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ntheman (甜心寶貝)》之銘言:
: 所以真不知你是頑石還是智丈
: 既然同志團體自詡為人權團體的一部份
: 就必須在推動社會變遷時以更嚴謹與謙卑的態度自我審視
: 否則他們的言論水準其實和異性戀的智障沒有多大的道德差異
: 也就不需要繼續拿人權鬥士的光環在那招搖
: 權利的主體是人不是證書
: 今天你要透過證書才能獲得本就該屬於你的權利
: 這簡直比韓非買鞋的預言更加荒謬可笑
: 如果你堅持要當推動社會進步的哥白尼
: 就不要不敢接受克普勒更精確的批判喔
這種感覺就好像馬克思說要無產階級革命= = 打倒資本主義
我們就好像要改變資本主義一樣
不過依您的說法
同性戀跟異性戀是完全不同的
不過我們強調身為人的價值 而非性向
就跟女性主義 也是吵翻天
光是男女本質是否相同就吵個沒完沒了
不過您的看法可以提供另一種思考的方向
只是您的是馬克思主義式
其他板友的是自由主義式的
: ※ 引述《EAZEN (這就是人生.. )》之銘言:
: : 那篇文章, 說明的, 應該是關於結婚, 證書並不重要.
: : 我承認, 證書不過只是張紙, 也不過是個約束兩者之間的承諾.
: : 可是為什麼還是要爭取呢?
: : 為的就是擁有那張薄薄的紙後, 所能爭取到的權利.
: : 如果妳們兩個在一起很久了, 他外遇了, 這張證書可以保證你可以向他海薛一票.
: : [所以會被怕通姦罪的, 就不要結婚]
: : 當她病危的時候, 你有權利, 可以幫他簽手術同意書, 而非要指望在遠方他的家人.
: : 更何況, 可以減稅, 以及相對應的種種權利.
: : 像這篇作者一次就想跳三步的想法, 我還是傾向, 一步一步來.
: : ....
: : 我第一篇反駁文就強調,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 所以, 其實.. 我會想爭這個權利,
: : 也只是因為, 我希望兩個同性在一起, 能夠符合最低道德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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