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vendor (賺個紅包錢好過年)》之銘言:
: 其實有中信局是好事 起碼"黑錢"這碼事可以減低不少
: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 南部絕大多數同業遇過的大學教授 常常以"吃飯之名" 約某某廠商吃飯
: 屬於私下購買器具 可能藉由"國科會"的資金來購買器材 據說是要"研究"用的
: 可是 行的卻是"貪污"之實
: 比方說好了 買三顆硬碟 開十顆硬碟的發票 剩下七顆呢?
: 買五組碳粉夾 墨水夾 開十組甚至一箱的金額發票 那剩餘的呢?
: 所以學校會因為金額的問題 開出一個限額 叫做3000-5000不等
: 讓超過這金額的物品 需要估價單 以便後續核對是否 "合理" 讓黑錢更"不容易"
: 沒中信局的話 幾百萬的標案都這樣搞的話 可能三四萬的電腦教室之電腦
: 開個七八萬 剩餘的費用呢? 不是一台兩台 而是十台以上 百台之譜
: 這樣黑錢的行徑 不就更嚴重了 (不用懷疑 這在"集體採購"以前很常見)
: 所以中信局 並非什麼都不好 聯合哄抬價格是事實 只是這比早期的制度
: 已經更完善了 除非有更好的方式來解決 只是問題是 這個制度的單位是 "公家"
: 公家機關的辦事方式 大家也不是不知道 就是"拖" "推卸責任" "制式化"
: 要等到更好的制度出現的時間 也許 還要好"一段時間"
: 除非 這世界都是善人 賣的東西不賺錢 服務不賺錢 公務人員 政客不黑錢
: 教授都乖乖研究 不嘴砲 而號稱國家棟樑的學子們都努力去找方法解決不合理的制度
: 您說是吧!
關於這點我不是很同意…
當初中信局標案的形式的確是為了減少類似這類報假價、假帳的方式來行轉移預算至他處
的行為。但事實上關於這類的案子,只要你的教授或是預算的負責人願以用中信局的合約
外來購買特定項目時,你只要填寫你的特殊需求和為何不與中信局購買之原因之後送審,
經過學校的會計機關認可之後,依然是可以不和中信局買。看過中信局的契約商品的人都
知道其實他裡面的選擇性很少,你很容易可以找到他沒有的非財產項目進行購買;即使是
會編列為財產項目的物品,送單去審之後要過也是很容易的(除非你得罪會計或素行不良
…)。所以對於那些想要利用購買行為而中飽私囊的人還是有漏洞可鑽。基本上,有法就
有破,再加上中信局的契約事實上並沒有很完備而且更新也相當慢,所以最後只是為難了
那些循規蹈矩的人。這樣的購買契約的確使得那些私吞經費的人不會像過去一樣明目張膽
,至少他們還必須想很多名目和方法。所以說這樣的方式到底需不需要存在我想有很大的
討論空間。
ok,回歸硬體問題,原po是說中信局的ram貴嗎?事實上,中信局訂的價格並不全然是死
的。換句話說,他給的是最高價格。也就是說你只要從契約廠商那邊拿到比上面寫的價格
更低就可以了,所以並不一定要以上面的價格購買。不過像ram這種最近跌得很慘的東西,
你能拿到多低就要看你和契約廠商的交情了。不過這樣會有另外一個問題:如果今天有一
個項目他的價格一直漲,而中信局還來不及更新,你就會發現大家都缺貨了,哈!畢竟賠
錢的生意沒人作。
補充一個笑話:當你有一天發現你上廁所時沒衛生紙,而你老闆又很龜毛一定要和中信局
買,所以你要趕快寫申購單,系上拖一到三天,學校拖一到三天。申購過關,等學校送通
知給契約商要個三五天,再等他送過來,如果你衰一點,你得在茅坑上蹲兩個禮拜。
ps:我的reseller和我交情還好的,基本上,瞞者瞞不識,直接和他們說你心目中的價格
,基本上不會差很多,畢竟月結的話總是要給人家一點利潤。
ps2:台灣的制度常常很不完善,天下無難事,你依然可以透過正義的程序達到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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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神半聖亦半仙
全儒全道是全賢
腦中兵書藏萬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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