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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gmufasa@bbs.ee.ntu.edu.tw (獅子)》之銘言: : ※ 引述《YourHeart.bbs@bbs.cs.nccu.edu.tw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如果說公告二字的功能就如進版公告一樣, : : 那麼就應該如進版公告一樣只有您定義的特權人士(如版主或其他管理者)才能編輯, : : 現在既然人人輕鬆key出公告二字, : : 憑什麼只有您所謂的管理者可以使用公告二字? : 這就好像 : 軍服 階級章 人人都能買的到 : 但除非 你是要玩 cosplay : 不然 你穿在街上走 就是犯法的白目. : 有人可能要問 為什麼 明明不是軍人也買的到 但為什麼不是軍人穿了就是犯法? : 方便不要當隨便 .... 那現在非版主非站長用了"公告"到底犯了什麼法? 要舉例也用個像樣點的例子。 而且現在不是方便還是隨便的問題, 而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公告二字你們幾個人說市井小民不能用, 就不能用?更因此隨意罵人小白? 試問道理何在? -- ※ Origin: 貓空行館 ◆ From: 61-64-73-134-adsl-tpe.STATIC.so-n
watashibobo:可能之前被罵慣了 心理不平衡~ 61.229.179.246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