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ainer.bbs@bbs.csie.nctu.edu.tw (重新開始的勇者)》之銘言:
: ※ 引述《MITAC.bbs@bbs.nsysu.edu.tw (睡王)》之銘言:
: > 這種事也要『公告』?!
: 公告大眾....讓大家了解,讓廠商改進....
: 有何不可...
: 大眾在消費時有選擇權利..,讓爛公司消失...
: 對大家也是有好處
據說PTT有一種叫做「情報」的東西
個人私以為此兩字較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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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