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gmufasa@bbs.ee.ntu.edu.tw (獅子)》之銘言:
> ※ 引述《YourHeart.bbs@bbs.cs.nccu.edu.tw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不然誰可以用"公告"兩字?
> : 誰這麼偉大,"公告"這兩個中文字是他專用的...不妨講來聽聽。
> 版主或站長.
感覺起來,好像只有小白站長或版主才會以為!{公告}這兩個字
是他們專屬的字...
他大概認為公....官的意思 告~~布告 所以解釋成官方佈告
但是公告 應該解釋成 公眾告知 也就是告訴公眾的意思!!
哈哈~爭這個的人不是無聊又龜毛的版主,就是鹹鹹沒事幹,雞蛋裡挑骨頭的
無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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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14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