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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vintsai (維軒)》之銘言: : 『當喜愛的音樂變成壓力,它還算的上是我喜愛的東西嗎?』 : 這一句話在剛剛我回程的路上反覆出現了幾十次。 : 想當年,小高一,甚至到高三,每天拿起木吉他就是彈個一~四 : 個小時不等。當時幾乎是自學,總覺得練練Finger Style,抓抓 : 很屌的單吉他伴奏的歌就相當的厲害了。 : 現在大一,看著強者學長們一個個因為當兵,工作而與『目前』我 : 喜愛的音樂漸行漸遠,忽然驚覺! : 『四年一轉眼就過了,如果我再原地踏步,吉他終將變成以後我自 : 娛的工具。』 : 我做了一個連我自己都覺得很衝的決定,我買了電吉他,買了效果 : 器,花了萬把塊決定要填補好過去自己的弱點,那就是不會彈電吉 : 他。 : 現在我才發現,自己所沒有的東西是這麼多,進步的方向相當的明 : 確,但是悲慘的是..........我竟然連三十分鐘/一天拿來彈吉他的 : 時間都沒有..........這樣子跟原地踏步有什麼兩樣? : PO了篇近似垃圾文的文章,有過相同經驗的請多多給我點意見。 : ( ′-`)y-~ 以前歐洲有個吉他手,對不起我現在忘了他的名子 25歲時,和同事下班去pub喝酒,然後有樂團在表演 他那天晚上決定去買把吉他,然後每天晚上下班後 固定練四小時,這樣過了四年. 故事能從歐洲傳到我這聽到他當然是強. 不過是藍調所以我不會去記他名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9.108 ※ 編輯: mousecanfly 來自: 61.230.129.108 (12/09 17:13)
tooodark:... 藍調吉他手不值得你記名字嗎/// 12/09 20:11
allnation:樓上的問問題前可以想久一點的話..會少不少的誤會和嘴戰 12/09 23:14
amis911:推樓上 XDD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斷章取義囉 12/10 01:55
jeffreywu:XD 12/10 02:12
jeff1:二樓酷 12/10 10:58
hsnuray:推上面4層樓 12/10 14:40
tooodark:我倒是覺得原po的用語可以精確一點…才不會… 12/10 23:31
mousecanfly:樂風這麼多,我又不是每種都愛=.= 12/11 02:03
mousecanfly:英搖我也不聽,就算吉他再強我也沒興趣 12/11 02:05
mousecanfly:funk放再屌也不關我的事=.= 12/11 02:06
※ 編輯: mousecanfly 來自: 61.230.127.128 (12/11 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