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gmufasa@bbs.ee.ntu.edu.tw (獅子)》之銘言:
: ※ 引述《YourHeart.bbs@bbs.cs.nccu.edu.tw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不合理就是不合理,
: : 管他是成文規範還是更不具說服力的"不成文網路規範"了...
: 你到底懂不懂為什麼用非站長 版主使用"公告"兩字 會惹人反感啊?
惹誰反感?惹你反感就不能用?現在到底是誰霸道了?
要看文章不看文章我想不是在於有沒有公告二字,
版主有話要說可以用版主公告,
而非用類文字獄的方式將"公告"一網打盡,
非常不合理。
: 真正的原因是 公告是"上對下"在用的
^^^^^^^^^^ ^^^^^^^^^^^^^^^^^^^^
誰教你公告二字是上對下在用的?
給你一個教育部國語字典網址好好看清楚:
http://140.111.1.22/mandr/clc/dict/GetContent.cgi?Database
=dict&DocNum=65076&GraphicWord=yes&QueryString=公告
你所謂的真正原因,還不見得一定是正確的呢。
: 站長或版主 在bbs站的權力和地位在一般使用者之上
: (沒錯 他們就是可以有權管你 你不爽 可以罷免 或自己滾)
: 網友 和網友之間 是一樣平等的 更何況 這是連線版
: 更是沒有 大小之分.
: 你用公告 是想告訴其它人 你比他們的地位高嗎?
版主站長地位高?高到公告二字是他們專屬的?
你以為版主站長是皇帝呀。
: : ^^^^^^^^^^
: : 前面不是講得好像亂用"公告"二字犯法一樣?
: : 又變成當然可以用了...
: : 雖然立場反覆不定,
: : 不過我還是很高興你終於想通了...
: : "規定市井小民不能用公告本來就不是一件合理的事!"
: : ^^^^
: : 一堆"如果"...毫無幫助。
: 教改果然是失敗的 .
的確是失敗的,才會教出一堆似是而非、人云亦云、毫無判斷能力的思考邏輯與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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