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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跟所有板友致歉,因為我考量的不夠仔細,設想不夠周到,而 導致板規一改再改,以下為吉他板確定的板規,麻煩特別注意「買 賣」的部份,生效時間為此篇公告發佈之後開始。 主要更改的買賣文部份大致規定恢復既往,但是以往的「一物品十 日一PO」改為「一ID十日一PO」,且限制只能買賣「吉他」,相信 這應該沒有任何異議,畢竟這是Guitar板。 再此為大家隆重介紹好鄰居Pedal板,任何器材的討論或買賣都可以 到板上挖寶,感謝mad板大的熱心:) 一.整體規範如下: 1.為求板面整齊,發文請一律增加「文章類型」 2.請勿發未滿三行之文章,其他刻意湊出之三行文亦考慮在內,由板主主觀判定。 3.若回覆內容不多盡請利用「推文」(大寫X)功能;未滿三行文即行警告並刪除。 4.對於不同意見請理性討論,勿出言不遜人身攻擊其他板友。 5.非板主請勿以「公告」為標題發文,亦請勿回覆公告文。 6.禁止在文章以及推文內使用「注音文」二.關於[廣告]的規範如下: 1.各類相關活動,樂團找樂手,學生找老師,店家的優惠活動,或各樂團各樂手的 付費或免費講座、活動....等,皆屬於[廣告]之範圍。 2.同一廣告在十天之內請勿重覆PO板。 3.廣告將會放入看板文摘內,故PO文者將無法自行刪除。 4.吉他板謝絕非音樂,吉他相關範圍之廣告,謝謝。 5.若要變更廣告內容請勿再PO新文,麻煩用大寫E修文。 6.請勿在板上回覆廣告文章,有問題請私下用站內信或原po所留之聯絡方式聯絡。 7.任何廣告文之標題請務必配合使用正確之標題,否則視為違規處份。 ex:請勿使用[情報]、[資訊]、[訊息]、[好康]....等標題。 8.對於轉錄之廣告文章若在轉錄後沒有配合廣告之規範處以警告外並刪文劣退三.關於[買賣]的規範如下: 1.限制品項為「民謠吉他」,「電吉他」,「古典吉他」,「樂譜CD」。 其餘物品如有該樂器專板請至該板,如屬器材類請至好鄰居Pedal板。 2.同一ID在十天之內限PO一篇 3.買賣將會放入看板文摘內,故PO文者將無法自行刪除。 4.若要變更買賣內容請勿再PO新文或回文,麻煩用大寫E修文。 5.請勿在板上回覆買賣文章,有問題請私下用站內信或原po所留之聯絡方式聯絡。 6.商品賣出後麻煩不要擅改標題,可以推文或修改文章表明就好。 ex:[賣出]、[已出售] 7.任何買賣文之標題請務必配合使用正確之標題,否則視為違規處份。 ex:請勿使用[買]、[賣or換]、[徵]....等標題。 四.關於[求譜]的規範如下: 1.求譜前請先至精華區瀏覽欲求之譜是否已有人提供過。 2.標題麻煩附上「曲名」以及「歌手姓名」。 ex:[求譜] 童話-光良 3.內文一律麻煩附上歌詞。 4.求譜本文一個月後刪除,至於若有求到的譜會m起來待收至精華區後刪除。 5.標題請務必註明清楚歌手,否則我在收錄精華區前還得要先Google該首歌。 五.關於[教學]的規範如下: 1.[教學]僅限板友提供的吉他相關樂器家教服務,其餘文章請勿使用此標題。 2.文章標題一律附上您的ID,教學內容以及教學所在地。 ex:[教學] DavinTsai-民謠彈唱-大台北。 3.招生文章將收錄至精華區,已收錄之文章不限制重覆發文,但仍以十天為限。 4.標題格式不符合規定者恕不收錄精華區,謝謝。 六.關於違反板規之罰則: 1.違反以上任一條板規之文章予以刪除,以板主主觀判斷情節之嚴重性予以劣退、 警告或水桶。 2.遭劣退警告之文章予以備份於精華區。集滿三次警告自動換上水桶30天。 附註: 1.優良文章將直接存放於精華區,恕不收放於看板文摘內。 2.看板文摘為收錄十天內之廣告文用。 3.問琴的相關問題時請記得註明要問的是民謠吉他古典吉他亦或是電吉他!而在 問師資或店家等問題時請記得註明你的所在地區。 4.板面上文章前符號代表意義:m→待收錄精華區之文章。 s→已收錄精華區之文章。 !→鎖定之文章,請勿再回覆該討論串。 -- 大學從我身上爬起來,一邊提褲子一邊冷笑對我說:『青春留下,你走!』 我此時此刻才明白: 『原來不是我上了大學,而是大學上了我。』 http://www.youtube.com/davintsai http://davintsai.pixnet.n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68.245
pc78325:辛苦了 11/05 14:24
wangchinmao:辛苦了 11/05 14:35
micwasky:辛苦了 11/05 14:36
kone7391:辛苦了 11/05 14:39
zpxc:辛苦囉~ 11/05 14:43
archaeora:版大辛苦了! 11/05 14:46
kusoto:版主辛苦了! 11/05 14:53
