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riters (牧場裡的迷你馬)
看板gay
標題Re: [座談] ㄒㄐ事件─回顧、檢討、反省與下一步?
時間Sun Nov 22 00:26:43 2009
多元性別主體的互動策略 Kai Lung (不知其字,故用相似發音表示)
註:
這個講題我沒有記太多。畢竟我對於法律專業所知有限。這牽涉到我沒有能力記
錄他講了什麼。在這裡致歉,我只能記我聽懂什麼。
1
以法律的角度來看,目前就以我國現行法律來說,並沒有辦法充分保障多元性別
的平等。我們很難從司法判決得到所謂的公平正義。換句話說就根本就要從「修
法」這條路來走。至於修法顯然是個遙遠漫長的事。
2
言論自由是民主國家充分該予以保障的項目。但法律中也有不被保障的言論:
a仇恨性的言論
b挑釁言論
c歧視某種族群,並視為正當性的言論
以上三種並不是「言論自由」的範圍。
所以在「西甲事件」要釐清的是,哪些屬於上面abc範圍內的?abc範圍內的言論我
們有抵抗的正當性。範圍以外的,可能就是必須忍受的部分。
演講者的舉例:
屬於abc範圍內的:逢甲必噓、(死)屁精、幹你○○…涉及人身攻擊者皆是
不屬於的:我討厭這篇文、這篇是爛文、肛肛文退散、我不要看見甲文…
無法確定的:滾回甲板、滾出西斯板、還我正常的西斯……
真正的爭議是模糊地帶,這可能只能由板規來規範。
即使在不屬於abc範圍內的言論,其實也看得出「歧視的意圖」,這一點就是法律無
法保障之處。也就是說,法律能保障的只有最基本的權益,關於同運或平等權的爭取,
不能放棄法律途徑,但是不能期待他能得到真正的尊重。
所以真正的互動策略其中之一是,我們要贏得尊重,而不只是贏得對。這是要釐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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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01.120
推 honkwun:國內其實有一條言論上的反岐視法 針對新移民的 11/22 00:28
推 cotafemale:是「凱榕」 11/22 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