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01 Feb 1999 18:12:22 GMT, Maniaque.bbs@bbs.ntu.edu.tw (沼田 俊)
wrote:
> 呵~~~~~~這個"消保法有說可以無條件退貨"這條謬論呀....
>
> 早在很久前就有人在提,那時翻遍整個消保法(政府公報裡面)
> 一條都沒提到有關"店購"部份,全都是提有關郵購,訪問購買,推銷等
> 等的......
我遇過幾種消費者的說辭:
1.我買電腦零件都是一年內在門市立刻換新
2.我用了一個月不喜歡,要求退錢,否則告你
3.我跟你們買的零件有問題但你們測不出有問題,我拿去別家電腦公司測發現是RAM有問題,
順便讓他們幫我免費灌98,維修費你們要出,還有我來兩次的來回計程車錢你們要出,還有你們工程師
說謊,我沒有答應我的硬碟可以format,你們要賠償我精神損失,賠多少我考慮在跟你講...........
過幾分鐘......要不然你賠我一台usr
modem作為精神賠償以上幾點沒做到我在網路上舉發你們
4.我昨天在你們這裡買的中強1792ua回去發現印象管破一塊地方(我看了一下,連箱子都破了,記得昨天箱子好好的....)
"先生這種情形不太可能發生,我幫你送到聯強處理,我會儘量幫您爭取換新"--我說
"你們拿這種壞螢幕賣給我還不立刻換給我!"--他說
"嗯....先生這屬於有外傷,我真的必須請聯強處理"--我說
於是我打電話給聯強客服部,結果他跟聯強在電話上也對聯強破口大罵,掛掉電話後又在門市大吵大鬧,而且是用吼的.
我斟酌一下情況,直接退錢給他,不想再換一個給他了,損失門市自行吸收
5."我跟你們買了4條ram買了半年,其中一條壞掉,我要求四條都換新"
經過來回幾次對話後,我只好說一句"先生,消保法只規定七天,我們已額外提供一個月換新服務,您已買了半年,我們必須用送修的方式.."
客人說"那是講郵購的部分,跟你們什麼關係!你們又沒說你們只有一個月立刻換新!我是XX站的經理,小心我在網路上把你們說是爛店!"
我.............快講不下ꔊ
例子多不勝舉,我已練就一副好脾氣,百毒不侵,不過,這一行我也快待不下去了
十家門市至少七八家這幾個月都在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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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ux新手
Ash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