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utt:姊姊講話一整個很有智慧 = =b 05/23 18:02
→ bigTAR:貧僧不玩姊妹相稱的遊戲,請施主自重~ XDD 05/23 18:03
推 IloveFann:那...這位師太好了!! 05/23 18:04
→ Tutt:阿彌陀佛 上人開示得好~ 05/23 18:04
→ bigTAR:以上推文再繼續,貧僧都要跺高跟鞋了我... =o=||| 05/23 18:05
推 theash:真的,我也反對一味的先把某群人掛上[否定派]的標籤啦,但 05/23 18:08
→ theash:身為同性戀的我,真的覺得人們相當需要包容+尊重而不是說說 05/23 18:08
這幾年有一點小小感觸,
或許,網路是某些人用來,收集自己小圈圈成員的工具,
過於直白的現實,是有礙於他們收集的進程的,
而通常[包容,尊重],只能發生在[不侵犯我的利益]下,
反之,[污名化]就是他們最有利的工具了...
不過這是這幾年的感慨啦!看看我的上站次數也知道,
我是PTT嫩咖,沒有在指甲板任何人的!!!
嗚呼~ 這年頭說任何話都要非常小心...
※ 編輯: bigTAR 來自: 61.225.82.56 (05/23 18:18)
推 Ladyrose:師兄說的甚是 奈何眾生頑劣剛強 05/23 18:15
推 lin40032:這個社會很容易掩蓋社會的黑暗面,不去面對那些事實 05/23 18:15
※ 編輯: bigTAR 來自: 61.225.82.56 (05/23 18:26)
推 akasagarbha:不是掩蓋而是只想否定跟拒絕 喜歡用極端正反看事情 05/23 18:26
我只想知道,當有人又受害時,誰要來負起[不給予學習]的責任?
相信是沒有人,但是對我這種路見不平常常氣死的閒人來說,
極痛!
※ 編輯: bigTAR 來自: 61.225.82.56 (05/23 18:30)
→ benka:此言差矣 我從未想粉飾太平 只是非法言論就該動刀 05/23 18:29
→ benka:而某版主向來偏袒的態度早就讓很多人不爽了 05/23 18:30
→ merman1223:變一言堂? 05/23 18:34
如果女王那篇是有如二位施主所見的走向,那二位真的善莫大焉,
但是系列下來,多少人在努力著向善如二位者解釋並不是如此...
貧僧還是祈望二位,能以正面論述來反擊,
也是給懵懂無知的後輩有個學習正確行為的機會!
※ 編輯: bigTAR 來自: 61.225.82.56 (05/23 18:40)
→ benka:這樣說的話 一直叫別人不能反對的才叫一言堂吧 05/23 18:37
推 papaduck:我們還要塑造多少無知的「初學者」或「兒少」? 05/23 18:37
→ benka:根本五十步笑百步 05/23 18:38
→ papaduck:人不長智慧不是沒有原因的... 05/23 18:38
→ Tutt:哪一些言論是非法的了? 05/23 18:38
→ Tutt:難道你真的覺得 討論藥物的言論就是非法的言論? 05/23 18:39
→ Tutt:原來你真的完全搞不懂啊我的天哪 05/23 18:40
→ benka:17402最後一段合法在哪 Tell me man~~~ 05/23 18:40
→ merman1223:對某人不爽到無限上綱 我也真開了眼界 05/23 18:40
→ Tutt:我的天哪 可以請你指出那一段違了哪一條法嗎? 05/23 18:41
→ benka:你要這樣無視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啦 05/23 18:42
→ Tutt:我無視甚麼? 你說是違了哪一條啊 05/23 18:42
→ junkos:你還是快去讀量子力學別出來丟人現眼啦:) 05/23 18:43
又扯起頭髮了...貧僧哪裡受得了啊... ˊˋ
※ 編輯: bigTAR 來自: 61.225.82.56 (05/23 18:46)
→ liparis:就算有部分不合法的內容也不能因此拒絕其他合法的討論 05/23 18:47
推 tryandtired:別再無線上網了! 05/23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