VOICEVOICE:辛苦了 用心給推 11/05 15:00
michelleadio:辛苦了! 11/05 15:49
Furch:雖然我支持買賣文存在 但現在這樣放寬 有點與投票結果牴觸 11/05 16:00
Furch:以個人觀點來看是好事 若在某些板的話會被有心人拿來鬥板主 11/05 16:02
DavinTsai:鬥了就換人做其實也不會怎樣,像這位b89520158板友就很 11/05 16:04
DavinTsai:厲害,隨隨便便扣一些帽子說些沒有邏輯的話來污衊人只要 11/05 16:04
DavinTsai:修個文拍拍屁股就什麼事都沒有。反正網路就是如此,管板 11/05 16:04
DavinTsai:的就當做是衛生筷就好,用完就丟。 11/05 16:05
DavinTsai:查了一下也是位生意人,不過不是做吉他生意的,但生意人 11/05 16:06
DavinTsai:可以如此這樣胡亂放話來污衊人,格局可見一般 11/05 16:06
WaSiJla:哈哈,生意人不意外。辛苦版主! 11/05 16:23
Furch:就是怕板主被鬥阿XD 像bicycle就被幾個有心人鬥掉一堆好板主 11/05 16:31
olen117:"擅"改標題... 11/05 16:49
truthornot:推 辛苦的版主 勞神了~ 11/05 16:51
playtoyyy:推板主說的.... 一堆人把網路資源當作免洗筷,隨便丟幾 11/05 17:06
playtoyyy:句話 就閃了,然後就有人會很不爽那幾句話在那邊不爽, 11/05 17:07
playtoyyy:網路上的留言一直都是"看看就好"偏偏有人超級無敵在意 11/05 17:07
micunder7:推 當板主相當辛苦 11/05 17:29
jeff1125:辛苦了 11/05 17:36
calainaz:辛苦了 11/05 17:46
Climax7788:版主辛苦了... 11/05 17:47
jkgjkg:請加油 路還很長 11/05 17:56
hampee:大大辛苦了~~加油!! 11/05 18:08
godpubear:我的看法一樣 一個id十日一文 但效果器跟amp也算比較好 11/05 19:05
godpubear:其實更好的是完全不要有買賣文.. 11/05 19:07
wahabe:我有問題:如果是吉他背帶,拾音器,這種吉他配件與零件要 11/05 19:28
wahabe:賣該PO在哪個板? 11/05 19:29
DavinTsai:只要是器材或配件都請移至器材板喔,謝謝 11/05 19:36
BlueLavender:把"吉他"本體以外的買賣東西都丟出去別板 是否過於 11/05 20:52
BlueLavender:矯枉過正? 11/05 20:52
archaeora:其他物品也都有更適合的版可以買賣啊! 何謂矯枉過正? 11/05 21:45
DavinTsai:既有器材板了,我倒想請問為何矯枉過正? 11/05 21:52
BlueLavender:只是好奇拾音器也是吉他的一部份而已 何必反應這麼大 11/05 22:08
DavinTsai:即使是因為在下考慮不周而造成投票有爭議,但別忘了仍然 11/05 22:16
DavinTsai:有多數的人是希望吉他板不出現買賣的。目前的讓步已經是 11/05 22:17
DavinTsai:我能做最好的方式。 11/05 22:17
mad:器材版是個好版阿大家多來看看嘛... 11/05 22:55
mad:我相信D大是放心把器材部份移過來 而不只是為自己版面清潔 11/05 22:56
adonM:我加器材板最愛了XD 11/05 23:03
xSAUCEx:器材板是我念書心煩解悶的歡樂地方 11/05 23:17
DavinTsai:那位bxxxxxxxxx板友刪文了,哈哈...真不知該哭還是該笑 11/05 23:31
DavinTsai:早知道是跑來插花的,講些五四三。 11/05 23:32
wubaii:查了他, 有劣文2篇, 能說不意外嗎 XDrz 11/05 23:59
mygod0520:多虧有這次的事情``讓我在吉他版沒有只是推文XD" 11/05 23:59
ljuber:吉他cd跟吉他表演dvd可否也納入? 11/06 05:32
DavinTsai:曲譜CD合併納入。done 11/06 09:28
pisces3310:可以學KB版,買賣一篇,同時也要貢獻一篇有用的文章.. 11/06 14:19
pisces3310:而且要貢獻先發再PO買賣..因GT板人太多..很多會耍賴= = 11/06 14:20
※ 編輯: DavinTsai 來自: 58.114.250.138 (11/09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