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saraki@bbs.ee.ntu.edu.tw (如月林)》之銘言:
: ※ 引述《YourHeart.bbs@bbs.cs.nccu.edu.tw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 ^^^^^^^^^^^^^^^^^^^^
: : 誰教你公告二字是上對下在用的?
: : 給你一個教育部國語字典網址好好看清楚:
: : http://140.111.1.22/mandr/clc/dict/GetContent.cgi?Database
: : =dict&DocNum=65076&GraphicWord=yes&QueryString=公告
: : 你所謂的真正原因,還不見得一定是正確的呢。
: 公文程式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
: 公告:各 "機關" 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
: 個人有此類需求時應用 "啟事"
: 所以公告不是上對下的文字 也不是個人想用就適合用的文字
: 而是 "機關" 所用的
: 一個 BBS 站自然可視為機關 一個 news server 也可以
: 一個板也是 一個版主也是一個最小的機關管理者
委屈你了,還麻煩你來上了一課應用文,但是...
到底一般人能不能用"公告"?
講了那麼多還是老問題一個,
我你他非機關管理者到底能不能用屬於大家的中文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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