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enson:家境不好跟個人行為根本就兩碼事~~ 01/27 01:30
→ ianwuzack:我沒有要為任何人說話 也沒說他做的是合理 請別戰 01/27 01:31
→ rockhopper:那你發這篇幹嗎? 01/27 01:32
推 yellowpage:犯罪是事實 少來那邊情理法 都唸到菸酒所了 會不知道 01/27 01:32
→ ianwuzack:因為有人說要看它說的是不是事實 是不是編造的 01/27 01:32
→ hydra77:每個犯罪的人 都有一段悲慘的故事 01/27 01:32
→ yellowpage:盜賣別人筆記是違法行為 少來了!! 01/27 01:33
→ ianwuzack:所以我只是要讓大家知道而已 它犯錯本來就不對 01/27 01:33
推 venson: "我打給我乾爹-哥爸氣夫,也是沒人接啊~" 01/27 01:33
推 geng1113:鄉民有必要那麼嗜血嗎@@ 是來到八卦板嗎 01/27 01:34
→ hydra77:這樣叫嗜血? 不然要像國小生嗎 犯錯囉~~下次記得改過就好~ 01/27 01:36
→ hydra77:犯錯跟犯罪同等號?? 01/27 01:37
→ livtyler0828:嗜血?提個告 不過份吧?要不然我們開法院幹嘛? 01/27 01:37
※ 編輯: ianwuzack 來自: 58.115.165.145 (01/27 01:38)
→ livtyler0828:又不是小學生作業沒寫在哭哭 01/27 01:37
推 yellowpage:總是有人自以為善良 這原諒的話 法院拆一拆好了 01/27 01:38
→ livtyler0828:這麼慈悲快去跟清風部長一起跟犯人抱抱哭哭秀秀吧 01/27 01:38
推 hchs31705:所謂嗜血就是連這篇都能鞭不知道是想怎樣 01/27 01:38
→ rockhopper:如果都先看家境跟可憐程度來判刑 這世界還需要法律嗎? 01/27 01:38
→ livtyler0828:不管原PO說的是不是事實 總之 我們看到了 收到! 01/27 01:39
→ livtyler0828:其他就交給司法程序吧 01/27 01:39
推 IAMROGER:我的疑問 有人寄給蘋果了嗎? 或是他老板... 01/27 01:40
→ ruzheng:理由伯 藉口很多 錯就是錯 01/27 01:42
→ johncagy: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請原諒他吧 他已經誠心悔改了 01/27 01:42
→ geng1113:我不是說不要告他或懲罰他怎樣 只是都有人說出他聽到的 01/27 01:43
推 aeronautical:沒誠意呀..悔改就把錢捐出去呀..或環給買家 01/27 01:43
推 NBAdog:.......用屁眼想都知道交大不會告他吧 01/27 01:44
→ Tanz0:確實是他沒上到他要的學校 可是這篇文根本就和所做的事無關 01/27 02:10
→ Tanz0:做錯事就是要承認 用其他事情來表達很奇怪 01/27 02:11
→ Tanz0:而且 一直捏著 "主任說" 更是不知道要表達什麼意思.. 01/27 02:12
我有說做錯事不用承認? 不說主任說的難道是我自己說的?
那天在場還有好多位同學
→ ianwuzack:樓上不是他大學同學嗎 怎麼不說一下 01/27 02:13
推 welkin07:說一下甚麼? 是大學同學又如何 難道就要幫他說話包庇嗎 01/27 02:14
說一下我講的是不是真的 有誰叫你幫他說話?哪句有說?
→ ianwuzack:樓上你認識主任可以去問阿 如果他沒說過你再來找我 01/27 02:14
→ ianwuzack:我只說事實 沒有包庇~ 01/27 02:14
→ welkin07:我沒說你說的不是事實 只是你那推文很莫名 01/27 02:15
→ ianwuzack:從頭到尾我都覺得他是錯的試因為有人在問請看上幾篇推文 01/27 02:15
→ Tanz0:我對他沒有甚麼好包庇的 錯了 就是該承認 同學又如何 01/27 02:16
誰叫你包庇他了 WHO?
→ ianwuzack:Tanz0才莫名吧 自己看不懂 別怪別人 01/27 02:16
→ Tanz0:朋友或同學才是應該在 對方有錯時做指證 01/27 02:16
→ ianwuzack:誰叫你包庇他了? 誰? 01/27 02:16
推 ie925155:那我們也說事實 他騙人錢 他賣別人心血 that's all 01/27 02:16
→ ianwuzack:哪句話 有叫你包庇他 請說 感謝 01/27 02:17
→ welkin07:今天如果他一開始道歉就有誠意一點 事情也許可以大化小 01/27 02:17
→ ianwuzack:試問你們 我有說請你們因為他怎樣而原諒他嗎 01/27 02:17
→ ianwuzack:如果沒有 你們就不用再說了 01/27 02:18
→ welkin07:今天他連道歉文都要用抄襲的 是要怎麼讓人原諒 01/27 02:18
沒有人叫你原諒
→ ianwuzack:誰叫你們原諒他了?誰?哪句話? 請指出 01/27 02:19
→ welkin07:你自己去看 我是看到他連道歉文也抄襲 我才開始推文的 01/27 02:19
→ ianwuzack:我可沒叫你們原諒他 請你跟別人去講吧 01/27 02:19
→ ianwuzack:請你跟叫要原諒他的人去講 不關我事 01/27 02:20
→ lien:++++++++++++++++++停戰 洩洩++++++++++++++++++++++++++++++ 01/27 02:20
→ ianwuzack: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你道底是在跟誰說話 01/27 02:20
推 WinAVI:勸你還是刪文好 就算是事實 現在鄉民也很難接受 01/27 02:20
如果我現在刪文是不是表示我本來是支持他
但看了他的道歉信我不支持他了所以我刪文降?
