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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lanKundera.bbs@ptt.cc (米蘭昆德拉)》之銘言: : ※ 引述《varian.bbs@bbs.cs.nccu.edu.tw (一個人的台啤)》之銘言: : 我覺得你說的也沒錯啦... : 只是BBS本來就是電子"佈告"欄, : 如果去查國語辭典查公告的意思... : 好像也沒說到是"上對下"的命令吧... 是的, 我也看不出公告哪裡有上對下的意思, 就算有,那也只是部分解釋, 但這不代表公告一定只能由上對下發佈訊息。 公告,應該還是人人可以公告的, : 誰都可以公告啊~~~ : 當然網路上有不成文的規定大家遵守會比較好(方便管理), : 不過好像也沒必要追著那兩個字窮追猛打吧?? : 今天他要是把"已經"打成"以經", : 是不是我們也要就國文教育在現代的落實來好好檢討一番啊?? : 說話說那麼重,也不過就是用錯了那兩個字, : 讓很多"大人"(板主&站長)不太高興... : 原作者的內容卻沒人回應... : 本來我還想看看有沒有人能夠說說對浩鑫的看法還是怎樣的... : 結果看到一堆"公告"的正確用法...=.= 沒那麼嚴重好嗎~~~ : PS. 另外站長或板主如果想明確地宣佈事情, : 大不了就是[站長公告]或是[板主公告],這樣就不會混淆了呀... : 怎麼看著看著就有點回到清朝文字獄時代的感覺... 您說得是, 什麼身份就用什麼公告,站長請用站長公告,版主請用版主公告, 請不要把公告一網打盡, 以為現在是在BBS上大搞文字獄呀?亂搞嘛! -- ※ Origin: 貓空行館 ◆ From: 61-64-73-134-adsl-tpe.STATIC.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