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XMAN3.bbs@sparc20.ee.cycu.edu.tw (QOO3)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YourHeart.bbs@bbs.cs.nccu.edu.tw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 引述《kingmufasa@bbs.ee.ntu.edu.tw (獅子)》之銘言:
> : 那現在非版主非站長用了"公告"到底犯了什麼法?
> : 要舉例也用個像樣點的例子。
> : 而且現在不是方便還是隨便的問題,
> : 而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 : 公告二字你們幾個人說市井小民不能用,
> : 就不能用?更因此隨意罵人小白?
> : 試問道理何在?
> 你那個單位的?本狗來「全國連線版」,還要被不知名的公告污染眼睛
> 你是誰?敢對「全國民眾」發公告
> 版主站長都沒資格發連線公告啦,你當這裡是你家冰箱上貼的備忘錄
老兄你這幾句話有夠爆猛的,太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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