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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rossStrait 看板] 作者: richardhesid (張騫)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女大學生因問題CPU向華碩索賠反被告敲詐 時間: Mon Oct 27 11:02:22 2008 一臺價值2萬元的筆記本電腦,為大三學生黃靜換來了10個月的“牢獄之災”。200 6年,黃靜購買了一臺華碩電腦,在修理過程中發現其CPU存在問題。然而在維權過程中 ,黃靜卻被華碩以敲詐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門。此后,黃靜被批準逮捕,在看守所度過 了10個月。近日,黃靜終因“冤獄”獲得了國家賠償認定書。昨天,黃靜及其律師決定 對華碩提出名譽侵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以及誣告陷害三項訴訟。 發現問題CPU “剛進去時,我對自己充滿了自信。”2006年4月14日,年僅22歲的黃靜因涉嫌敲詐 勒索被海淀檢察院批準逮捕,并進了看守所。回憶最初的日子,黃靜說:“我根本沒有 敲詐,我沒錯,我覺得自己很快就能出去。” 當時,黃靜最怕睡覺,看守所里的通鋪人擠著人,整晚只能側著身睡。黃靜很難入 睡,更痛苦的是,一旦合上雙眼,與華碩的糾葛便一幕幕地出現在她眼前…… 被關之前兩個月,黃靜還是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的大三學生。改變她命運的,是那臺 價值2萬余元的華碩V6800V型筆記本電腦。 2006年2月9日,黃靜在華碩代理商北京新人偉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購買了這臺 V68 00V筆記本電腦。買回的當天下午,該電腦便在運行時出現了藍屏死機,及強行關機后再 不能開機的情況。隨后,幾經修理,該電腦仍存在問題。最后一次修理時,華碩工程師 告訴黃靜,“由于等待時間過長,免費將2.0GHz的CPU升級到2.13GHz”。 此后,黃靜發現“新”電腦問題更大,開機不到一小時,機身的溫度就把寫字臺的 木頭表層燙壞了。黃靜通過軟件檢測發現,該電腦內安裝的CPU是英特爾(博客)公司的工 程樣品處理器,即測試版CPU。經證實,這種CPU性能穩定性差,是英特爾公司明令禁止 在市場銷售的。 隨后,黃靜帶著疑問與代理人周成宇一起,來到了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詢問。記 者近日通過當時的錄像得知,該工程師承認該CPU由華碩公司更換,并且可以得到華碩公 司保修。 維權反遭逮捕 得到證據的黃靜決定向華碩討個說法。為了保護自己,她用母親的姓氏,給自己化 名“龍思思”。2006年2月15日,黃靜拿著錄像資料,與周成宇一起找到了華碩電腦中國 業務事業群總經理許佑嘉,就工程樣品CPU一事進行了初次交談。 在談判期間,黃靜提出,按照華碩年營業額0.05%進行懲罰性賠償,數額為500萬美 元,之后,該賠償用于成立反欺詐基金會。 3月1日,在多次協商未果后,黃靜向華碩公司宣布終止和解談判,并準備提起訴訟 。 3月7日上午,當黃靜與周成宇再次來到華碩公司時,海淀警方出現,將兩人帶走,原 因是華碩報案稱遭敲詐勒索。黃靜后來從律師處得知,華碩報案時,隱瞞了 CPU曾經更 換的情況。隨后,黃靜和周成宇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事拘留直至批準逮捕,并被送到海 淀看守所羈押。 2006年4月11日,本報報道了此事后,華碩公司發布聲明稱:“近日,周成宇、‘龍 思思’兩人借華碩公司在維修過程中使用測試版CPU為由,向華碩電腦敲詐勒索500萬美 元,嚴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權益,也對我公司的正常業務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獄中曾欲輕生 在看守所的日子一天天過去,恐懼慢慢填充了黃靜回憶的空間。