需要標籤紙來幫助我們取得對某類事物的大致印象, 哪怕是刻板印象也好,人覺得這比什麼都不知道來得好。 奇怪的是,人都知道頭上被貼一張標籤會黏黏的不舒服, 但是還是很喜歡把標籤貼在別人頭上。 再寫下去就要離題了,我說好這篇只把焦點放在藥物上的。 我有自己的喜好,有自己的道德觀,也有自己的標籤紙。 我討厭煙味,我不喜歡烈酒....我還可以說一大串blah blah blah 但是我知道那些對於制定規範沒什麼幫助。 我討厭煙味與否對於制定菸草的規範毫無用處,因為隔壁小明說他喜歡煙味。 我跟小明是朋友,目前還不想跟他打架,而我沒有把握打贏。 但是我有把握知道,二手菸有可能對他人健康造成很大威脅。 這才是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的根本原因,而不是其他像是「抽菸不道德啊!」 有的沒的一堆理由。 不然,我討厭茄子啊,隔壁小華與對面小美也都討厭茄子, 即使我當上立法委員,我也無法通過禁止餐廳烹煮茄子的法案。 就是因為這樣我才沒有考慮念法律系啊! 看來我應該鼓勵小華去念醫學系,等到他發現茄子會致癌, 那這樣法案就有望了! YES! 真正能讓人類彼此溝通達成共識來解決問題的工具, 不是個人喜好,也不是個人道德觀,更不可能是標籤紙。 因為人類歷史告訴我們,這些東西拿來打架很好用,拿來解決問題的效用是零。 面對現實,分析現況,接著根據人性來制定規則。 這些聽起來是不是比較有用一點? 比起寫上數千張「藥物是罪惡」、「支持用藥就是錯」、 「不支持用藥就是錯」的標籤,然後分別貼在一堆藥罐上, 這些聽起來是不是比較有用一點? 我想,我寫到這裡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89
bbasa:寫得好! 06/13 03:16
jlovet:你說別人想把低級毒品跟高級毒品混在一起談 06/13 03:18
xingstar:我想推這篇~"~ 這麼多篇我只大概看得懂這篇想講的意思 06/13 03:19
jlovet:那你自己還不是想把所有你喜歡的藥都當成ok的? 06/13 03:19
gaultter:推這篇 還有請不要噓別人文章 拜託有品一點 06/13 03:20
bbasa:毒品毒品毒品,任何一種藥對身體都有傷害這樣講你懂不懂? 06/13 03:21
risamtw:那要法律做什麼 每個人自顧自的生活不就好了? 06/13 03:21
risamtw:不就是有人克制不了自己才必須制定一堆規定 不然會大亂 06/13 03:22
bbasa:他可沒有說不要法律阿 ( ′-`)y-~ 06/13 03:23
nahald:大推此篇。 06/13 03:23
risamtw:我的意思是 雖然人都有自制力 但有些人就是沒有 06/13 03:24
gaultter:立法院的工作就是修法.......法律不代表不能討論或改變 06/13 03:24
risamtw:所以才有一些規定就是所謂的法律產生 06/13 03:24
bbasa:對於法律應該不只是這樣的定論,自制力是否過於簡略? 06/13 03:26
gaultter:突然想到很久以前的票據法....不過真的一堆人被關就是了 06/13 03:27
jlovet:喔,是囉,只有主流可以虛,小眾不行喔 06/13 03:27
Amibi:這境界很高阿。 06/13 03:27
bbasa:我無法對過於偏激的人對話 06/13 03:29
olioolio:不是說忽視,是現在法律太簡陋需要修正。 06/13 03:29
pedroremorse:我本來就不期待每個人都能看懂 被某些人噓對我來說是 06/13 03:39
pedroremorse:另一種形式的肯定 06/13 03:39
risamtw:我想藥品的法律 是給沒制制力的人遵守 及避免有可能的傷害 06/13 03:39
pedroremorse:若以沒自制力的人為考慮重點 世上有太多東西都要禁止 06/13 03:42
pedroremorse:椅子也要禁止 因為沒自制力的人會以椅子殺人 06/13 03:42
gofyy:非常可愛的一篇文章,把複雜的論述很切中要旨地說明白 06/13 03:45
totaketotake:私以為原波可以考慮寫本大眾讀物,好讀! 06/13 03:59
imchien:真是雅俗共賞,明瞭易懂。 06/13 04:05
libertine:喜歡這篇~:) 06/13 05:58
Tutt:文筆很好又很中肯。 06/13 08:28
yclou: 除了推,還是推。 06/13 11:26
papaduck:推囉 06/13 11:28
kiyoshiwong:太棒了,連我這個路旁觀戰的路人都不得不推你一下。 06/13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