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rian.bbs@bbs.cs.nccu.edu.tw (一個人的台啤)》之銘言:
: ※ 引述《YourHeart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有失公告的意義?
: : 先請試問,何謂公告?
: : 公告顧名思義就是有話對大家說,對公眾有所宣布時所用,
: : 現在是怎樣?
: : 只有版主可以有話對大家說是嗎?
: : 一般人就不能對公眾有所宣布嗎?
: : 再者,用情報還是用公告根本是隨人當時的想法來做抉擇的,
: : 你認為該用"情報",別人就一定認為該用"情報"?
: 在大多數的討論版裡
: [公告]這個標題是賦予給站長的權力
: 我想 目的在便於站長管理站務
: 若有統一性事務需要版友共同遵守時使用
: 大部分的網友相信對於此點都有相當的默契了
: 也是基於對版務管理者的一種尊重
: 當然 誠如閣下所言
: 您愛用[公告]這個標題來開文
: 法律上也沒規定不可以
: 這當然是您的自由
: 只是 這在大多數人的認知裡
: 不是那麼的適合 如此而已
: 因為[公告]這個標題 代表著內容有相當的"重要性"
: 這也是為何要給站長這個權限的原因
: 所以大多數人也會比較重視 而進入瀏覽文章
: 而原po作者之所以會用這個標題
: 我猜八久不離十 也是因為想利用這個特性
: 如果每個人都能發[公告]的話
: 那這個標題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我覺得你說的也沒錯啦...
只是BBS本來就是電子"佈告"欄,
如果去查國語辭典查公告的意思...
好像也沒說到是"上對下"的命令吧...
誰都可以公告啊~~~
當然網路上有不成文的規定大家遵守會比較好(方便管理),
不過好像也沒必要追著那兩個字窮追猛打吧??
今天他要是把"已經"打成"以經",
是不是我們也要就國文教育在現代的落實來好好檢討一番啊??
說話說那麼重,也不過就是用錯了那兩個字,
讓很多"大人"(板主&站長)不太高興...
原作者的內容卻沒人回應...
本來我還想看看有沒有人能夠說說對浩鑫的看法還是怎樣的...
結果看到一堆"公告"的正確用法...=.= 沒那麼嚴重好嗎~~~
PS. 另外站長或板主如果想明確地宣佈事情,
大不了就是[站長公告]或是[板主公告],這樣就不會混淆了呀...
怎麼看著看著就有點回到清朝文字獄時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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