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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不知你是頑石還是智丈 既然同志團體自詡為人權團體的一部份 就必須在推動社會變遷時以更嚴謹與謙卑的態度自我審視 否則他們的言論水準其實和異性戀的智障沒有多大的道德差異 也就不需要繼續拿人權鬥士的光環在那招搖 權利的主體是人不是證書 今天你要透過證書才能獲得本就該屬於你的權利 這簡直比韓非買鞋的預言更加荒謬可笑 如果你堅持要當推動社會進步的哥白尼 就不要不敢接受克普勒更精確的批判喔 ※ 引述《EAZEN (這就是人生.. )》之銘言: : 那篇文章, 說明的, 應該是關於結婚, 證書並不重要. : 我承認, 證書不過只是張紙, 也不過是個約束兩者之間的承諾. : 可是為什麼還是要爭取呢? : 為的就是擁有那張薄薄的紙後, 所能爭取到的權利. : 如果妳們兩個在一起很久了, 他外遇了, 這張證書可以保證你可以向他海薛一票. : [所以會被怕通姦罪的, 就不要結婚] : 當她病危的時候, 你有權利, 可以幫他簽手術同意書, 而非要指望在遠方他的家人. : 更何況, 可以減稅, 以及相對應的種種權利. : 像這篇作者一次就想跳三步的想法, 我還是傾向, 一步一步來. : .... : 我第一篇反駁文就強調,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 所以, 其實.. 我會想爭這個權利, : 也只是因為, 我希望兩個同性在一起, 能夠符合最低道德的限度. : ※ 引述《stantheman (甜心寶貝)》之銘言: : : 真是一堆智丈在說夢話 : : 如果真如你所說方向決定距離的話 : : 那請你先看看這篇文章吧 : : 看完之後再去好好思考 : : 婚姻到底是權利 : : 還是它其實是權利的門檻? : : http://iwebs.url.com.tw/main/html/isotope/312.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