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urHeart.bbs@bbs.cs.nccu.edu.tw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引述《kingmufasa@bbs.ee.ntu.edu.tw (獅子)》之銘言:
> : 這就好像
> : 軍服 階級章 人人都能買的到
> : 但除非 你是要玩 cosplay
> : 不然 你穿在街上走 就是犯法的白目.
> : 有人可能要問 為什麼 明明不是軍人也買的到 但為什麼不是軍人穿了就是犯法?
> : 方便不要當隨便 ....
> 那現在非版主非站長用了"公告"到底犯了什麼法?
> 要舉例也用個像樣點的例子。
> 而且現在不是方便還是隨便的問題,
> 而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 公告二字你們幾個人說市井小民不能用,
> 就不能用?更因此隨意罵人小白?
> 試問道理何在?
.......
原PO文者是想將他的親身經歷告訴大家..
應該沒料到最後會演變成"公告"兩字使用的討論吧...=="
--
※ Origin: 向 日 葵 <bbs.im.cyut.edu.tw>
◆ From: 218-162-41-26.dynamic.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