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zhenyuan@kkcity.com.tw () 的文章中提到:
> > 如果說公告二字的功能就如進版公告一樣,
> > 那麼就應該如進版公告一樣只有您定義的特權人士(如版主或其他管理者)才能編輯,
> > 現在既然人人輕鬆key出公告二字,
> > 憑什麼只有您所謂的管理者可以使用公告二字?
> 果然是[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
沒關係,他繼續『公告』,我們繼續K他,
到他知道『公告』是幹啥鳥用、為啥他不能用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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