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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urHeart.bbs@bbs.cs.nccu.edu.tw (版友數與版的水準成反比)》之銘言: > ※ 引述《kingmufasa@bbs.ee.ntu.edu.tw (獅子)》之銘言: > : 這就好像 > : 軍服 階級章 人人都能買的到 > : 但除非 你是要玩 cosplay > : 不然 你穿在街上走 就是犯法的白目. > : 有人可能要問 為什麼 明明不是軍人也買的到 但為什麼不是軍人穿了就是犯法? > : 方便不要當隨便 .... > 那現在非版主非站長用了"公告"到底犯了什麼法? > 要舉例也用個像樣點的例子。 > 而且現在不是方便還是隨便的問題, > 而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 公告二字你們幾個人說市井小民不能用, > 就不能用?更因此隨意罵人小白? > 試問道理何在? 就字面上的意義來看... "公告"這個用詞是用在上對下時使用 就像"報告"這個動詞是下對上才適用是一樣的道理 通常貼公告的都是有一定公信力的上位者 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公告的... -- ※ Origin: 楓橋驛站<bbs.cs.nthu.edu.tw> ◆ From: 61-64-208-57-adsl-tpe.dynamic.so-net.net.tw