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管誰用公告,挑你要看的文章就好了,如果只因為公告二個字你才看,那就不用到各
版來看了,去看新聞比較快!
就如下面所說,柯董可能會被打死,但是誰會去打,想想吧!
"獅子" <kingmufasa@bbs.ee.ntu.edu.tw> 在郵件
news:4DBiKG$auO@bbs.ee.ntu.edu.tw 中撰寫...
> ※ 引述《YourHeart.bbs@bbs.cs.nccu.edu.tw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 ※ 引述《kingmufasa@bbs.ee.ntu.edu.tw (獅子)》之銘言:
> : : 這就好像
> : : 軍服 階級章 人人都能買的到
> : : 但除非 你是要玩 cosplay
> : : 不然 你穿在街上走 就是犯法的白目.
> : : 有人可能要問 為什麼 明明不是軍人也買的到 但為什麼不是軍人穿了就是犯法?
> : : 方便不要當隨便 ....
> : 那現在非版主非站長用了"公告"到底犯了什麼法?
> 犯了不成文的網路規範
> 當然 或許會有小白認為 我就是要用"公告" 你咬我啊?
>
> : 要舉例也用個像樣點的例子。
> : 而且現在不是方便還是隨便的問題,
> : 而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 : 公告二字你們幾個人說市井小民不能用,
> : 就不能用?更因此隨意罵人小白?
> : 試問道理何在?
> 當然可以用
> 反正 又不會抓去關 或被罰錢.
> 被罵小白?
> 把小白當成是讚美詞就好了 有什麼好生氣的.
>
> 就好像柯董
> 天天在人家後面舉牌子 搶鏡頭
> 別人還不能扁他 扁了他就要告你 是一樣的道理.
> 如果扁柯董 可以不犯法 我想他早被人扁到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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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臺大電機 Maxwell 站 ◆ From:
221-169-96-63.adsl.static.seed.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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