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 protected] (維軒) 的大作中提到: 】
: 『當喜愛的音樂變成壓力,它還算的上是我喜愛的東西嗎?』
: 這一句話在剛剛我回程的路上反覆出現了幾十次。
: 想當年,小高一,甚至到高三,每天拿起木吉他就是彈個一~四
: 個小時不等。當時幾乎是自學,總覺得練練Finger Style,抓抓
: 很屌的單吉他伴奏的歌就相當的厲害了。
: 現在大一,看著強者學長們一個個因為當兵,工作而與『目前』我
: 喜愛的音樂漸行漸遠,忽然驚覺!
: 『四年一轉眼就過了,如果我再原地踏步,吉他終將變成以後我自
: 娛的工具。』
: 我做了一個連我自己都覺得很衝的決定,我買了電吉他,買了效果
: 器,花了萬把塊決定要填補好過去自己的弱點,那就是不會彈電吉
: 他。
: 現在我才發現,自己所沒有的東西是這麼多,進步的方向相當的明
: 確,但是悲慘的是..........我竟然連三十分鐘/一天拿來彈吉他的
: 時間都沒有..........這樣子跟原地踏步有什麼兩樣?
: PO了篇近似垃圾文的文章,有過相同經驗的請多多給我點意見。
: ( ′-`)y-~
話說,也是想當年,我第一次真正把吉他當成樂器的那一年(之前是裝飾品)
同樣也是高一,雖然還不至於像您那樣強悍,每天練習四個小時,但還是會抽
出一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來給手指們幹活,一直到覺得手指已經不堪折磨的時
候才罷休,但這熱忱到了高三就不知不覺地。。。唉,幸好還有兩三個星期練
習一次的習慣,還能勉強地保持著自己本來就不高的水平,不至於發生生疏的
慘烈狀態。。。現在出國了(我不是台灣國民),情況更糟糕了,變成兩三個
月也未必有機會練琴。。。我沒辦法給你什麼意見,只能跟你說,趁現在琴還
在身邊,就使盡你的辦法,是專門拜師也好,旁門偷師也罷,不管怎樣,就算
一天只用五分鐘去練練琴,在想不到辦法進步的同時,至少不會不知不覺退步
了。。。讓手指頭們瀟灑地在琴弦上起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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