“那里沒有人相信 我,都認為我是敲詐華碩的人,甚至勸我認罪。”慢慢的,黃靜意識到,自己可能要在 看守所,甚至監獄待上很長一段時間。 黃靜說,那段日子,她每天都在發呆。她很想給媽媽寫信,可是在看守所中,給家 人的信里只能有要錢和衣物的內容,其它一概不能提及。曾經,黃靜想選擇輕生,但當 她想到一定要給自己一個說法時,便放棄了這個念頭。“我出去一定要告他們。” 靠著 這個信念,黃靜走了過來。 黃靜的另一個支柱是母親。10月22日,記者來到石家莊,見到了黃靜的母親龍女士 。這位曾經的軍人,自始至終都表現出一份堅定。龍女士告訴記者,2006年3月7日,在 河北省石家莊工作的她,突然發現女兒失蹤。直到聽說女兒因涉嫌敲詐華碩被警方抓了 后,她的心才平靜了下來。“當時黃靜的學校、朋友都沒有了女兒的消息,我每天都怕 她會出事。收到公安機關送來的逮捕證后,我反而心里踏實了,至少我知道我的女兒還 活著。” 始終堅信女兒不會犯罪的龍女士,為黃靜聘請了律師,并且在每周固定的時間為女 兒送去營養品。“女兒從小沒受過什么苦,我當時每天都怕她會出事……”說到這里, 一貫冷靜的母親眼睛中泛出淚光。 之后的10個月里,黃靜的律師多次與此案的承辦人交流意見,提出了黃靜并非詐騙 ,最多只是維權過當的觀點。而在海淀檢察院的細致偵查中,此事也逐漸出現了轉機。 2006年12月26日,海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批準黃靜取保候審。在苦苦等候了 10個月后,黃靜終于和媽媽相見。   終獲無罪認定 “當時女兒每天都不愿出門,不和任何朋友聯系,經常一個人坐著發呆。”回憶黃 靜剛剛離開看守所的日子時,龍女士說,那段時間黃靜幾乎天天晚上做噩夢,每時每刻 都不能離開家人,只好在家長期休學。 2007年11月9日,黃靜等來了案件的“結果”:海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對黃靜 做出不起訴決定。不起訴決定書中寫道:檢察院認為海淀公安分局認定的黃靜的犯罪( 敲詐勒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故決定對黃靜不起訴。 看到決定書后,黃靜一家雖然松了一口氣,但并沒有“沉冤得雪”的感覺。他們認 為,黃靜并非“不能認定有罪”,而是根本無罪。   將獲國家賠償 2008年6月5日,黃靜的代理律師張平向海淀檢察院提出了國家賠償,內容為:“ 申 請人沒有犯罪事實而被錯誤逮捕羈押,從2006年3月7日至2006年12月26日已經被羈押29 5天,被申請人理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人民幣 46855.62元(295天×158.8326元/天)。 ” 很快,在6月16日,海淀檢察院發給黃靜《審查刑事賠償申請通知書》。通知書中寫 道,黃靜采用向媒體曝光的方法,將華碩公司使用測試版CPU的事件公之于眾,并與華碩 公司談判索取賠償。該方式雖然帶有要挾意味,但與敲詐勒索罪中的 “脅迫”有質的區 別。黃靜在自己的權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賠,并不是一種侵占行為,而是維權 行為,索要500萬美元屬于維權過度,但不是敲詐勒索犯罪。目前,檢察院正在核定具體 的國家賠償金額。 決定起訴華碩 雖然得到了上述結果,但黃靜一家仍然認為這只是階段性的勝利。此后,他們開始 著手對華碩提起訴訟,并開通了針對此事的維權網站:www.asus315.com。 昨天晚上7點,黃靜代理人組成的律師團進行最后商議,決定在一周內對華碩提起訴 訟,首先要求華碩停止侵權并道歉,其次起訴華碩生產制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最后是 起訴華碩誣告陷害。 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08-10/27/content_10257733.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wefun 來自: 203.67.104.94 (10/27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