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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value (木天蓼)》之銘言: : : → junkos:同意,對錯與否正常與否那都是人的詮釋 11/09 17:14 : 同意這句 : 少數不是錯,沒有必要為了身為少數而自卑, : 不正常又怎樣,正常又怎樣 : 有誰有錯嗎?? 你有點搞錯重點。= =" 事實是,一切的事物就放在那,你的房間你的手機路邊的石頭水溝裡的蟲卵, 這些東西/客體(object)其實都是沒有意義的。 意義的發生只在於「你這個人」作為一個主體(subject)去覺知到自身以外的事物時, 他者才會產生,他者的意義也才會產生。 到這裡,「他者」這個概念因為是由每個主體認知而成的,也因而其實每個人 宣稱他所知道的「蘋果」,跟我知道的蘋果、王小明知道的蘋果,其實都是有點 差異的,因為每個人都是個別主觀的嘛。 只不過,在社會中,其實我們對許多事物都會有比較廣泛的共同認知 (但也許還是有些微差異啦) 你可以說這就是社會集體的價值觀。 然而,談到了同性戀正常與否,當你說同性戀不正常時, 其實是預設了異性戀正典是正常的, 而你的理由是不正常不代表「負面意涵」,ok這是你的詮釋與認知, 但我們捫心自問,這個社會對於「不正常」三個字, 是否也跟你一樣詮釋為中性詞? 在避免歧視(最近這兩個字好敏感,囧)用語的情況下, 我覺得頂多還是使用少數/多數是比較政治正確的。 「不正常」有比較大的模糊空間。 -- Life sucks http://www.wretch.cc/blog/trytofee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32.154
ArmyofMe:推 11/09 17:40
arrakis:我就是怕提到主/客體會招來"看不懂"才不提的 XDD 11/09 17:42
我想說要講就乾脆一次講到位了,囧> ※ 編輯: junkos 來自: 140.119.232.154 (11/09 17:43)
arrakis:嘛, 但真要精確指涉, 也許還是回到學術脈絡會好點. 11/09 17:45
tg5605:我對不起當初給我90分的語言學老師...老師我請你吃馬辣ˊˋ 11/09 17:45
bbasa: 11/09 19:30
goodcack:推 11/09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