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hardwar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isaacwu.bbs@bbs.mgt.ncu.edu.tw (生涯規劃)》之銘言: : 不是這樣的.. : 您混淆了"公告"及"宣告"兩者的差別.. : 公告具有"決策者義務性對其下的群體廣泛地告知"的涵義 您對公告的解釋只是公告的一部份含意, 這不代表公告"只能"上對下使用, 而是一般大眾有話想跟大家說也可以使用。 : 諸如"[總務處]第060號工程公告""[生輔組]公告學生宿舍使用相關事項" : "[台北市政府]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之類的情況皆是... : 因此如果是屬於局部性的.. : 或者非尊卑從屬關係的情況 : 使用公告是很不適合的.. : 常見的像是 : [公告]撿到XXX錢包者..請歸還我...~尋物 : [公告]我遇到XXX問題..請問如何解決? ~提問 : 後面的正題的部分都沒有問題.. : 問題是出在濫用[公告]這個帶有正式性的用語上 : 這些屬於 局部個體的 相等地位間的 無關重大緊急的 : 用公告是很不適合的..儘管發文者當時 : 僅存有廣為周知的意思 : 但在許多人眼裡看來.. : 卻是潛越及濫用.. : 公告不是拿來找東西 不是拿來提問題 : 也不是拿來抱怨用的 公告二字如果是屬於大家的, 為何不能用於找東西提問題抱怨? -- ※ Origin: 貓空行館 ◆ From: 61-64-73-134-adsl-tpe.STATIC.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