我本來就沒支持他 我也他跟買過筆記 當時買了之後
我還問他說你確定是你自己寫的嗎 他還說是 但我不信
→ lien:從XXX大學同學以後的推文就變得好奇怪.. 01/27 02:20
※ 編輯: ianwuzack 來自: 58.115.165.145 (01/27 02:30)
→ OoorzoO:他08那年應該上不了中山 01/27 02:33
推 JaLunPa:先不論你所言是否屬實 反正竊取盜賣就是違法 01/27 03:59
→ JaLunPa:經濟問題是另外一回事了 01/27 03:59
推 newfox:那年只備到20出頭 他根本沒上 01/27 08:32
→ zephyrhex:說真的你不該打這篇的,即使是事實但幫犯人講公道話很 01/27 08:51
→ zephyrhex:難不遭人臆測,他苦是他家的事,比他苦的人一大票,難道 01/27 08:52
→ zephyrhex:要每個苦命人都上電台講我家很窮很苦嗎?錯就是錯了 01/27 08:53
→ zephyrhex:別人在議論他行為的不正當時你打這篇就要有被炮的心理 01/27 08:54
→ zephyrhex:準備 01/27 08:55
推 agreat:覺得家裡窮跟盜賣筆記是兩碼子事.... 01/27 09:48
→ agreat:這樣就被原諒只會讓他永遠以窮這個藉口做壞事... 01/27 09:51
→ r1000000:跟窮有甚麼屁關係 難道窮的人做壞事不需要被懲罰 01/27 09:53
→ r1000000:錯就是錯啦 沒有任何理由能把犯罪合理化 01/27 09:55
→ r1000000:"我想要幫我爸媽添個孫子 所以我就去強姦婦女" 這樣合理? 01/27 09:55
推 kkuume:絲毫無悔意...出事情就一堆LU 難道他只靠LU分解就上交大? 01/27 10:02
推 r19880603:很多家境清寒的人行的正做的端 不需要靠那種手法賺錢 01/27 10:12
→ r19880603:難道窮人作奸犯科 就能因為他窮就減輕他的罪嗎 01/27 10:13
推 kkuume:他露天賣場的 非法相關商品 並不是一次性的全部下架 01/27 10:14
→ r19880603:他可以有很多賺錢方法 但是他卻是昧著良心還裝可憐 01/27 10:15
→ kkuume:事情越滾越大 他才越刪越多 直到現在他都留了一兩個在賣 01/27 10:15
→ kkuume:他根本還想繼續賺 可憐在哪裡? 可憐不一定要可惡 01/27 10:16
以上說話的人請"說出"哪句我有說(如果沒有的話你們省點力氣去跟支持他的人說)
1.我哪裡叫你們原諒他?
2.我有說這樣要合理化?
3.我有說要叫你們減輕他的罪?
4.我有說是一回事?
5.我有說他可憐?
6.他有沒有LU分解不關我事
我第一句就說了我只說事實 我沒站在他那
我也吃過他虧好嗎
我不會再回了 看的懂的人自然看的懂
※ 編輯: ianwuzack 來自: 58.115.165.145 (01/27 10:25)
※ 編輯: ianwuzack 來自: 58.115.165.145 (01/27 10:25)
※ 編輯: ianwuzack 來自: 58.115.165.145 (01/27 10:31)
推 eiji5909:這篇文章講一件事情而已 所有結論都是各樓自己下的= = 01/27 11:02
推 yew:一堆被憤怒激的腦充血的鄉民 01/27 11:08
推 Slash520:為了一顆XX吵架 01/27 12:39
推 kkuume:i大莫激動 大部分人的推文只是針對你們主任說的話去討論 01/27 12:59
→ kkuume:此情況如果屬實 那是否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情理法 01/27 13:00
→ kkuume:而不是針對你的文章假定你是護航者 來戰你 起碼我不是如此 01/27 13:01
推 da19840823:這說明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嗎!? 01/27 13:39
推 ohmygod0707:推原PO,只不過做個說明而已,一堆人不知道再啥熱鬧.. 01/27 15:47
→ ohmygod0707: 湊 01/27 15:48
推 yesmilo:推原PO 01/27 16:22
→ yesmilo:一堆人不知道在跳針啥 01/27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