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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gmufasa@bbs.ee.ntu.edu.tw (獅子)》之銘言: : ※ 引述《YourHeart.bbs@bbs.cs.nccu.edu.tw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 : : 首先我必須說......................................是天經地義。 : : 我贊成如果硬是要不准大家使用"公告", : : 就該好好管制, : : 現在我按一個ctrl+p,就跑出一個選單要我選:(1)公告 (2)xx (3)oo... : : 沒道理叫人不准按(1)是吧!? : : 那另外的問題是,如此的管制合理否? : 奇怪了 : 那你 到了公廁前 : 左邊畫著煙斗 右邊畫著高跟鞋 : 假設你是男的 : 你會不會質疑 : 你為什麼不能進右邊的廁所? : 有人規定男人不能穿高跟鞋? : 有人規定女人不能抽煙斗? : 如果沒有 那公廁上掛煙斗和高跟鞋 又是在幹嘛? : 不抽煙又不穿高跟鞋的 又要往哪邊? 當人們看到高跟鞋與煙斗, 會自然挑一個當時"適合"他去的地方, 當然你硬是要認為你既沒穿高跟鞋也沒帶煙斗,所以不能進廁所, 那就是您的問題了。 現在有人要PO文章,看到有一號選項(1)公告可以用, 再看其他選項好像都不是他當時想要表達的意境, 所以就選了(1)公告, 講實在話這是他人的自由, 因為他認知中的公告與您不同, 您以為是上對下, 他以為是告知大眾, 這樣有錯嗎? 你說他可以不要用公告改用自己的標題? 是呀, 這就跟您沒穿高跟鞋也沒帶煙斗所以不想進去上廁所而有了第三種選擇: 憋尿或路邊小解, 這是你與他的自由。 如果你選擇一個比較適合你的性別的跑進男廁?女廁?, 那他同樣也是可以在一堆選項中挑一個適合他的來用,就是"公告", 你沒道理硬是要說他錯, 就好像我沒實在沒理由說你挑一個適合你的廁所進去有錯, 即使您沒穿高跟鞋也沒帶煙斗。 -- ※ Origin: 貓空行館 ◆ From: 61-64-73-134-adsl-tpe.STATIC.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