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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gmufasa@bbs.ee.ntu.edu.tw (獅子)》之銘言: : ※ 引述《YourHeart.bbs@bbs.cs.nccu.edu.tw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不合理就是不合理, : : 管他是成文規範還是更不具說服力的"不成文網路規範"了... : 你到底懂不懂為什麼用非站長 版主使用"公告"兩字 會惹人反感啊? 惹誰反感?惹你反感就不能用?現在到底是誰霸道了? 要看文章不看文章我想不是在於有沒有公告二字, 版主有話要說可以用版主公告, 而非用類文字獄的方式將"公告"一網打盡, 非常不合理。 : 真正的原因是 公告是"上對下"在用的 ^^^^^^^^^^ ^^^^^^^^^^^^^^^^^^^^ 誰教你公告二字是上對下在用的? 給你一個教育部國語字典網址好好看清楚: http://140.111.1.22/mandr/clc/dict/GetContent.cgi?Database =dict&DocNum=65076&GraphicWord=yes&QueryString=公告 你所謂的真正原因,還不見得一定是正確的呢。 : 站長或版主 在bbs站的權力和地位在一般使用者之上 : (沒錯 他們就是可以有權管你 你不爽 可以罷免 或自己滾) : 網友 和網友之間 是一樣平等的 更何況 這是連線版 : 更是沒有 大小之分. : 你用公告 是想告訴其它人 你比他們的地位高嗎? 版主站長地位高?高到公告二字是他們專屬的? 你以為版主站長是皇帝呀。 : : ^^^^^^^^^^ : : 前面不是講得好像亂用"公告"二字犯法一樣? : : 又變成當然可以用了... : : 雖然立場反覆不定, : : 不過我還是很高興你終於想通了... : : "規定市井小民不能用公告本來就不是一件合理的事!" : : ^^^^ : : 一堆"如果"...毫無幫助。 : 教改果然是失敗的 . 的確是失敗的,才會教出一堆似是而非、人云亦云、毫無判斷能力的思考邏輯與言語。 -- ※ Origin: 貓空行館 ◆ From: 61-64-73-134-adsl-tpe.STATIC.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