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日的第二天晚上,我坐在計程車上。經過凱達格蘭大道的時候,
運將先生說今年的國慶實在沒什麼人,往年即使到第二天,還是有不
少人會到仁愛路、到介壽路上看燈飾牌樓。更何況這是個星期天哪。
「生意真差,奇怪,這種假日應該很容易載到人才對的。」他說。
我想起某一年,我也曾來這裡看熱鬧。是真的來看國慶煙火的。我,
還有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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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人有著一雙摘掉眼鏡後極深邃的眼神,好像某種小動物一樣。奇
怪的是這樣的一雙眼睛,閉起來睡覺的時候,卻又像個孩子。好像這
個世界的風雨交加,都不曾襲到他的臉似的。
我是應著他的要求,老大不願意來這裡人擠人的。並不是我不喜歡人
群。奇怪的是,只有和他在一起時,我才會有這種如此想逃的感覺。
我不喜歡讓人發現我和他在一起。我不想讓人知道我們是一對。曾經
我和他說,我不是,但我喜歡你。我用盡各種逃避的方法,他不曾逼
我,我只是討厭自己。每次離開時都在想著該如何和他說分手,卻在
週末前一天焦急等待他如小朋友般興奮的聲音,告訴我週末到了想不
想見他,然後我們可以一起去逛哪裡的打折特賣吃哪裡的麵線羹。我
每每屈服於他形似求我的聲音,其實我也知道,我屈服的,其實是我
的慾望。
那時我好孤單,唯一能做的是上網看信。一年半來我偷看著這些信區,
不時在寫給別人的信裡搬弄看來的知識。但別人問起的時候,我總說
我不是,我只是好奇而已,我只是,該怎麼說呢?真的不想承認而已。
直到我遇見這個有一雙如小動物般深邃眼神的人。他帶我一起看他買
來的雜誌,教我怎麼穿得像樣一點,我的第一瓶香水是他送的。我每
次都叫他不要對我這麼好,寧可把錢省下來,吃多一點。如今想起來,
他才是在教我要對自己好一點,喜歡自己多一點,活得理直氣壯一點。
而我沒有。我只是不停地在過兩種斷裂的日子。週一到週六上午,我
是正常的功課好的家庭和樂的雖然有點邋遢但據說這樣比較像男人的
人;週六下午我卻連拋開這一切都還來不及,人已經在他的寢室。但
出了寢室,不,不可以牽手,不要離我太近,不要叫我坐你後座時摟
你。我不要。
於是,我想,該結束了。
在電話裡我笨拙地支支吾吾說不出口,在網上遇到他,卻只是一再地
說,不管什麼問題,他都相信能解決。我說難道你還看不出來,我們
的問題是不能解決的嗎?
他說他不想再爭辯了,他想來台北看煙火。
就當做是最後一次見面也好吧!我心裡這樣想著。於是,他來到台北,
我則拿著相機謊稱是和社團同學出去夜景,一起站在總統府前廣場上。
我煞有其事地手持相機浪費不少底片,他不時抓抓我的臂膀,一邊高
興地叫著。而我和過去每次在一起時一樣,總是刻意保持距離。
坐上仍是人擠人的公車回到家裡,路上我們除了窮極無聊的虛應之外,
沒有其他對談。
回到房裡,我們對望了一眼。他想抱我嗎?他比我高好多。我喜歡每
次在他的寢室裡他把我緊緊抱著的感覺。那是第一次我覺得我是被人
要的。是的我要他,我緊緊地把他抱住,發狂地連衣服都不脫,強暴
似地把他架在床上。我已經亂了。也許我只想穿刺進入這個肉體。也
許我想要的是啃食這個人的靈魂..... 那雙讓我不忍心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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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坐在床上,我頭低低地望著地面。他握著我的手說:
「其實,你捨不得離開我!」
是啊我怎麼捨得離開你呢。也許我不曾愛過你。也許我只是在利用你。
也許我只是另一個不願意承認自己是的壞人。也許也許..... 但是你
何必呢,為什麼要跟著我,為什麼要用那樣子的一雙眼神望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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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傍晚,他要坐車回去了。回去之前我們坐公車繞過了仁愛路。
沒時間下來步行,他說,台北好漂亮,明年他還要再來,如果我沒辦
法陪他也沒關係。
後來我們畢竟沒有那個明年。彼此忙碌於各自的生活,我也慢慢地學
著喜歡自己,認同自己的樣子..... (雖然直到現在我仍穿得很糟,
也許,我還對自己不夠瞭解吧),卻也慢慢地開始背著他和別人聊天
交往上床。慢慢地我不再分裂了,我也終於願意跟他牽手上街了,我
卻在別人的世界裡越陷越深。我真的不該再拿他對我的好,灌溉我和
另一個人的關係。
於是我提出分手,沒有回頭。我聽到電話另一頭抽面紙的聲音,只有
唰、唰兩次,然後是乾燥的、沒有回聲的獨白,沉默。
.
現在我坐在計程車上,車行經過凱達格蘭大道。星期日的台北市冷冷
清清的,不像以前在這時人還很多。
慢慢地我還是得學會接受過去的錯。過去自己是怎樣,已經沒有太多
自責和修正的可能。我想如果當時自己能更喜歡自己一點,也許他對
我的好也就不會這麼白白任我揮霍而過。如果當時願意接受自己,接
受他,誰知道呢......
我想我仍會懷念那段逃避自己的分裂的日子。我會想念那個人,想念
我們最終並沒有一起漫步走過的街頭掛燈。想念那種約束,那種看似
他想要見到我,其實我對他才是無比依賴的日子。
那張睡覺時眼睛閉上,好似兒童般不曾被世界的風雨交加襲過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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