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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原PO的文章 我覺得有點不知道怎麼講.... 既然你身上沒有搖頭丸 而你最後也確實讓包包被檢查 那你一開始就配合不就好了??? 正好你也沒怎樣 先不管你是否真的有用藥 你當下確實沒有攜帶可疑藥物 怕什麼? 警察搜無所獲 自然就會走人 你中間弄出一大堆東西 但最後結果是什麼? 警察還是搜了你的包包 也簡單搜了一下你的身 然後查無所獲 離去 中間那部分 argue 我看不太出必要性是什麼?? 還有 警察的氣質形象? 是一定要合乎你們的標準嗎?? 再說 人面獸心有的是 面惡心善也大有人在 你對警察的敘述 包括什麼"看起來像流氓" 某種意義上 是不是一樣以貌取人 或者套用刻板印象理解?? 長的帥 談吐斯文的 搞不好是最狠最黑心 抽煙吃檳榔? 哪條法律規定警察不能抽煙吃檳榔? 就警察立場來看 他們無法預期他們臨檢的對象是什麼樣的人 都發生過臨檢酒駕 員警被酒駕者撞死的事 萬一 員警是碰到是真的有帶毒品的 如何? 而且就算現場 員警也無法預期對方可能有什麼行為 如果突然拿出針頭攻擊呢? 萬一拿出一把刀捅過來呢? 萬一直接拿槍射擊呢?? 不是沒有發生過呀 就像有一個遊民性侵他人 很多人看到遊民就會產生戒心 因為他們無法確定 這裡邊有無類似的人?? 警察也是 只要有過一個不配合或曾襲警的"疑犯" 警方看到任何"疑犯" 會有什麼判斷跟態度? 警察必須保持一種警覺 也算是自我防衛 因為他們先假定 不預期對方會乖乖配合 (事實上包括原po在內 都不是配合型的) 而且也可以確認 若真的有攜帶違法藥品者 當下坦白自首的可能性 是接近零 抗拒搜查 結果事後被抓包的 也很多 所以警方態度讓你可能覺得不好 我真的覺得 不是警察的問題 我碰到路上隨機臨檢 也碰過酒測臨檢 基本上若沒犯錯 態度配合 警方也不會太差 越是表現反抗 警察自然會覺得這一定有問題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5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者,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 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若你把警察惹毛 他可以把你帶回去依法拘留三日 你就算沒其他犯罪 但你對警察態度太差 這點就夠了.. 若原po口出惡言或嗆聲 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五 章 妨害公務罪 第 140 條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 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文章看下來 我感想還是一個 若沒有違法 根本不必怕警察 你要搜就搜 正反也沒什麼東西 丟直球 雖然容易被打出來 但簡單明瞭 擺明不怕你揮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68.65
loveboys:我喜歡這個想法 沒用幹嘛怕? 05/21 22:44
bowup:為什麼不給檢 因為原po心虛嘛 就這麼簡單 05/21 22:44
bowup:不然幹麻要凹約ehi的e是其他的英文單字呢 05/21 22:45
snapestone:我不太懂法律,但為何警察可以對非現行犯進行搜身? 05/21 22:46
benka:樓上 有人在路上大喊要殺人 警察當然可以逮捕他 同李 05/21 22:47
mlkh0225:原PO心虛為什麼最後根本沒有事?根本一開始就沒有犯罪啊 05/21 22:47
benka:你在網路上喊著約ehi 搜個身 很過分嗎 05/21 22:47
Vicky1016:現行犯不會寫在臉上"我是現行犯" 05/21 22:49
ohaboy:警察其實是個不討好的工作 05/21 22:49
Vicky1016:警察不搜 他怎麼知道你是不是現行犯? 05/21 22:49
bowup:心虛是看她的態度吧 不心虛一開始就該讓警察臨檢不是嗎 05/21 22:49
mlkh0225:警察要臨檢是用什麼理由呢? 05/21 22:52
Vicky1016:原PO文章有提到 05/21 22:52
benka:理由當然是約ehi阿 05/21 22:53
xponed:天呀,台灣的法治教育是怎麼了?請去翻法律如何定義現行犯 05/21 22:53
snapestone:怎麼會是一群太監在討論房事呢~ 05/21 22:54
mlkh0225:ehi哪裡可以當做理由了? 05/21 22:54
shieldsky:這篇哪裡有寫到現行犯?推文者自亂。 大推這篇文章! 05/21 22:56
benka:怎麼不行 你去大街上喊約ehi 保證半小時內就有人來抓你了 05/21 22:57
OGY:警察最大的權利就是對可疑的對象進行盤查 05/21 22:57
OGY:這是執行公權力的必要之惡 也是檢察官 法官所沒有的權利 05/21 22:57
bowup:如果一開始是寫約ecstacy 這樣警察也釣魚那才有問題吧 05/21 23:01
bbray:請你了解[警察勤務條例]再來看原po的經歷好嗎~ 05/21 23:01
bowup:不然請原po以後都寫約ecstacy 不要寫約ehi 連網友也不會理吧 05/21 23:02
OGY:就某程度上來說這個故事還真像是某中和冰狼西斯的翻版 /茶 05/21 23:04
kaorikuraki:請詳閱一下釋字535號解釋 05/21 23:12
Ladyrose:我才不知道要怎麼說你好~搞不清他人要表達的重點,在那狂 05/21 23:14
Ladyrose:跳針....。 05/21 23:16
imchien:到大街上喊ehi還滿有梗的。美拍糗。 05/21 23:18
narkey:推 05/22 00:07
E517:推這篇想法 05/22 01:47
neverfriend:這倒是蠻...奉公守法的 05/22 03:05
ffmuteki9:科科,某些人無視這篇原PO說的點的能力也很強,LOL。 05/22 03:09
ffmuteki9:然後也要推趁機婊警察外表的點XD 05/22 03:14
rigor:妳好像根本不懂法律... 05/22 10:28
cutecoins:真的是很不懂裝懂... 請注意台灣是個人權國家 05/22 11:17
Kennth:狀況外 05/22 11:30
cockroach02:置人身自由於不顧 05/22 11:47
TheVerve:說得不錯 05/23 00:25
zuniji:就算知道自己沒有違法,但並非只能乖乖配合。姊姊是捍衛自 05/23 13:16
zuniji:己應有的權利,畢竟警察不一定很公平。 05/23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