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reesecond@bbs.ee.ntu.edu.tw (0.3秒)》之銘言:
: ※ 引述《YourHeart.bbs@bbs.cs.nccu.edu.tw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不然誰可以用"公告"兩字?
: : 誰這麼偉大,"公告"這兩個中文字是他專用的...不妨講來聽聽。
: 就算您是某 BBS 站的板主甚至站長,頂多也只能用 local save 發公告,
: 要在轉信板發公告,除非您是哪個 news server 的 root 才行了...
: 這樣一算,全國最多應該也不會超過 100 人,
: 我想您應該不是那 100 個有權發公告的人之一。
是不是那100人一點都不重要,我疑問的是...
到底為什麼"公告"二字只能由諸位定義的人使用?
一般市井小民沒有使用"公告"二字的權利?
版主要公告為何不用"版主公告"?
為何要把"公告"二字通通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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